昨夜今晨事 看中國酒城網知分曉
9月2日後半夜4點40分左右,黑龍江哈爾濱市延壽縣公安局看守所,三名犯人殺死一名看守所民警後,穿警服逃跑(新華社說未攜帶槍枝)。公安機關已經積極布控抓捕,並對每名逃犯懸賞10萬元緝拿。根據黑龍江警方通緝令,三名越獄逃犯分別是:
王大民,1979年生人,身高1米79,犯傷害致死罪,逃跑深藍色警用長袖,下身深色警褲;高玉倫,1964年生人,判死刑,身高1米82,逃跑淺藍色警用長袖,藍色警褲;李海偉,29歲,身高1米73,淺藍色半袖,犯故意殺人罪。
三人逃脫視頻曝光
對於看守所和監獄而言,不發生非正常傷亡事件,不發生囚犯逃脫越獄事件,是不可逾越的一條安全底線。三名犯人2日早晨從延壽縣公安局看守所逃脫,公安局和看守所相關領導肯定跑不掉,降職撤職鐵板釘釘,判刑也不是不可能——這有先例,也是後話。
大陸看守所的建築安全設計,一般是四周高牆、鐵絲網(甚至電網),高處有持槍崗哨,地面有數道門禁和多個民警把守,還有很多智能監控盯梢系統——一般來說,除非囚犯長翅膀,否則極難成功越獄——就算有翅膀,還要顧忌射向空中的子彈呢。
在我讀過、跟看守所和監獄內部人士探討的大量越獄事件中,成功的越獄擊穿的都不是監獄高牆,而是人性弱點。
比如,延壽縣公安局看守所三名囚犯越獄事件,根據警方現有通報,看守所管理人員至少有三個弱點被越獄者成功擊穿:
1. 後半夜4點40分,這是一個越獄犯精心挑選的時間點。這個點,人一般會精神鬆懈和恍惚,注意力不集中,甚至犯困打盹——看守所民警也是人——專門的夜班工作者也如此——我已經上夜班10年,凌晨5點多仍會進入「想睡」狀態。
2. 越獄囚犯共有三人。所有囚犯進入看守所(監獄)時,都會被告知越獄的後果——要麼越獄時被獄警開槍擊斃,要麼越獄未遂抓回來重判。過往案例和數據都表明,多數越獄者是亡命之徒——延壽三個越獄者,一個判死刑,一個犯傷害致死罪,一個犯故意殺人罪——都是對自己未來幾乎不抱希望者。此外,很多越獄者都是有預謀而非臨時起意,且是有組織的——單幹,這事對越獄來說難度實在太高了。然而,延壽縣公安局看守所管理人員,似乎對這些越獄者事前的越獄心理、準備和動態都不掌握,完全失守。
3. 在實踐中,絕大多數看守所(監獄)對死刑犯以及可能判死刑的犯人,都會嚴加管理和看守,一方面防止他們自殺自殘而死或在獄內再惹事端,另一方面就是防範他們破罐子破摔圖謀越獄。有一位縣級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長、一位省級監獄的監獄長在私下聊天時都曾告訴我,在他們所在的看守所和監獄,死刑犯和重刑犯,要麼是單間收押(條件具備時),要麼是派至少兩名輕刑犯人(或涉嫌輕微犯罪的嫌疑人)安排在同一間進行監督看護——監督看護得好,這些輕刑犯人(或涉嫌輕微犯罪的嫌疑人)便算立功,可獲得減刑等優待。然而,延壽縣公安局看守所這次越獄事件,三名涉嫌重罪、重型的犯人,竟然可以在午夜4點多吹響「集結號」,簡直讓人匪夷所思!
這些防線是如何被囚犯擊穿的,尚需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和披露,但越獄犯洞悉了看守所管理人員的人性弱點、監管漏洞並加以利用,成功越獄已是不爭的事實。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2006級研究生吳廣明曾撰文分析看守所在押人員脫逃案有幾大類和幾個特點:
一是突發性。有一些在押人員,極端不適應看守所內失去自由的生活,往往採取逃避和對抗態度。其中一些青少年在押人員,知識貧乏、精神空虛,沒有正當職業,家庭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極低,在社會上放蕩不羈,目無法紀。這類在押人員被羈押後對抗管教,無所顧忌,脫逃意向明顯,只要一有機會,就會付諸行動,使脫逃案件呈現出極強的突發性。
二是預謀性。看守所戒備森嚴,逃脫並不容易。有脫逃想法的在押人員往往長時間在觀察和創造脫逃的機會,他們有的利用提審、會見之機勘察逃跑路線,有的通過詢問屢次「進宮」的人員了解監管力量和監管設施裝備情況。他們在脫逃前對監控制度、值班民警的交接班規律、看守活動規律等了解得非常細,對脫逃時間、脫逃路線有很周密的預謀。
三是隱蔽性。隱蔽性是指看守所在押人員脫逃的時候採用秘密手段或方式,避開現代化監控儀器的監視,以實現脫逃的目的。隨著現代科技的迅速發展,閉路電視、自動報警系統等先進警戒儀器的廣泛應用,警戒設施和防控能力得到空前加強。各地看守所在防止和控制脫逃案件發生上都積累了經驗,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堵塞了漏洞。這種動態的防控系統使脫逃成功的概率大大降低。在現代監管條件下,多層防範體系的設置使衝撞脫逃失去了現實條件,因此,在押人員脫逃大多以隱蔽方式進行。
四是智能性。看守所在押人員創造或利用有利於脫逃的條件進行脫逃,而不是簡單的衝撞式脫逃。20世紀90年代至今,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犯罪現象呈升級狀態,看守所在押人員的脫逃行為也呈智能化狀態。在押人員由過去簡單的、對抗政府的脫逃轉變為先贏得管教人員的信任,然後利用有利條件進行脫逃。不少在押人員還利用化裝或通訊技術脫逃,他們趁看守所外來人員入所活動之機,化裝成技術員、防疫人員、人民警察而混出看守所,利用現代化通訊工具與所外親友、同夥取得聯繫,裡應外合,使脫逃的成功概率增大。
2009年的《法律與生活》雜誌,曾講述了安徽阜陽界首市看守所發生的一個驚心動魄看守所在押人員脫逃事件,非常「完美生動」地印證了上文所述的各個「弱點」。
2009年5月23日凌晨1點50分,界首市看守所同一號房內,4名在押人員佯裝打架,兩名值班民警、4名武警前去制止。在監管人員打開監室一剎那,4名在押人員乘機逃跑:其中一人在翻越看守所大門時被門上護釘刺中主動脈、後搶救無效死亡,另外三人成功逃脫(5天後的5月28日全部落網)。
事發的界首看守所就在城內,在城東派出所和市公安局之間,越獄發生時看守所正要搬到市郊偏遠的新看守所。儘管看守所的大門有兩米多高,門上還有長刺護釘,但記者實地調查表明,逃犯是踩著門背後的三角鐵翻越大鐵門逃跑的。
界首市時任公安局局長高傑說,要吸取教訓,看守所特殊的處境是事發原因之一,「啟用28年從未發生逃脫事故,未想到就要退役時出事」。他還說,事發看守所的實際關押量已遠超設計標準。
此案暴露了另一個大問題:看守所部分人員麻痺大意,安全意識薄弱。從監房到看守所大門約100米、數道門,這4人是如何闖過這些關卡的?逃脫犯人之一王漢玉是重刑嫌犯,平時帶著腳鐐,事發當晚為什麼腳鐐會打開?當地檢察機關介入調查,嚴查事件背後的職務犯罪。據查,事發時,看守所副所長、值班負責人馬輝進入號房查看情況,在進入看守所監管區二道門後,馬輝未將二道門上鎖就來到12監室門前。在「鬥毆」發生後,被打的在押人員請求調換監室時,馬輝打開監房門,王漢玉、郭文武、郭兵偉、劉凱4名在押人員趁機衝出監房,穿越未上鎖的監管區二道門越獄。
隨後,法院判決,界首市看守所原副所長馬輝、民警王彪犯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此外,看守所所長金社會、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室主任丁曉珊先後被免職。
不光是界首這起「越獄案」,如果我們回顧過往那些越獄案例,未發生囚犯逃脫的監獄和看守所在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總是相似的,而發生越獄的監獄和看守所則各有各的疏漏——因種種人性弱點帶來的漏洞,有貪腐,有麻痺,有執法不嚴……
在中國大陸,最成功的「越獄」,不是別的,而是權貴違法獲得保外就醫。值得慶幸的是,中央最近嚴查,一大批曾非法獲得保外就醫的官員等,近日已被重新收監。
不知道你看過越獄題材的經典電影《肖申克的救贖》和《金蟬脫殼》嗎,記不記得蒙冤入獄的銀行家安迪埋在《聖經》書本裡那把小鐵錘?記不記得雷·布雷斯林(史泰龍飾演)是如何跟資深牢友「教堂」(施瓦辛格飾演的)合作的?
「His judgement cometh and that right soon」——上帝的審判比預料的來得快。這句《肖申克的救贖》經典臺詞,此時再讀,有了不一樣的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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