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找工作一般都會面臨試用期,有的公司試用期較長,而有的公司試用期較短,不同的公司,對於試用期的規定是不同的。但是,在法律上,對於試用期也是有一定要求的。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幾個月,順便來說說試用期工資是正式工資多少以及試用期辭職有工資嗎。
一、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幾個月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幾個月?根據法律規定,正常員工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具體的時間還需要根據合同期限計算。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試用期工資是正式工資多少
試用期工資是正式工資多少?對於試用期工資規定,不同的公司對於這個規定是不同的,同時,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以下是具體內容介紹。
(一)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二)公司規定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裡約定了試用期工資,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又高於本條規定的標準的,按約定執行。
2、約定試用期工資應當體現同工同酬的原則。試用期間勞動者提供的價值不意味一定小於正式工,所以不能認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的工資就是最低標準,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則。
3、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試用期辭職有工資嗎
試用期辭職有工資嗎?根據勞動法規定,試用期辭職也是有工資的,若是單位拒不支付員工工資,是可以採取一些法律手段的。
(一)《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
1、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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