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17:1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今日冬至
又逢一年懷念先人時
燒紙錢、祭祖掃墓……
我們常用這些傳統文化風俗來緬懷逝者
然而有些行為稍有不慎便會踩中法律「雷區」
跟著康法君一起來了解下~
近幾年,冬至祭掃燒人民幣的新聞不少見,還有網友在貼吧和論壇裡公然提議祭祀燒真鈔。有些老人認為在冥幣裡放些真鈔燒,能增加這些冥幣的真實性,故去的親人收到就一定會是真幣了。殊不知,當眾焚燒人民幣是一種故意損毀人民幣的行為。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九條規定:禁止偽造、變造人民幣。禁止出售、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禁止運輸、持有、使用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禁止故意毀損人民幣。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六條也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防礙人民幣流通」;第二十七條則明確禁止故意毀損人民幣的行為。
依據本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目前的市場上,祭祀冥幣的幣張大小、顏色、圖案、面值等,都與現行流通或曾經流通的人民幣極為相似,連新版「土豪金」100元人民幣也被「山寨」。有的幣面上的「人民銀行」變成了「冥民銀行」。若不仔細看,足以假亂真。生產銷售這類冥幣看似見怪不怪,其實是違法行為!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第44條規定:在宣傳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改正,並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2016年2月,民政部發布《關於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提出「積極推廣現代文明的殯葬禮儀和殯葬用品,堅決抵制迷信低俗、奢侈浪費等不良喪葬風氣,切實增強參與節地生態安葬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殯葬管理條例》第17條中規定「禁止製造、銷售封建迷信的喪葬用品。」另外,第22條規定「製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可以並處製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此外,印刷這類封建迷信殯葬物品,還違反了《印刷業管理條例》相關要求:禁止印刷含有反動、淫穢、迷信內容和國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內容的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
冬季天乾物燥,最容易發生失火案,常見的違法行為包括因為燒紙錢、放鞭炮、點孔明燈引起的山火,所以大家要嚴格遵守野外用火規定,注意用火安全。一旦發生火災,需第一時間向消防部門報案,以控制火情蔓延、減少火災損失。
【相關法條】
我國《消防法》第21條規定: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刑法》第115條第2款規定,過失犯放火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冬至祭掃,緬懷烈士,但近年來,網際網路上不時地出現貶損烈士的言論,雷鋒、邱少雲、張思德、狼牙山五壯士……這些英雄卻成了一些網友詆毀的對象。還有些網友的行為更是令人髮指,故意破壞、汙損烈士紀念設施。
【相關法條】
《烈士褒揚條例》第八條規定,公民犧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定為烈士:
(一)在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執行反恐怖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犧牲的;
(二)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為了搶救、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公民生命財產犧牲的;
(三)在執行外交任務或者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平任務中犧牲的;
(四)在執行武器裝備科研試驗任務中犧牲的;
(五)其他犧牲情節特別突出,堪為楷模的。
《烈士褒揚條例》第29條規定,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不得從事與紀念烈士無關的活動。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壞、汙損烈士紀念設施。
冬至追思,貴在心意,
移風易俗,守正創新。
父老鄉親們,
讓我們從點滴做起,從現在做起,
倡導文明祭祀,綠色追思,你我同行!
來源:中國普法
原標題:《冬至祭掃,這些法律「雷區」千萬不能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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