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事件15 :1,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

2020-09-06 AA芍藥花開在北裡

校園欺凌原來不是電影橋段,讓我想起了易烊千璽的《少年的你》,原來是真實的。

這個例子肯定正當防衛,準備好工具不能說明做壞事有動機,而是存在威脅防身工具。要是沒有準備,他有可能成為廢人或至死,更不能談說自己防衛。昨天公布正當防衛說明有一條,要更多考慮當事者的角度分析案情,而不是旁觀者角度理智的分析他當時應該如何如何,檢方該撤訴了看完了,這都不算正當防衛,那什麼能算!

檢方要是被黑社會的人圍了,是不是也可以打110求助啊!?正當防衛,支持法院判決就是對壞人太寬容,對好人太苛刻找老師或校長等有用的話就不會出現那麼多校園暴力事件了1人抵抗15人,不反抗死的就是自己,就是15都被他捅死,那也只能是防衛過當!檢方應該多花點時間陪那15人聊聊找師長幫忙得先打過這15人吧,難道師長一起上廁所就在旁邊,這麼大的人數差距別人會管嗎?支持正當防衛,還校園一片淨土。

各位檢方辦案人員,當你們的孩子在校園受到欺負時,且在無助的情況下用刀具刺傷對方,你們是不是也可以認定他是故意傷害罪還是故意殺人罪呢?檢察院的人是不是跟被捅的有親戚關係?因為學生如此排擠外地人說明當地外地人不多,當地人關係可能多少有些沾親帶故~在當時可以向師長求助???被十幾個人圍著你還指望有機會報告老師?

另外,就算事後報告老師,老師多數也處理不了,放學後有機會接著揍你。這就是校園暴力一般受害者不報告老師的原因,很簡單,告訴老師以後多數會挨的更慘。校園霸凌問題很嚴重,每個班總有幾個小混混一樣的,東一搞,西一搞,老師也不怎麼管,對,就是正當防衛,讓被欺負的同學自己去解決檢方在幹什麼,十五個人圍毆一少年,還說他未向老師求助,碰到這幫學生老師來了也一起被打!

少年是他小孩話,我看他還會抗訴麼?

第一,這是「瑞士軍刀」品牌的一款民用多功能救生刀,不是我國一般意義上的攻擊性刀具…摺疊刀。

第二,如果按新的司法解釋,檢察院的抗訴理由就不成立了。檢方的說辭站不住腳,有老師沒有求助,是老師當時在場還是說曾經在場?小蔣過往有沒有報告過老師,有沒有效果?如果沒有起到效果,是老師的責任還是其他同學家長的責任?被校園霸凌肯定不是激情犯罪,更不是少數幾次。是社會冷漠,造成這種冷漠的原因有沒有檢方的責任?可不要拿著適用法律條款當令箭,而是以尊重事實為準繩來尊重法律,尊重當事雙方。才能儘可能避免南京鵬宇案類似問題的爆發。

明知要挨打,不準備好保護自己嗎?支持正當防衛,誰也不是為了挨打生下來的。只要是被欺負,在當時只要機會合適,就往死裡還擊!應該賠償小蔣這是十一個月的損失,本來就降級了,這次又降級,對孩子的學習有很大的影響,心理上造成陰影,處於他這個年齡段,他的一些考慮不周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報告給老師是應該的,但是作用不大,或許副作用更大一些!還是學校的管理有問題!我真的覺得搞笑極了,那麼多人圍毆,他怎麼向老師求助?

第二,向老師求助真的就能避免被打嘛?說不定打的更兇,在校抽菸耍朋友,耍大牌,裝大哥大的人,會聽從老師的教育?也把老師想的太偉大了吧!老師都可能被扎啤學生打,他拿什麼來保護自己的學生?

一點都不同情混混,那就是學校的黑惡勢力。難道就只能讓他們逼死守紀學生,然後未成年法保護他們,而不讓未成年法保護受欺凌的學生?哈哈哈哈滑天下之大稽!

越來越看不懂這理論基礎!對於霸凌者,唯一方法拼命反抗,才有活路!15個人欺負一個人這個算什麼性質?是不是應該拘留,小小年紀就拉幫結夥欺負同學,這是校園暴力。

小蔣一人面對15人屬於正當防衛,不抵抗傷的就是自己,15個打一個太不像話了,那15個都應該嚴懲,列入黑名單支持法院判決,嚴查校園霸凌[發怒]。檢方立場有些反常,事出反常必有妖,應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深刻檢討!檢方的話多麼單薄「本可以向師長求助」,能說出這話,不是嬌生慣養長大就是沒有見過經歷過校園暴力霸凌現象在30年前就開始流行了。

可以說在99%的中學都發生過。10多人霸凌1人,被打者被關1年後才認定正當防衛。既然是正當防衛,那這失去的一年怎麼辦?那霸凌的15人又該怎麼處理?檢方是沒上學嗎?給的理由是:可以求助老師和家長?這樣的求助有用的話,校園霸凌現象早就絕跡了

看來打人的15人當中有背景,且能影響檢方。

1、15人圍毆1人算什麼?

2、校園內如果求助有效的話怎麼會出現15人圍毆1人心情況?

3、不知道打人者有沒有得到相應的刑罰?

4、15人圍毆1人對被毆打者造成的心理傷害怎麼補償?!

5、受傷者的父母有沒有反思當你的孩子動手打人後可能遭到結果!?什麼原因讓你的孩子動手打人?!

這個校園欺凌真的是求老師沒用,多少老師也因此受傷,難道真的要等被欺凌者,因為被打別侮辱致死才算正當防衛嗎?15打1,這還不算正當防衛嗎??告訴老師有用,告訴聯合國都沒用。

個人覺得還是得設置相應的法律法規啊,這個校園欺凌事件,老師也真的管不了,萬一把老師都殺了,也不是沒有的事情,老師真的也很為難。還是國家出手,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不然這個事情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

歡迎評論點讚加關注。

相關焦點

  • 少年被15人校園欺凌反擊刺傷3人,法院認定正當防衛卻被檢方抗訴
    在湖南吉首,有一名初二的15歲少年,就因為被學校的15名同學校園欺凌,用隨身攜帶的摺疊刀進行還擊,造成重傷兩人、輕傷一人的不幸事件。令人玩味的是,本來當地法院一審判決少年是正當防衛無罪釋放的時候,而當地檢方卻以少年是故意傷害進行了抗訴,目前少年是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正等待二審。那少年的行為到底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呢?
  • 少年被15人校園霸凌傷3人,法院認定正當防衛,檢方稱故意傷害
    校園霸凌的事件時有發生,從新聞報導中,也經常能看到一些非常惡劣的事件,確實要引起重視。一些未成年的學生,從性格上講都處於一個叛逆期。這一事件把蔣某的家庭,及被他刺傷的3名同學的家庭,都裹進了巨大的漩渦之中。15名學生圍毆1人,這是一起校園霸凌事件還是互相鬥毆事件?他隨身攜帶的摺疊刀刺傷3人,是正當防衛還是構成故意傷害?
  • 湖南發生一起校園暴力事件,15人毆打1人遭到反抗致3人受傷,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
    校園暴力事件最近幾年來頻繁發生,導致很多學生的心理受到很大的創傷。就在9月4日時某媒體報導中稱,湖南吉首市的一名15歲少年蔣某,這個年紀應該是在學校中讀初三的,就是因為在14歲時遭到15人的毆打欺凌在於反抗時刺傷了3人,自己過上了看守所的生活,但是就在最近一段時間,法院在審理此件事時,也已經確認蔣某為正當防衛,屬於無罪,最後釋放。
  • 校園暴力:被15人圍毆,混亂中刺傷3人!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人?
    #正當防衛#14歲的初二學生蔣某,在廁所裡被15名同學圍毆,情急之下掏出摺疊刀一頓亂刺,造成兩人重傷。在被拘押11個月後,法院以正當防衛判決蔣某無罪,蔣某終於重獲自由。然而判決剛過十天,當地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
  • 被打還手傷了人,是正當防衛還是?遇到校園欺凌,怎樣正確保護自己?
    辦案檢察官認真審查案件材料後認為,張建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對他作不起訴處理。 而在另一起校園衝突案件裡,高三學生小軍被同學拿凳子砸了之後,迅速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進行反擊,他的行為也造成對方輕傷二級的後果。同樣是對方先動手,但是辦案檢察官卻認為他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看似雷同的案情,結果卻大相逕庭,這是為什麼呢?
  • 少年遭15人校園霸凌刺傷3人,法院認定正當防衛,檢方稱故意傷害
    可是這只是家長認為的安全而已,實際上在不少的學校當中都存在著校園霸凌的情況,只是大多數的孩子被欺負了之後也不會告訴家長,而是選擇獨自忍耐。有很多受過欺凌的孩子都在想,忍一忍就過去了,可到最後換來的只是對方變本加厲的欺凌。大家或許是知道有這種情況發生,只是相當多的家長都覺得只會發生在新聞報導當中,曾沒有想過自己的孩子會被這樣對待,便也不把校園欺凌當回事。
  • 學校裡15人圍毆1人,14歲的他用摺疊刀重傷2人構成正當防衛嗎?
    (圖片自網絡,侵刪)15名學生圍毆1人,這是一起校園霸凌事件還是互相鬥毆事件?他隨身攜帶的摺疊刀刺傷3人,是正當防衛還是構成故意傷害?一審法院在2020年7月6日認定他構成正當防衛,作出了不構成犯罪的一審判決。
  • 湖南初二少年被15人校園霸凌時刺傷3人,法院認定正當防衛,檢方抗訴稱故意傷害
    一年前,小蔣還是湖南省吉首市的一名初二學生;現在,他是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將時鐘撥回2019年5月17日,那天在吉首二中校園內發生了一起傷人事件,改變了小蔣的人生軌跡。當天中午,學校男廁所裡,還差一個月滿15歲的小蔣,被同年級的15名學生圍著:對方一人上前,將小蔣摔倒在地,隨後十餘人一擁而上,對他拳打腳踢。
  • 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來源:檢察日報被刺傷後反擊將對方捅傷,這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 湖南初二少年刺傷校園霸凌者:法院一審認定正當防衛,檢方抗訴稱故意傷害
    一年前,小蔣還是湖南省吉首市的一名初二學生;現在,他是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將時鐘撥回2019年5月17日,那天在吉首二中校園內發生了一起傷人事件,改變了小蔣的人生軌跡。當天中午,學校男廁所裡,還差一個月滿15歲的小蔣,被同年級的15名學生圍著:對方一人上前,將小蔣摔倒在地,隨後十餘人一擁而上,對他拳打腳踢。
  • 江西公布五起正當防衛典型案例:一未成年人防衛校園欺凌無罪
    01倪某正當防衛被宣告無罪案(未成年人對校園欺凌行為實施正當防衛)基本案情2012年9月25日下午14時,被告人倪某在其所就讀的景德鎮市某中學食堂玩手機,恰逢到校辦理退學手續的胡某等人進入食堂,胡某上前吼倪某,手持食堂的木方凳欲砸倪某,被他人拉住後,倪某離開。
  • 被校園霸凌刺傷3人是正當防衛嗎
    少年被15人校園霸凌刺傷3人成了熱搜,讓人稍感欣慰的是,法院作出了支持正當防衛的判斷。檢察院抗訴,這是一種平衡,體現了法律對待傷害和生命時的嚴肅和嚴謹。正當防衛是社會最低限度的道德血性,是老實人的底線,不讓老實人被欺負,首先就是捍衛他們的正當防衛權。
  • 初中生遭受校園霸凌,拿刀刺死霸凌者,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
    一名初三學生在校園遭遇霸凌,他在被毆打的時拿出小刀刺向了霸凌者。最後導致霸凌者死亡,而他則以傷害罪被判刑8年。這個案件迅速引發了網絡爭議,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倖存下來的陳某某以故意傷害罪被判刑8年。今年8月,21歲的陳某某出獄。不過出獄後陳某某的父母並沒有開心起來,他們始終認為兒子是正當防衛,並打定主意要申訴到底還孩子一個公道。據多家媒體採寫報導,案發當時,陳某某還是一名初三學生,成績優良,常考進班級前十。陳某某的同學回憶,「校霸」們經常隨機打人,以此樹立權威,陳某某隻是被選中了一個。
  • 湖南14歲少年遭15人校園霸凌時刺傷3人,法院判決系正當防衛,檢方抗訴稱故意傷害成立
    9月4日,據紅星深度報導,在湖南省吉首市,15歲的少年蔣某,本應該在校園裡讀初三,但是卻因為14歲時,遭到了15人的霸凌,在反抗時刺傷了其中3人,後來,蔣某就開始了看守所的生活。直到近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認定蔣某的行為系正當防衛,無罪釋放。但是檢方卻認為,蔣某的行為已經滿足故意傷害。雖說,蔣某現在釋放回家,但是他仍然擔心自己會被再一次關進看守所。
  • 反抗校園霸凌,法院判正當防衛,檢察官抗訴,無限防衛還有多遠?
    吉首法院認為,這是一起以多欺少、以眾凌寡的校園暴力案件,在被動、被欺凌的孤立無助狀態下,面對他人圍毆, 小蔣進行反擊,構成正當防衛。而吉首檢察院則給出了相反的意見,並提起了抗訴,認為小蔣並非孤立無助,可向師長求助而未求助,最終將二人刺成重傷,不構成正當防衛,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責。
  • 少年遭遇校園欺凌持刀將對方捅成重傷,檢察院:正當防衛,不起訴!
    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起訴案件經過經查明,民和縣某中學學生小勇,入校不久就遭到高年級學生小馬等人的不斷挑釁。根據法律規定,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對不法侵害人造成傷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每個人都有制止校園欺凌的責任和義務「校園欺凌」的危害性近年來,有關於校園欺凌的事件時有發生,給部分受到不法侵害的學生造成了身體以及心理上的傷害
  • 初中生刺死霸凌者獲刑8年,「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倖存下來的陳泗翰以故意傷害罪被判刑8年。陳泗翰的父母不認可故意傷害罪,認為他們的孩子是「正當防衛」。去年,陳泗翰父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9月27日 中國經濟網)到底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引發網友熱議。
  • 1個人打15個!初二男生被判正當防衛!少年,我挺你!
    近日,湖南15歲少年小蔣被判定「正當防衛事件」引起輿論關注。 2019年5月17日,湖南省吉首二中初二學生蔣華被同校15名同齡學生圍堵在廁所裡遭遇霸凌。小蔣用刀具防身,混亂中刺傷了3人,其中兩人為重傷二級,另一人為輕微傷。2019年8月7日,蔣華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拘。
  • 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學圍毆中刺傷3人法院認定正當防衛而檢方抗訴
    沒有想到這個回答引發了大家的共鳴,這讓我意識到校園暴力的廣泛存在,以及對於被欺凌的孩子來說,造成的傷害和影響是持久甚至不可磨滅的。也正是因為如此,這個判決才顯得非常有意義,它給了曾經被欺凌的人一個安慰,給了正在或者將來可能欺凌他人的人一個警示,給了正在或者將來可能被欺凌的人一個支持,意義重大。
  • 少年刺傷校園霸凌者,反被告故意傷害!網友:這還不是正當防衛?
    這幾日正當防衛,屢屢出現在大眾的眼前。幫助同行好友,防止「鹹豬手」跑掉,反而被刑拘的事件把正當防衛擺在了大眾眼前。原來,並不是所有的我們認為的「正確」行為都叫正當防衛!湖南初二少年為保護自我,刺傷霸凌者,一審正當防衛無罪,檢方卻抗訴稱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