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8日,據南國今報報導,4月來賓市武宣縣男子劉某到縣城一家診所看病後死亡。據悉,事發時為劉某看病地乃是該診所一名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地護士。警方認為劉某死亡與覃某死亡並無因果關係,因而不予立案。
診所看病,輸液後死亡
今年4月,47歲的劉某因胸口疼痛、頭暈,便來到武宣縣城北路西333號的譚文任診所看病。診所從業人員覃某(診所醫生譚文任的妻子)給予針灸和輸液治療。
當日下午2時左右,輸液完畢的劉某服下一杯蛋白粉後出現臉色蒼白、胸悶、氣促等現象,隨即失去意識癱倒在診所地板上。覃某立即對他進行心肺復甦,隨後120醫護人員到場搶救了半個多小時後宣布劉某死亡。
女兒奔波討說法
據悉,覃某實際是名取得醫師執業資格護士,且未經醫師處方即給病人調劑處方藥品。劉某女兒劉晴認為正是覃某無證行醫且並未事先告知的行為導致了劉某的死亡。
父親出事後,女兒劉晴便辭職在家,奔波在相關部門之間,為父親的死亡討說法。然而4個多月過去了,除了當地衛健部門給診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外,事件沒有任何進展。
警方回應:不予立案
6月16日,武宣縣衛生健康局啟動屍檢程序,由桂林市正華司法鑑定中心進行屍檢。據鑑定中心鑑定意見顯示:劉某系因主動脈夾層動脈瘤破裂導致急性心包填塞而死亡。
7月9日,武宣縣衛生健康局對譚文任診所進行了行政處罰,對診所進行罰款4800元、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並將相關材料移交至武宣縣公安局,希望追究覃某刑事責任。
武宣縣公安局調查武宣縣衛生健康局所移送的證據材料後發現,無證據材料證實覃某"非法行醫"行為與劉某死亡存在直接或間接的因果關係,因此該案件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不予立案。
護士不該不經醫囑調製藥品
對於一名護士來說,在沒有醫師執業資格和醫生醫囑的情況下,不應該擅自對患者實行自身責任範圍外的救治措施。身為護士,醫囑查對與執行是實習護理工作的基礎和重點,是每位臨床護士都必須掌握的。
不過遵醫囑也不是盲目遵囑執行,當處理醫囑時要記錄處理時間,並且醫囑執行者要在醫囑上簽署全名,若有疑問必須問清楚後方可執行。而且醫生開具的醫囑均須由當班護士仔細核查校對。對有疑問的醫囑必須問清楚後,方可執行。
2020年4月28日,據《新京報》報導,1月26日,江西一名女子去醫院看病,輸液幾分鐘後卻突然臉色發紫身亡。事後家屬看到藥瓶上的名字不是母親的,而是叫李豔某的,於是報警了,民警將醫院給母親輸液的藥液封存了起來。醫院回應:給陳豔某輸液的吊瓶上,確實寫得不是她的名字,但是這藥液肯定不是李豔某的,護士就是寫錯了名字,才寫成了李豔某。
可見護士在遵醫囑時一定要做好查驗核對工作,本案中覃某先是經驗不足未看出劉某病症可能會誘發心臟病,未勸諫其前往大醫院救治,後又未經醫囑擅自給劉某調配處方藥品的做法是不合規定的。而且,身為護士,應當要懂得處方藥不可亂用,即使劉某朋友堅持要求,也不能違背原則。
看病不要怕麻煩
現在很多人總以為身上的小病小痛不是什麼大問題,到社區醫院或者小診所開點藥就沒事了,但有時候就是這些小病小痛才更要命。
本案中劉某去診所前已經感到胸口疼痛,並伴隨著頭暈,本應該及時前往正規大醫院尋找專業醫生對症下藥,卻只是前往一個小診所尋求治療。小診所在治療某些並不棘手的病症確實方便,但在應對某些疑難雜症時,受制於醫療條件,是很難查看出來的。
不管大病小病,身體不舒服就要找到正規醫院的對應科室進行診治,千萬不要拖,也不要怕麻煩,這是在拿生命開玩笑。
來源:斑馬民生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