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劑藥品,因它具有劑量準確、服用方便、質量比較穩定等優點,應用得最為廣泛。絕大部分片劑供內服用(包括吞服、嚼服、含服或舌下含化等),少數片劑如升汞毒片、高錳酸鉀片等供外用。原包裝的片劑藥品,都貼有完整的標籤,以便指導服用。《藥品管理法》第37條規定:「藥品包裝必須按照規定貼有標籤並附有說明書。標籤或者說明書上必須註明藥品的品名、規格、生產企業、批准文號、產品批號、主要成分、適應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根據其他有關規定,標籤還應有註冊商標和貯藏等內容。
一、品名:是藥品的名稱,如谷維素片、複方降壓片、三七片等。品名有正名和別名,在標籤上一般只標註正名而不標註別名,例如標註「維生素B1片」,而不標註「鹽酸硫胺片」。正名是《中國藥典》、《衛生部藥品標準》等規定的名稱。有些標籤除標註藥品正名外,並附有漢語拼音名或拉丁名。
二、批准文號:簡稱批文。按照《藥品管理法》規定,除生產中藥飲片外,生產新藥必須經衛生部批准,並發給批准文號;生產已有藥品質量標準的藥品必須經省、市、自治區衛生廳(局)審核批准,並發給批准文號。未取得批准文號生產的屬於假藥。批准文號必須在標籤上註明。
三、註冊商標:根據國家規定,生產醫藥產品必須申請註冊才能在市場銷售使用。商標是生產企業將其產品質量,裝潢、包裝以圖案或文字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冊,以擁有專用權,防止假冒。商標一般均繪有專用圖案,在圖案外面還必須注有「註冊商標」四字。
四、規格:指每片含主藥量多少和每瓶的裝量。如維生素C片標註「100毫克,100片」;心痛定片標註「0.01克,100片;炎痛喜康片標註「50片,每片含炎痛喜康20毫克」。
五、主要成分:一些由兩種以上藥物混合製成的複方片劑在標籤上要註明主要成分,如複方阿司匹林片的主要成分為阿司匹林、非那西汀和咖啡因;複方羅布麻片的主要成分為羅布麻、硫酸胍生。
六、作用與用途:指本品的主要藥理作用和主要適應症。如硝酸異山梨醇酯(消心痛)片是「冠狀動脈擴張藥,作用較硝酸甘油緩和而持久,適用於治療和預防心絞痛」。中成藥片劑的「作用與用途」一般寫為「功能與主治」。
七、用法與用量:指該品的使用方法和應用劑量。例如:心痛定片:「常用量: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急救時咬碎舌下含服」。「常用量」,是指臨床上應用的對大多數人最適宜的治療劑量,它比「最小有效量」稍大而又沒有達到「極量」,服用此量安全有效,一般藥品標籤上註明的用量即為「常用量」。
有些片劑藥品標籤上的「用量」並未註明一次口服多少片,這就需要計算以確定片數。例如每片含10毫克主藥的降血壓藥地巴唑片,「常用量一次5~10毫克,一日3次,極量一日150毫克。」這就需要將「用量」除以「每片含主藥量」,即求得口服片數。因此,用量為:「一次半片至1片,一日3次,極量一日15片」。
應當注意:標籤上註明的「用量」是指成人(18~60歲)的常用量,老幼用量須遵醫囑酌減。(60歲以上的老人一般可用成人用量的四分之三;兒童用量可根據年齡按成人用量折算。對毒性較大的藥物,應按人的體重折計。)
八、注意:這一欄往往包括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例如:不少藥品註明「孕婦忌用」;安定片註明「長期服用或劑量較大可能引起白細胞減少」;複方降壓片註明「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患者忌用,用藥期間如發現明顯的抑鬱症狀即應減量或停藥」等等。
九、貯藏:指該藥品的規定保存方法,如地巴唑片規定「密閉,乾燥處保存」;炎痛喜康片規定「置遮光容器內,密閉,在乾燥處保存」。片劑藥品如保存不得當,發現有明顯變色、粘連、鬆散,發黴、生蟲或有異臭、異味者,即不可再供藥用。
十、批號:是藥廠同批生產投料的標誌。由批號可看出藥品出廠時間的長短,例如有一瓶藥片標籤上的批號是090501,那就是2009年5月1日的產品。如該品存放過久,應根據藥品的穩定性及藥品外觀有無變化等情況,考慮能否服用。
十一、廠名:標籤上標註生產廠名。例如北京製藥廠,江蘇省常州製藥廠等。
另外,有些藥品因為理化性質或效價不太穩定,易受外界因素的影響,會逐漸變質失效,這類藥品就得規定有效期。藥品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貯藏條件下質量能夠符合標準的期限。國產藥品的標籤上大多註明「有效期」。但也有註明「失效期」的。有效期是指當月還有效,可以使用到標明的月份的最後一天;失效期是指可以使用到所標明的月份的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天為止。例如「有效期:2010年3月」指該藥品可用到2010年3月31日,而「失效期:2010年3月」則是指該藥品可用到2010年2月28日止,3月1日起就失效了。如果標籤上沒有標明有效期或失效期的具體年月,而只是標明「有效期限3年」,那麼就要根據藥品的生產批號去推算,如批號是010601,表示該藥可使用至2013年5月31日。藥品過了有效期,可能有含量下降、效價降低、甚至毒性增加等情況。除經衛生檢驗部門復檢合格可延期使用外,過期片劑藥品不得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