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面有人,紀委來了,同樣能夠擺平?
山西蒲縣煤炭局原局長郝鵬俊,違規違紀資金高達3.05億元,使他成為當之無愧的「三億局長」。經調查,郝俊鵬曾靠兩張採礦許可證發家的他十幾年間非法獲淨利3.99億,在北京海南擁有38套房產。
這位「神通廣大」的局長,曾多次公開說,「我上面有人,紀委沒有來檢查我,如果來了,同樣能夠擺平。」
案發後,郝鵬俊曾輾轉太原北京疏通關係。後來在國務院的督辦下,貪官郝鵬俊終於被扳倒。因此,此案有「殺雞必須用宰牛刀」之說。
針對「郝鵬俊案怎勞國務院調查組親自督辦?」這一問題,蒲縣老百姓的一個說法是:「都知道郝鵬俊上面有人」。
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報導,在郝鵬俊落馬之前,山西省紀檢監察機關曾多次對其違規行為進行查處,但是每一次都是不了了之,一直到國務院調查組親自督辦,省市紀檢委的配合下,郝鵬俊的官煤財富才被徹底打破,獲刑20年。
「我上面有人,紀委來了,同樣能夠擺平」
郝鵬俊案,被譽為山西煤焦領域反腐「第一案」。
3.05億元資產、38套住房,科級幹部郝鵬俊的財富令人瞠目結舌,從一審判決書看,郝鵬俊挪用公款23萬元,貪汙32萬元,數億資產來源於官煤結合的另外樣本:郝鵬俊以地礦局長、煤炭局長的身份經營成南嶺煤礦近10年。在2005年官員退股後,以妻弟於小紅為法人代表,自己則退居幕後作為煤礦的實際投資人直到案發。
郝鵬俊與妻子於香婷受審
郝鵬俊與妻子於香婷被捕前,分別是蒲縣煤炭局黨總支書記和蒲縣民政局副局長。均來自蒲縣山區農村,從小過的苦日子。
郝鵬俊為人低調。而「摳門」是蒲縣官場很多人對他們夫婦的評價。
於香婷會在蒲縣的菜場為一兩毛錢與菜販討價還價。他們的兒子郝麗陽說,平時買件上千元的衣服,就會遭到母親訓斥。
一審判決書上顯示,郝鵬俊當初建煤礦時向連襟高某借款40萬元,兩年後郝鵬俊還對方48萬元,對此親戚很不滿意。
在成南嶺煤礦所在地西開府村,對於郝鵬俊「摳門」有很多「例子」:「都知道他開礦,有錢。縣裡修橋,找他贊助幾百萬,命名『鵬俊橋』,他不幹,一分沒出。村裡修路,找他贊助20萬,他只給3萬,村裡氣得沒要。」
2008年汶川地震,蒲縣組織煤老闆捐款,有的煤礦捐50萬元,成南嶺煤礦捐款5萬元。
據蒲縣紀委一官員介紹,當地修路、建學校乃至市政工程,經常要求煤老闆「捐款」。蒲縣一煤老闆稱,「摳門」的郝鵬俊,也曾被迫捐款2000多萬。不過,當地蒲縣紀委常務副書記稱,郝參與公益事業的資金沒那麼多,實際只幾百萬元。
郝鵬俊兄妹6人,除了作為長子的郝鵬俊高中畢業做公務員外,其他兄妹均是農民。
「小局長」的大煤礦
這些驚人財富主要來自郝鵬俊的大煤礦。郝鵬俊先後擔任蒲縣地礦局長、安監局長、煤炭局長、煤炭局黨總支書記。這一連串與煤礦相關的職務,本該為國家礦產資源保駕護航,在郝鵬俊手中卻成為私辦煤礦的「保護傘」。
郝鵬俊夫妻因逃稅罪被處以巨額個人罰金,連同判罰成南嶺煤礦的單位罰金,罰金總額高達2.6億多元,堪稱「天價罰單」。
2000年,時任地礦局局長的郝鵬俊即開始經營蒲縣成南嶺煤礦。當時,郝鵬俊以辦理採礦許可證為名,讓其他人出資2萬元非法買克城鎮張公莊村委一個叫後溝窪煤礦的採礦許可證,編造謊言替換成蒲縣成南嶺煤礦。
2004年,調任蒲縣煤炭局長後,郝鵬俊更是肆無忌憚。
2005年8月,中紀委等部門聯合下發文件,要求以本人或以他人名義已經投資入股煤礦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限期撤資。
為掩人耳目,郝鵬俊與其堂兄、妻弟籤訂了一份假退股協議,並依此向蒲縣紀委進行了退股申報登記。而在成南嶺煤礦,他和妻子於香婷仍是「說了算」的決策者和管理者,也擁有絕對的煤礦財產所有權。
「我沒有投資,老闆是姐姐兩口子。我是他們僱傭在煤礦當法人代表的,每月給我5000元工資。」郝鵬俊的妻弟於小紅在法庭上說,煤礦的日常管理,包括用哪支採煤工程隊、礦上的原煤銷售到哪裡、什麼時間拉煤、價格多少都由郝鵬俊夫妻決定。
乘著煤炭局長的「東風」,成南嶺煤礦規模迅猛擴大,由一個幾十萬元投資的窯口子,發展成總資產5285萬餘元的大煤礦,職工達500多人。
「官煤」結合的利益鏈
煤炭局長的身份給了郝鵬俊諸多便利。於小紅出庭時說,每逢「風聲緊」的時候,生產是停還是繼續,於小紅都要請示郝鵬俊夫妻,然後再轉達給採煤工程隊。
據蒲縣紀委調查,2007年蒲縣一次煤礦事故後,全縣所有煤礦停產整頓,但成南嶺煤礦卻有禁不止,繼續非法生產。
2008年2月到8月,成南嶺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縣有關部門下達《停止生產通知書》後,仍繼續非法組織生產。期間,已於2006年改任煤炭局黨總支書記的郝鵬俊還親自安排該礦越界開採,在一些採區甚至進入村莊之下採煤,給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隱患。
為追求高額利潤,2006年至2008年,通過郝鵬俊的關係,成南嶺煤礦採用誇大需求、重複申請等方式,超限額購買炸藥65.5噸、雷管20萬枚,並將這些危險物品藏到礦井下面。
對郝鵬俊而言,手中公職還是自己煤礦「開源節流」的工具。2003年5月,郝鵬俊借部分煤礦安裝瓦斯監控設備之機,指使楊某購得13萬元礦用監控電纜,供成南嶺煤礦使用。此筆款項經他籤字後,一直由煤炭局墊付。同年11月,郝鵬俊代表成南嶺煤礦與江蘇徐州礦務局孟煤項目部籤訂合作開採合同書,12月,竟在蒲縣煤炭局財務帳戶上支付給孟煤項目部10萬元設計費。
除此之外,公安機關發現,郝鵬俊還牽扯逃稅、貪汙等多項罪名。從2003年到2008年,成南嶺煤礦通過銷售原煤不開或少開增值稅發票,少列收入進行虛假申報或不申報的手段,共偷逃稅款187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