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臺灣當局前領導人陳水扁獲保外就醫1個月期限將屆滿,臺當局法務部門「矯正署」4日表示,經審酌相關醫療報告,決定將其保外就醫期限展延3個月,至5月4日為止。
「隨時有致死之危險」
臺當局法務部門4日表示,陳水扁1月5日獲準保外就醫,1個月期限即將屆滿。此前關押陳水扁的臺中監獄為了解其目前健康狀況,1月29日派員前往陳水扁住處訪視,並聽取高雄長庚醫院醫療團隊的評估報告後,製作受刑人保外醫治展延申請報告表報請「矯正署」。
臺「矯正署」綜合訪視結果與醫院診斷證明書、病情評估表、醫療計劃書等,認為陳水扁病況沒有明顯改善,仍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在監不能為適當醫治」與「矯正署保外醫治審核參考基準」第5點「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狀況,核准陳水扁展延保外醫治3個月。展延期間,臺中監獄仍將派員查看陳水扁病情變化,以便為後續辦理終止或展延保外醫治提供依據。
保外就醫非無罪釋放
臺當局法務部門表示,陳水扁獲準保外就醫,是「矯正署」依「監獄行刑法」等規定以醫療為目的的暫時性釋放,病況穩定後仍須回監服刑。陳水扁犯罪事證確鑿,經法院三審定讞,被查扣的巨額資產也證明他的貪瀆程度,其保外就醫並非無罪釋放,更非其案件有冤獲得平反。
陳水扁2000年5月至2008年5月擔任臺灣當局領導人,任內爆發多起貪腐弊案。2008年5月卸任,同年11月即因涉嫌公務機要費貪汙、洗錢等重罪被收押,後又因龍潭購地弊案、陳敏薰賣官案受賄、元大金併購復華金受賄等案,被合併判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