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法務部」次長陳明堂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陳水扁保外就醫一個月。 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環球網報導 記者李柏濤】被關押至今超過六年的臺灣前「總統」陳水扁5日可「出獄」。據臺灣媒體報導,臺當局「法務部」上午記者會宣布核准陳水扁保外就醫一個月,所有行政程序可望在5日傍晚前完成,陳水扁可離開臺中監獄返回高雄住所,監獄將視陳水扁的身體狀況延長或要求陳水扁重回監獄。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導,臺中地檢署最後裁定陳水扁保釋金新臺幣200萬元,限制其住居、限制出境,如果籌不到,就改由有資歷者具保,目前扁子陳致中正在籌保證金中。
報導稱,臺「法務部」官員表示,保外就醫不同於「假釋」,在外期間不得「折抵刑期」,監所人員至少每個月都要派人檢視陳水扁的健康狀況,陳水扁則必須提出接受醫療的診斷證明,由監所人員按月填寫保外醫治月報表。陳水扁的病況如好轉達可在臺中培德醫院治療的程度,即需返監服刑,倘若陳水扁的健康狀況未見好轉,則可延長保外醫治時間。
據悉,陳水扁2008年卸任後不久即因涉及「國務機要費」等弊案遭羈押,其所涉及的龍潭購地案、買官案、龍潭購地洗錢案、二次金改案自2010年11月起陸續被判有罪確定,合計刑期達舊法有期徒刑最高20年滿貫刑期。陳水扁自2010年11月11日正式入監,此前已遭羈押734日,迄今已在看守所、監獄度過6個年頭。
據報導,雖然陳水扁入監後頻傳身體不適,歷經戒護就醫及移監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但直到去年6月10日,才首度正式委託律師以臺中榮總去年5月15日開立的診斷證明書聲請保外就醫,10月間遭矯正署駁回。
陳水扁入獄大事記
2008.5 陳水扁卸任「總統」,因「國務機要費」等案被特偵組列為被告
2008.11.12 陳水扁遭臺特偵組聲押禁見獲準
2008.12.12 臺特偵組依貪汙、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
2010.11.11 龍潭購地案、陳敏燻買官收賄案有罪確定,陳水扁發監臺北監獄。
2012.12.20 二次金改案(元大並復華)有罪確定,4案合併執行20年定讞
2013.4.19 陳水扁移監臺中監獄培德醫院
2014.6.10 陳水扁首度向臺「法務部」聲請保外醫治
2014.10.28臺「法務部」矯正署回函否決保外醫治
2014.12.08 臺「法務部長」羅瑩雪召開記者會,說明陳水扁請求保外就醫的2途徑
2014.12.10 陳水扁二度申請保外醫治
2014.12.16 擴大醫療鑑定小組15人名單出爐,臺中榮總醫院副院長許惠恆任召集人
2014.12.22 陳水扁擴大醫療鑑定小組首度開會
2014.12.24 陳水扁於培德醫院接受胸部X光及抽血檢查,至臺中榮總醫院接受腦部磁振造影檢查
2014.12.25 陳水扁接受整夜睡眠生理檢查
2014.12.26 陳水扁擴大醫療鑑定小組二度開會
2014.12.28呂秀蓮為陳水扁絕食
2014.12.29 陳水扁擴大醫療鑑定小組三度開會達成共識
2014.12.30 臺中榮總醫院出具鑑定報告送交臺中監獄
2014.12.31 臺中監獄因塞車,下班時間後才將陳水扁保外就醫案公文送抵矯正署,10人審核小組決議改期再議
2015.1.5 臺「法務部」準陳水扁保外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