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記者 方力 通訊員 鍾法
「法官先生,感謝您給我上了一課,讓我更理解什麼是法,什麼是情,什麼是道德,什麼是規則。」
史上最嚴執行措施正式開始實施。最近,杭州中院司法拘留了一個老賴小夥子。小夥子在拘留所的日子裡,痛定思痛,寫下萬言悔過書。
範某30多歲,與杭州某體育文化有限公司籤訂銷售代理合同後產生糾紛,經仲裁裁決,需要向對方支付32831元。範某逾期未付,某體育文化有限公司向杭州中院申請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員多次督促範某申報財產並及時履行債務,同時對他採取了限制高消費、公安布控等措施。
面對執行員「罰款、拘留」等警告,範某依然不以為意,甚至還叫嚷著「不要嚇唬我」。
前段時間,範某到網吧打算跟朋友玩幾把電腦遊戲。他沒想到自己已被布控,用身份證登記後,就被望江派出所民警鎖定帶走。很快,法院執行員也趕到了。
面對法院的拘留決定,範某慌了神,當場交了3萬多元,還清全部債務。
儘管如此,鑑於他不主動申報財產、不配合法院執行的行為,杭州中院還是對他採取了司法拘留15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
被拘留後,範某追悔莫及,接連寫下悔過書——
「當5月中旬法官再次聯繫我並告知司法拘留等情況時,無知傲慢的我甚至回覆說『你不要嚇唬我』,直到幾天後我被公安機關布控,最終坐在拘留所的床邊寫這份悔過書時,我深刻地意識到自己有多麼愚蠢。」
「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管制自由,就這短短幾天時間,我已真真切切感受到失去自由的那種痛苦……我為我的愚昧,對法律的不尊重而受到法律的懲戒,我覺得在我今後的人生中也能一直警醒我,做一個守法的、正直的好公民,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從被派出所布控被抓獲到現在已經過去6天多了,超過120個小時,可這些天,我總共加起來睡了不到10個小時,看著室友們都在睡覺,我很焦慮,我想休息,但我真的無法入睡,想著外面的那些工作,想著我可能要面對的失敗,我很恐慌。」
……
小範啊,如果時光倒流到被拘留的前幾天,請問,你的選擇還是「拖一天算一天」嗎?3萬元的執行款拖欠不還,結果換來拘留+罰款+履行,以身試法的代價,值不值呢?
新聞+
2019年5月1日,史上最嚴執行措施正式開始實施,浙江高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強制執行措施的若干意見(試行)》的通知。
意見明確規定了「司法拘留」的具體情形:被執行人報告財產不實,應當在查明之日起10日內,對被執行人予以罰款、拘留。被執行人應當遵守《限制消費令》的規定。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執行法院應當自查明之日起10日內予以罰款、拘留。執行法院發出查封、扣押裁定書、責令交付通知書後,被執行人應當按照要求將指定的車輛等動產移交執行法院。拒不移交的,在10日內予以罰款、拘留。被執行人或其他相關人員拒不騰退涉案房屋、土地的,執行人員應當在騰退期限屆滿之日起一個月內,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