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有嚴重的僥倖心,對實在掩飾不了的罪行才承認悔過。這種悔過書佔絕大多數。」
「我看到一批工商企業在區委區政府支持和關照下獲得不少財富。和他們比,自己整天忙忙碌碌,不是開會就是陪客,財富少得多,享受更不能比。」
「寫了悔過書的官員,一般不會翻供。」
「我見不少官員都有婚外情,對此我十分認同,認為兩廂情願,頂多是個道德問題,是小節、小事。」在悔過書裡,落馬的湖北某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羅某承認,「先後與三名女性發生了不正當兩性關係」。
官員的悔過書,一般指官員被雙規或立案調查後對自己的罪行進行反思和反省,從而希望組織寬恕的文字材料。隨著反腐力度的加大和地方廉政警示教育活動的開展,悔過書這一頗具中國特色的文體,逐漸從紀檢部門卷宗中步入公眾視野。
相對於官方媒體乾巴巴的新聞通稿,落馬官員的悔過書內容豐富。在失去權力、地位以及人身自由後,他們內心驚恐、無助、悔恨,對組織有所祈求,對法律開始敬畏。種種複雜心態和動機作用下,官員們在悔過書中往往會展現出難得的坦誠。權力墮落的軌跡,也在形形色色的悔過書裡清晰地顯露。
「晴天霹靂」
2015年2月2日上午,湖北省紀委一口氣宣布雙規了三名處級副廳級官員。這一新聞在湖北比較引人關注,一個原因是其中一名官員的前任、湖北某縣級市市委書記幸某一年前也被雙規。
2014年2月10日,這位市委書記被雙規。他在悔過書裡感嘆,他所在的縣級市是老區,他竟然成為「建縣史上第一個被黨組織查處的縣委書記」、「無顏見老區人民」。
幸某在湖北官場更受關注的,是他曾「採取了一些應對組織調查、企圖掩人耳目、矇混過關」的做法。南方周末記者獲得的悔過書顯示,被雙規後,幸某仍不甘心,「我被帶到省紀委『兩規點』接受組織審查。剛來時,我思想上有過委屈,有過抱怨,有過僥倖,有過牴觸。」
與幸某一樣心存僥倖的,還有湖北省某廳原副廳長張某。得知湖北省紀委在調查自己後,他第一反應是做好三件事,「一是迅速把相關人送的錢退回去,以減輕處罰;二是迅速了解調查組動向,找了哪些人、問了哪些事、社會上有哪些傳聞,做到心中有數;三是到省紀委找調查組說明問題、承認錯誤,以從輕處理。」他在悔過書中寫道。
心存僥倖的張某做了前面兩件,第三件事沒做。2014年2月26日被雙規的張某事後稱,「2月18日左右,我已經將銀行儲蓄卡都準備好了,要去省紀委調查組說明問題、承認錯誤,但就是下不了決心。都是僥倖心理在作惡。」
與上述兩名廳官不同,湖北某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羅某對自己的落馬毫無準備,「2014年1月21日晚,省紀委宣布對我實施『兩規』審查措施,猶如晴天霹靂。」
羅某的回憶也來自他的「悔過書」。上述官員雖已被開除黨籍公職數月,其涉嫌受賄一案尚未開庭審理。
南方周末記者獲得的信息顯示,2014年9月1日,「為利用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湖北省紀委辦公廳向各市州縣黨委書記、市州縣長、省委各部委、省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廳局和人民團體黨委書記,印發了7名被「雙規」副廳級官員在接受審查期間寫的悔過書。
有媒體公開報導稱:江蘇南京、廣東佛山等地的檢察機關,也曾將其查辦的官員的「悔過書」等編製成冊,分發給幹部傳閱,作為反腐倡廉的「反面教材」。
「悔過」的三種腔調
湖北檢察官許俊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在他數年的反貪案件查辦工作中,所看到的貪腐官員悔過書主要有三大類。
許俊曾辦理武漢鐵路局一名官員涉嫌貪汙案,「該官員到審訊室後,主動要求紙筆書寫悔過書,滿紙寫著對平時違紀行為的悔過,希望交到檢察院領導和其分管領導手中,可以承認完錯誤放他回去」。
「這屬於避實就虛,只承認違紀不承認違法。」許俊介紹,武漢鐵路局這名官員得知自己被刑事立案時,當場大喊悔過書是被逼所寫。
「審訊人員在同步錄音錄像下,當即撕掉其所寫的悔過書,並向其說明悔過書不予附卷。最後,這名官員在零口供下被判決有期徒刑十五年」許俊說。
許俊說的第二種悔過書是「避虛就實型,痛痛快快承認罪行,真真切切懺悔」。剛參加工作時,許俊曾親眼看到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審訊室痛哭流涕寫悔過書,對作案動機、手段等進行長篇描述,甚至挖掘出他讀中學時偷了同學的一支筆的行為。
南方周末記者獲得的湖北某市人大原副主任羅某的悔過書,就屬於上述類型。
「我喜歡購買和收藏手錶,也知道投資名表可以保值增值積累財富。許多民企老闆知道我這種愛好後,就打著朋友間禮尚往來的名義送表給我,開始是送幾千塊錢的石英電子表,後來送上萬、上十萬的名牌手錶,我都收入囊中,毫不節制,甚至到了肆無忌憚的程度。」羅某在悔過書裡說。
他還在悔過書裡承認:某企業為了儘早成立「小貸公司」、加快審核報批進度,對我提出在「小貸公司」中給我10%的股份,並由企業拿出現金400萬元幫我入股……我安排親戚代表我,入股該「小貸公司」成為股東。
許俊眼中的第三類悔過書,是虛實並行型,凡認為紀檢機關所掌控的罪行,「勇於擔當」「踴躍悔過」;凡認為紀檢機關未知曉蛛絲馬跡的,絕口不提。
許俊介紹,其曾參辦的一名官員賄賂案件中,審問就像擠牙膏,「你問他,他就承認就悔過,你不問他就假裝不知道」。審訊結束,該官員前前後後書寫了好幾份悔過書。
「抱有嚴重的僥倖心理,對實在掩飾不了的罪行才承認悔過。這種悔過書佔絕大多數。」許俊說。
悔過書裡的腐敗路徑
江蘇省崑山市檢察院,曾對2008年至2012年84份職務犯罪人員悔過書進行梳理,發現他們貪腐路徑大致相同:曾很優秀,幫助別人賺了錢,覺得得到回報是應該的。
南方周末記者獲得的7名副廳級官員的悔過書中,張某便是一個典型。
2000年,37歲的張某擔任湖北某地級市團市委書記。之後,「不停包裝自己、推介自己,彰顯個人才能。當了三年團委書記,順利當上了這個市一個區的區委副書記、區長」。
「自己看準了一個問題,只有快速發展才能出政績、出幹部,才能快速實現向位高權重的職務邁進的目標。」2006年,張某順利當上區委書記,並在2010年獲得「抗擊金融危機優秀縣市委書記」稱號。
起初有人給張某送錢,被他拒絕。「過年過節,有些老闆、下級送錢,我還推辭,有時還比較堅決,後來就半推半就,有的直接放進抽屜或者公文包裡;開始只在辦公室收錢,後來在酒店、車上也收紅包和信封,在家裡也接待一些親密的老闆和熟悉的下級。」
「不少老闆財富來得容易,他們靠投機,靠政府政策扶持,我看到一批工商企業在區委區政府支持和關照下獲得不少財富。和他們比,自己整天忙忙碌碌,不是開會就是陪客,財富少得多,享受更不能比。」張某說,攀比之心讓他也想有好車子、有別墅。
「工作下級尤其是一些鄉鎮黨委書記和在身邊工作過的同事,他們年年送,開始兩三千,後來三五千,還有的上萬。」張某承認,當時身為區委書記的他,「用金錢往來的次數來衡量上下級關係的親疏,用年節往來看待一個下級是否知道感恩。」
2010年8月,張某被任命為湖北省某廳副廳長。「在屁股還沒坐穩,副廳烏紗帽還沒有戴牢的情況下,又想著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這個正廳位子。」
2014年春節上班第一天,湖北省紀委開始調查張某。「得知這一情況後,我怕影響職位升遷,到處退錢滅火。一周內退出人民幣20多萬元,美元4萬元。遲遲不主動找調查組交代問題、承認錯誤。」2014年2月26日,張某被送進湖北省紀委雙規點。
落馬時已擔任湖北某市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的幸某在悔過書中稱,他在擔任某縣級市市委書記時和一些有錢人接觸,對高消費生活由羨慕變成攀比,然後開始收取錢物。
「工作期間,某企業老闆多次給我送錢,開始我也覺得不該收、不能收、不敢收。但他一再表示沒有別的意思,只是感謝我的關心。我想自己也確實幫他賺了不少錢,他表示一下也在情理之中,慢慢地我不再拒絕。」幸某說。
「我在收受別人錢物時,開始心理也很猶豫,覺得非常不應該,也很緊張、怕出事。後來一想,送的人都是我上十年的朋友,關係很好,這隻有他和我知道,收下不會有什麼問題。後來就逐漸麻痺了。」湖北某市原副市長鄭某在悔過書中說。
羅某在悔過書中稱,「我在任區長、區委書記時,當地中小企業改革改制正處於熱潮中。區委區政府決定將經營困難、負債纍纍的黃鶴大廈整體轉讓,並確定了通過競爭性談判、出價最高者獲得的轉讓原則。時任國資辦副主任阮某告訴我,他朋友羅某願出最高價,並承諾如轉讓成功,可給我和阮某兩人各100萬元好處費。我的私慾膨脹了,貪念產生了。在研究轉讓意見時,我同意並支持轉讓給羅某的公司。」
期權腐敗與晚節不保
崑山市檢察院分析84份悔過書發現:行賄人與受賄人不再是「一手交錢,一手辦事」,而是行賄人向受賄人進行長期的感情投資,以「水到渠成」的方式交易。
這一點,在南方周末記者收集的廳官悔過書裡也得到證實。湖北某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羅某在悔過書中承認自己存在「期權腐敗」,「我夥同民營企業主,以不法手段為民營企業承接開發區基建工程項目,並從中收受好處費,我將送給自己的好處費存放在私營老闆處,為日後退休經商、做生意積累本錢。」
年齡漸大仕途接近尾聲,臨退休前想撈一把以致晚節不保,也是一些落馬官員在悔過書裡較多提及的問題。
2014年1月,湖北省某省級單位原副主任魯某被雙規。他在悔過書中稱,「擔任副主任以來,為省屬企業解決了不少難題,為企業發展辦了一些好事,為國資監管開創了一些在全國有影響的工作,現在已經五十七八,職務上難以有進步,就這樣了。快到退休的年齡了,也該圖點清閒、享點福了。」
從此,「企業的領導同志來請我吃飯喝酒,能去的我都去了。後來拿著幾萬元應由自己家庭負擔的購物發票,到自己所監管的企業和單位給予報銷。」自家房屋裝修時,魯某想把房子裝修得好一點,「但家裡錢不多,怎麼辦?於是找朋友潘某幫忙。結果朋友一幫就是六十多萬」。
2014年4月被雙規的湖北某地級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某,心態與魯某類似。「從我犯錯誤的時間段看,主要集中在擔任副市長期間。中後期,認為自己快到點,再有幾年就轉崗退休了,能撈一點是一點,以便把晚年生活安排得充實一點、安逸一點。」
王某的心態變化,給商人們提供了可趁之機。「我身邊的開發商、建築商,天天在琢磨、研究我,看我有什麼嗜好,愛搞什麼活動,喜歡聽什麼話。我被吹捧得暈暈乎乎。」他在悔過書中顯得很清醒,「這些人一開始就設計了陷阱,等我往下跳。當然蒼蠅不叮無縫蛋,我的錯不能全怪別人」。
湖北檢察官許俊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過去官員們的悔過書,一般不會提及婚外情,最近有越來越多官員會交代這一問題,尤其是存在權色交易的。
「從2001年開始,就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一直保持了13年之久,嚴重傷害了雙方家庭和親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社會道德,也影響了夫妻感情,在小孩心裡留下了陰影。」張某在悔過書裡說。
羅某則說,「在生活作風問題上,我見不少官員都有『婚外情』,對此我十分認同,認為兩廂情願,頂多是個道德問題,是小節、小事。於是,對自己放鬆約束,先後與三名女性發生了不正當關係。」
他在悔過書中詳細講述出軌的後果,「我和前妻婚後長期不和諧,對家庭和她本人很少投入精力和關愛,而且我婚後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道德上總覺得對她有些虧欠,想經濟上更多地補償她。」他為前妻創造條件,「讓其參與高利貸、收受現金和裝修款、紅木家具等違法犯罪活動。」
南方周末記者獲得的多名廳級官員悔過書顯示,除了商人、熟人、下級,親人也是官員們落馬的「引路者」。
羅某不僅僅「放縱前妻」,還讓自己哥哥跌入泥潭。羅的二哥對其從小到大關照很多,兄弟情深。「他身體不好,提前退休,生活比較拮据,尤其近幾年,兒子赴美留學、妻子患癌症開刀和術後恢復,開支很大。」羅在悔過書中說。
「我覺得應幫幫他,彌補兄弟之情的虧欠。我先後讓民營企業老闆給他送錢,每人給幾十萬幫助他,還讓老闆採取高額回報投資方式,為他獲取巨大利益。」羅某說。
魯某在悔過書中稱,「有些錯誤,是在我想辦又不想辦的時候,家人推波助瀾後辦的。」為了給兒子在北京買結婚用房,他妻子「背著我與我的關係單位和個人借錢,但又沒有按借錢的規矩辦,客觀上構成了受賄事實。另外還背著我,找我的關係單位報銷了一些購物發票。我沒及時糾正,而是遷就默認,以為能僥倖過關。」
寫悔過書的兩重動機
湖南省紀委一名長期參與辦案的官員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有些被查官員寫悔過書是自願的。「自願寫悔過書,說明這個人能認錯認罪,有悔改的意願和表現,可以酌情從寬或從輕處罰。」
湖北檢察官許俊則向南方周末記者指出,長久以來「坦白從寬」的刑事政策迫使落馬官員認罪悔過,指望在刑事審判中得到較輕的刑事處罰。在司法實務中,「悔罪」確實可作為從輕量刑的情節之一。
他說,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第三部分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第七條有規定:「對於當庭自願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依法認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北京律師劉曉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貪官案發後,為了從輕處罰,才寫下套話連篇的「悔過書」,表明自己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這其實是慣用手段,是為了在審判中處於有利地位的一種策略。
許俊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落馬官員「熱衷」於寫悔過書,是因為他們被物理強制隔離(被採取雙規措施或刑事立案)後,害怕將來的刑事處罰,對組織有所乞求、對法律有所敬畏,希望能對其網開一面、從寬處理,因此在招供之時或之後,積極剖析自己問題的思想根源,坦白罪過,承認罪行;另外,失去人身自由後的孤寂無助感,也會讓違紀違法官員有想與人交談、自我書寫的欲望。
許俊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辦案人員也樂於見到被查官員寫含有悔過內容的自書材料。
「悔過書中往往帶有對犯罪行為構成的主客觀供述,這種悔過性質的罪行自書材料往往可以成為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證據之一,杜絕其翻供或使其不能翻供。寫了悔過書的官員,一般不會翻供。」許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