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教育廳要求各高校「建立全覆蓋的課堂教學視頻監控系統、教師授課全程跟蹤系統」。對此,律師提出質疑,認為可能危害到他人的隱私權,要求公開這一政策的法律依據和權力來源;專家也表示,高校裡的學術自由氛圍應予以特殊保護,師生有權拒絕課堂常態化監控。(《新京報》12月3日)
貴州省教育廳下發此文件,並非沒有權力來源,2010年出臺的《貴州省公共安全視頻信息系統管理辦法》就是依據。在公共場所裝監控會不會導致一些問題?毫無疑問是會的。英國榮格委員會在一份關於隱私的調查報告中指出,如果社會控制依賴於對個人隱私的監視或限制,其結果必然是:「由於緊張所致的精神疾病影響增強,而導致至少是整個社會的想像力和創造力的下降。」學校教育的對象是青少年,他們的身心健康,他們的想像力和創造力培養,是我們必須要重點考慮的內容。英國榮格委員會提出了命題,但卻沒有跟蹤論證,這實際上正是我們需要做的工作。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朱巍說:「課堂設監控系統,不是什麼『新聞』。就我了解的,國外很多高校課堂也都有相關設備。」對「課堂裝監控」,一些專家也認為,用於考場監考、維護師生安全等方面將很有益,可以作為基本物證;用於遠程教學也很好,能促進網絡課程發展;在保障秩序、把控風險方面也有功用,可以有效預警,而且「在高校內部監控的小範圍公開屬於法律允許範圍之內」。實際上,在大數據時代,如果能對全校課堂監控所得信息匯聚成大數據進行分析和處理,誰又能肯定地說,在敦促「提高教學水平」的目標上就沒多大用處呢?
課堂裝監控,真正的核心問題是兩個:
一是侵犯著作權的憂慮。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儘管教師授課內容屬於職務作品,但著作權由作者享有,只是學校在其業務範圍內有優先使用權罷了。因此,課堂裝監控應該有「不得擅自用作它途」的統一規定,或者應該與老師籤訂著作權使用合同,明確「二次使用」時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一旦出現非法「盜版」或二次傳播的情況,學校應該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問題,那就是隱私權的保護問題。儘管課堂屬於公共場所,但我們不能以公共場所完全否決個人的隱私權。根據法學理論,公共場所隱私權的內容,一是知情權,有權知道誰在收集信息,收集哪些信息,內容是什麼,用於什麼目的;二是控制權,有權管理屬於自己的並且無涉公共利益的隱私權;三是私權自治,可以選擇放棄自己在公共場所的隱私權;四是安全請求權,應確保隱私只在安全範圍內使用;五是賠償請求權。課堂裝監控,師生公共場所隱私權的五大內容,應該得到確保。
事實上,監控的關鍵問題不在於是否安裝,而在於怎樣管理它。正是因為我國尚沒有一部全國性法律對個人信息、個人隱私進行保護,而涉嫌違法使用、侵犯公民合法權利的事情,已不止發生一起,所以人們才分外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