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孔永樂
3月23日,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辭世,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以及多國元首領導紛紛對李光耀的離世表達深切哀悼,並讚揚李光耀一生對新加坡及亞洲地區的貢獻。李光耀在短短數十年間將新加坡建設成安全、整潔及高效率的先進國家,在房屋、交通運輸、教育醫療等多方面皆在國際上達到高水平的美譽。本文只集中李光耀對媒體的看法與要求,同時讓讀者思考香港的一些現實情況。
1950年代至1960年代期間,新加坡正處於政治轉變中。李光耀分析,由於歷史因素個別英文媒體中的新聞從業員深受他們上司的英國主編及記者的影響,未能透徹了解西方的價值標準與本地固有文化之差異。例如,受西方教育的一群對社會及政治制度的議題上經常以個人利益超越群體利益。同時,華文、印度泰米爾文或其他語言的本地報紙,則以讀者的群體利益為出發點,並無新加坡意識。
李光耀認為,大眾媒體(特別在新發展國家的傳媒)應該塑造一種良好的社會氣氛,讓市民積極學習新知識及相關技能,從而提升社會的人口勞動力,最終令社會不斷向前邁進。若然傳媒只是不斷抨擊及嘲諷現有政府及自己的領袖,而政治人物卻未能有相應的回應及聲明,這樣市民永遠得不到官方信息,大眾也不懂得如何推動社會向前發展。更重要的是,在自由及民主的社會裡,不同傳媒可以抱?不同的觀點,然而卻不能在民主選舉前刻意歪曲候選人的信息,誤導大眾的政治決定。
1959年,李光耀在距離大選投票前兩星期,逐一列出某些西方記者的報導。在《李光耀回憶錄》中,李氏指出個別媒體報導的偏見已經達到明目張胆的地步。李光耀批評,他們的最終目的只是維護個人或某些群體的商業利益,而不是真正捍衛新聞自由或獲取資訊的權利。李光耀當選後進行一系列的改革。
1971年,李光耀親自到芬蘭赫爾辛基國際傳媒研究所(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向西方人士解說新加坡政府與傳媒角色及關係的一些看法:新加坡是一個新發展國家,需要有穩定的工作紀律、專業知識,以及在科學及科技上有踏實知識的人才能有效幫助國家發展。西方新聞經常聚焦有示威及暴力傾向的年輕人。這種取向對新發展地區的社會及經濟進展毫無建樹。在心理學的角度上,個別大眾會仿效在電視或報紙上看到的新聞。若然大眾在新聞上知道騎劫民航客機或綁架外交官能圖利,世界其他地方定必陸續出現類似情況。在此角度看,不停報導暴力示威的年輕人只會激發更多暴力示威行為。有效的措施與處理騎劫客機新聞相似,傳媒應將焦點聚集於失敗騎劫者之刑罰,這裡才能阻嚇同類事件相繼發生。
作為新加坡領導人,李光耀指出他只能表達自己對新加坡媒體的要求。他無權幹擾外國傳媒如何報導及整理新聞,除非他們對新加坡的有關報導內容並不真確及全面。這時,負責任的政府必須辯駁,表達正式的政府立場。否則,新加坡政府的聲音便會在眾說紛紜中淹沒。
現在,香港的情況如何?讀者能否在大眾傳媒中吸收新資訊、掌握新技能,繼而推動社會經濟發展?抑或,讀者每天閱讀煽情但欠缺分析的單面信息,而當中的信息對改善人民生活及社會經濟發展毫無幫助?香港社會發展也處於轉型期,近年來在各項社會指標如住屋、教育、醫療、退休保障、興建鐵路機場新跑道等都需要客觀及專業的評論意見。
筆者的憂慮是,香港的傳媒好像漸漸失去了提供善意或具建設的批評。同時,傳媒正削弱一些傳統文化觀及社會態度。本地的大眾傳媒好像正營造一種氣氛,青年無需要學習知識,也無需要注重紀律及尊重其他社會團體及專業人士。任何青年都可以在聲稱的「公民社會」裡對各種專業課題提供權威及唯一的「意見」方案,從而左右政府的施政方針。
「佔中」發生後,我們更要思考大眾媒體能否採取市場上任意放任的態度。記者或評論員是否可以單憑感覺或構想便將個人感受表達出來,過程中毋須考慮法律或社會道德觀?我們是否容許報紙大老闆或總編輯有權決定想登什麼就什麼?若然報紙經常容許煽動社會動亂或宗教民族仇恨的文章刊登,雖然文責自負,但傳媒老闆或總編輯需要負擔法律責任嗎?若然傳媒的報導、評論和照片令社會引起動亂,甚至人命傷亡,傳媒老闆及新聞從業員是否需要負擔法律責任?西方傳媒曾引刊登諷刺回教的漫畫,觸發社會騷亂及無辜市民人命傷亡。梵蒂岡也罕有地表態抨擊個別西方媒體,令世界充滿矛盾和動亂。
新加坡的例子顯示,政府對人民道德要求是一回事,但法律的執行才能有效改變人們的各種態度。例如人們需要將工資一部分存入退休基金,不能只顧現在的享樂。在傳媒的範疇上,如何平衡言論自由與社會利益之權益是重要的問題。以讀者的角度看,香港有其獨特的歷史文化,傳媒也毋須刻意學習某一個地區或國家而失去本身的風格。香港的經濟結構、人口比例、族群團體均不斷變化。香港需要借鑑世界各地的例子,鞏固傳媒與政府社會的良性互動。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一生為新加坡人民帶來彌足珍貴的卓越經濟成果,同時亦給予世界各地政治領袖不少難得的管治經驗可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