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萬科天地購房者向人民網房產家居投訴平臺投訴稱,該項目於2017年12月交付的700多套商改住公 寓裝修質量問題嚴重、消防設施不達標、小區存有安全隱患等問題。
人民網房產經現場採訪了解,萬科天地擬交付的公 寓因裝修問題影響入住的情況確實普遍存在,有的業主房屋裝修問題甚至多達近40處。消防設施不達標、燃氣開通時間滯後、物業服務不合格等情況則是所有業主都面臨的頭疼問題。業主表示,萬科在收到業主的質量問題反饋後,多次推諉逃避問題。
萬科客關部相關負責人在與業主代表的面談中回應稱,按照合同約定,業主反映的問題並非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問題,因此(業主所指的問題房屋)已經達到交付標準。
「但從情理上來講,交付確實粗糙。這個項目是第一次交付,很多安防設施我們確實沒有想明白,會整體對安防情況做提升。比如從設計層面來說,通過增加設施提升社區安全度。」該負責人表示。
質量問題多 收房2個月後依然無法入住
業主錢先生告訴人民網記者,收房時業主發現房屋裝修質量問題嚴重,門窗損壞、牆面開裂、天花板漏水、石材斷裂、地板破損、配件未安裝、衣櫃損壞、偷工減料未按合同約定裝修標準施工、以及有設計缺陷導致安全隱患等問題普遍存在。
施工隊給櫥櫃釘背板時,穿透了水管,導致水管漏水。
Loft戶型中的樓梯,存在與牆體脫落的情況。
有業主家中地板不平,掀開重新找平,發現地板質量堪憂。
錢先生說,2017年12月31日收房時,萬科曾表示會在15日內修復質量問題,但直到現在,問題依然存在。
人民網記者在該項目內看到,目前小區內施工垃圾成堆,樓棟正門因深坑封閉,樓體無安保,消防設施形同虛設。業主說至今也沒有看到消防竣工驗收備案表,懷疑該項目並沒有通過有關部門的工程驗收。
樓內消防栓情況。
電梯入口施工垃圾遍地。
業主通往家中的必經路口,仍在施工。
購買該項目底商產品的業主符女士告訴記者,原本合同約定商鋪層高為5.9米,收房時卻發現,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萬科在商鋪天花板安裝了各種公共管道,佔據了1.5米的層高。對於商鋪空間嚴重縮水的情況,符女士多次找萬科工作人員溝通,對方答應會予以整改。兩個半月的時間過去了,符女士依然沒有見到整改方案或者施工團隊。
底商頂部成為了公共管道的「走廊」。
物業代收費 業主質疑萬科收費不合理
除去房屋質量問題,業主和萬科的矛盾聚焦於水、電、燃氣、供暖、物業費的收取問題。
目前萬科天地所有業主水電費用均需交至該項目的萬科物業處,各家水錶電錶掛靠在項目總表上,由物業根據分戶計量記錄用戶的實際用量收取費用。
在購房人看來,各家應該直接與供水供電單位結算,物業無權代收水電費,且有多戶業主表示,萬科使用的水電錶記錄不準,損耗遠超實際使用情況。
物業售電收據。
此外,萬科天地存在取暖費用收取超過周邊同類型物業的現象,供暖時間與燃氣開通時間均滯後於繳費時間。部分業主房屋因設計缺陷,室內溫度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無法入住,開發商、供暖公司迄今也未提供合理的解決方案。
業主們認為,由於萬科天地小區配套設施遠未建設完成,車庫和綠地等公共配套還未交付,萬科物業無法提供物業合同中約定的服務事項,包括日常維修、環境衛生、安保、綠化、公共秩序等。「業主們繳納了6.8元每平方米的高昂物業費,卻得不到相應服務,申請萬科物業進行相應的物業費減免,或在物業服務達到約定標準以後再行收費。」
車庫入口。
公共區域處於未修整狀態。
問題未解決 萬科發「催收函」
在上述問題未解決的情況下,萬科天地項目開發商北京萬城永輝置業有限公司卻給未收房的業主發送了「催收函」,稱如買受人在合同約定交付截止日期仍未收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履行合同項下房屋的交付義務,自交付(或視為交付)之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萬科致業主催收函。
萬科集團品牌部門回應記者採訪稱,業主認為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區域為規劃紅線外市政綠地和市政廣場為代建工程,將於2018年8月底才完工。此次交付範圍不包含代建工程,而地下車庫已於2017年6月15日完成竣工備案。
關於水、電、燃氣收費問題,由於萬科天地為商業立項,在供電局、水務所為一個總表收取水電費,所以物業公司協助客戶統一購買水、電,再根據分戶計量記錄的用戶實際用量收取費用。此外,項目根據《京發改20152619號》文件所指導的價格區間執行水、電費;根據《京價商字2001372號》文件指導的價格區間執行供暖費用。
項目交付後出現的質量瑕疵和物業服務品質問題,公司會嚴格執行售後維保協議,進行維修整改。
3月12日,萬科集團客關部相關負責人與萬科天地業主代表進行面談協商,該負責人對相關問題進行了統一回應。他表示,質量問題的修補,非更換部件情況將於3月20日前完成,更換部件情況將於3月30日前完成。水電錶損耗情況將仔細排查問題,燃氣費用爭取協調降低,消防及安保設施,將從設計層面提升加強,但物業費用按照前期約定收取,無法調低或延期。
就水電收費能否各戶單獨設表,向供水、供電單位直接繳費問題,上述負責人表示無法更改現有設置。
對於萬科方的回應,仍有超過百戶業主認為萬科天地水電結算方式不合理,供暖收費不合理,物業服務不達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裝修存在較多質量問題,並籤字要求退房。
業主質疑萬科合同不合理
業主認為,購買的房屋質量問題嚴重,不能滿足雙方籤訂的裝修合同交付標準,應由開發商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但讓業主們驚訝的是,回溯裝修合同,違約責任中並未有此項約定。並且業主認為萬科天地交付的房屋質量不合格,不能因為購房合同的免責條款就認定為達到了交付標準。
萬科天地項目購房合同中的免責條款。
萬科天地項目裝修合同中關於交付標準的部分約定。
萬科天地購房合同顯示,第十七條17.3款中約定:買受人在辦理房屋交付手續過程中,除非存在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情形,買受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接收房屋,包括但不限於粉刷瑕疵、牆壁裂縫、局部滲漏、部品零件損壞、管道堵塞等質量瑕疵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房屋並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付責任的理由,出賣人無需就此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購房人認為,既然萬科售予的是精 裝房,這樣的約定顯然有失公平。
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資深房產律師馬玉珍律師分析,萬科作為銷售方、合同範本提供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處於絕對優勢地位,部分條款中片面約定了對自己有利的條款,違背了合同的公平性原則。「房屋作為商品,在沒有達到合格質量的情況下,比如牆壁裂縫、局部滲漏等嚴重影響居住的情況下,業主可以拒收房屋,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或要求萬科承擔維修責任或賠償義務。」馬玉珍說。
馬玉珍表示,物業服務質量未能達到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標準,業主可以合理正當地要求物業公司進行相應程度的物業費用減免。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何龍認為,對於房屋買賣合同而言,萬科作為房屋的出售人,應當對房屋的質量、消防等承擔責任,房屋的主體結構、地基、消防等達到規定的標準這是法律的硬性規定,房屋的其他質量問題比如房屋漏水、牆面裂縫等如果存在,業主仍然可以向出賣人主張其進行維修,或者出賣人怠於維修時業主自行維修後向出賣人主張維修費用,這是出賣人對標的物應負有的基本質量保證責任。
何龍提醒消費者,現實生活中,對於房屋買賣而言,開發商確屬強勢的一方,這也是市場等多種綜合因素決定的。作為購房業主,在籤訂房屋買賣合同前,可以通過工商部門、網絡信息等多種渠道來查詢開發商相關資質、商業信譽、負面影響等,儘量選擇糾紛少、信譽高的開開發商。
在籤訂正式合同時,購房者可以委託專業人員幫忙把關合同條款,儘量做到前期防範風險,減少後期矛盾;對於開發商存在的捆綁銷售、私下加價等違規行為,購房者可以主動向房管行政部門檢舉反饋,以維護自己正當權益。
人民網將對該項目業主維權情況保持持續關注。
(文中圖片由萬科天地項目業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