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在爭什麼?
近日,一份由銀監會和央行聯合下發的文件 《關於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簡稱「10號文」),對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建立業務關係提出了一系列的明確要求。央行與銀監會在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上進一步統一意見。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到目前為止,銀行步步緊逼,網際網路金融節節敗退,現在已經退到核心陣地。
-
第三方支付轉帳50萬要上報 第三方支付機構須履行大額交易報告義務
(原標題:第三方支付轉帳50萬要上報 反洗錢監管力度加強)今年起,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在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涉及5萬元以上的現金收支大額交易也要上報了。同時,私對私、私對公款項劃轉跨境超過20萬元、境內超過50萬元也將被嚴控。所謂大額交易,是指用戶通過金融機構或支付機構發生的達到央行規定的大額金額的交易。
-
第三方支付納入反洗錢範圍 大額交易報告起點降至5萬元
據記者獲取的《辦法》修訂稿顯示,非銀支付機構正式納入《辦法》適用範圍。此外,在大額交易的報告的標準中,金額起點從目前的當日單筆或者累積交易20萬元降到5萬元。 背景:不法分子通過便捷轉帳洗錢 隨著第三方支付的蓬勃發展,隱藏在其背後的洗錢風險也日益凸顯。據日前人民銀行發布的《2015年中國反洗錢報告》顯示,人民銀行共檢查支付機構28家,處罰5家。
-
央行:明年起第三方支付機構需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第三方支付機構從明年起也將開始上報大額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7月13日發布《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規定從2019 年1月1日起,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以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支出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總計四類大額交易。
-
數字人民幣時代,第三方支付面臨的挑戰與機遇
行動支付引領第三方支付發展,市場呈現寡頭格局 第三方支付已成為我國支付體系特別是電子支付體系中的關鍵一環。過去數年,第三方支付的交易規模呈現持續增長的態勢。 圖2:2013-2020年第三方支付綜合支付交易規模(單位:萬億元)
-
梁偉:未來央行數字貨幣與第三方支付方式或長期並存
其次,從支付生態方面來看,當前第三方支付機構與DCEP關聯緊密的三類業務,一是央行許可的支付業務,包括網絡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等;二是撬動支付平臺流量優勢而開展的資管產品銷售;三是依託支付大數據信息而衍生出來的徵信和風控相關業務,例如小額信貸、芝麻信用評分等。
-
數字人民幣會衝擊第三方支付嗎?
數字貨幣的產生、演變與發展對於數字經濟的影響是劇烈的,與之相應,金融和科技領域也迫切需要進一步擁抱數位化。在央行數字人民幣逐漸揭開神秘面紗的過程中,哪些公司參與其中?數字人民幣會對第三方支付產生什麼影響?
-
探索央行數字貨幣:第三方支付產業新變量
通過銀行共同分擔成本的方式,地方銀聯向商家提供多銀行卡在線支付統一接口,使異地跨行網上支付成為可能;而金融網絡與網際網路的接口承接,則由從電子商務發展而來的其他第三方支付機構承擔。該階段,第三方支付機構提供的支付服務為支付網關模式,即具有較強銀行接口專業技術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作為中介方,分別連接銀行和商家,從而幫助消費者和商家在網絡交易支付過程中跳轉到各家銀行的網銀界面進行支付操作。
-
金融界·思想前沿 網際網路金融:為商業銀行發展帶來「鯰魚效應」
隨著網際網路和電子商務的發展,中國的網際網路第三方支付平臺交易量、虛擬貨幣的發行和流通量越來越大,涉及的用戶越來越多,第三方支付已經成為一個龐大的產業。據易觀智庫的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第三方網際網路支付市場全年交易額規模達2.16萬億元人民幣,較2010年增長99%。
-
中國行動支付行業發展現狀分析與發展趨勢預測報告(2020年)
《中國行動支付行業發展現狀分析與發展趨勢預測報告(2020年)》對行動支付行業相關因素進行具體調查、研究、分析,洞察行動支付行業今後的發展方向、行動支付行業競爭格局的演變趨勢以及行動支付技術標準、行動支付市場規模、行動支付行業潛在問題與行動支付行業發展的癥結所在,評估行動支付行業投資價值、行動支付效果效益程度,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為行動支付行業投資決策者和行動支付企業經營者提供參考依據
-
用戶、央行、銀行、第三方支付,從四個角度深入認識DCEP
我們知道貨幣支付體系不外乎涉及三類主體:央行、支付機構(以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為代表)、普通公眾。與其形而上地從概念到概念描述央行數字貨幣,不如基於這些主體角度,看看如若央行數字貨幣推出,將會傳承既有法幣體系哪些核心線索,又會在哪些方面對當前法幣體系帶來顛覆。如此一來,我們便能從相對具體而務實的角度去把握央行數字貨幣。
-
浦發銀行打造第三方支付合作代繳費平臺
為深化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合作,近期,浦發銀行為第三方支付機構量身打造了業內領先的第三方支付合作代理繳費平臺。長期以來,第三方支付機構在經營中,除了面臨高昂的系統維護成本外,還必須承擔與全國各地供水、供電、煤氣、電信運營商等不同機構洽談代理繳費業務的成本。
-
2017 第三方跨境支付平臺大盤點!(附最新名單)
2007 年,銀聯成為國內首家開展跨境支付業務的第三方支付公司。2012 年,世界貿易組織認定銀聯存在壟斷行為。國家為了更好地發展第三方支付市場,終於確定允許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進入跨境支付服務領域。2013 年 9 月,國家外管局發放了首批 17 張跨境支付牌照。2014 年,第二批共 5 家第三方支付平臺獲得跨境支付牌照。進入 2015 年,跨境支付走向了法制化和規範化道路。國家外匯管理局正式發布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開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的通知》和《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指導意見》。允許部分擁有《支付業務許可證》且支付業務為網際網路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開展跨境業務試點。
-
蘇州迎來2000萬元數字錢包 第三方支付公司積極參與
京東數科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依託科技+產業+生態優勢,在支付領域長期深耕,並持續探索產業數位化發展。此次參與蘇州數字人民幣試點項目,京東數科提供「技術+服務」,連接了運營機構與廣大場景,將持續配合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蘇州市政府加快建設數字人民幣錢包生態,助推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
-
律師談「第四方支付」:依附第三方支付機構 影響後者正常經營
然而不法分子受到利益的驅動,研發出了 「第四方支付」,不僅擾亂了支付市場,為犯罪活動提供了便利,甚至可能拖累第三方支付機構涉嫌刑事責任。「第四方支付」並無合法存在的邏輯,已成為監管部門、支付機構、廣大用戶必須共同剷除的社會毒瘤。
-
行動支付網:2019年1-7月第三方支付罰單統計與分析報告
在第三方支付行業,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罰單備受關注。行動支付網從罰單金額、原因、時間、區域等維度,匯總了2019年1月1日至7月31日央行發布的行政處罰公示信息,對今年以來第三方支付機構收到的罰單進行統計與分析。
-
第三方支付平臺須加強對第四方支付平臺監管
處在這一網絡黑灰產業鏈上遊的,正是涉嫌洗錢的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這些平臺與境外非法博彩網站或詐騙組織對接,利用「四件套」註冊網絡虛擬支付帳號,在資金幾經流轉後實現洗錢目的,然後不法分子再從中抽取佣金。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少軍認為,外部社會環境為第四方支付機構的發展提供了生長土壤,主要包括行動支付的興起和金融創新的發展。
-
銀保監會:在規範商業銀行對合作機構管理方面有四大要求
目前,商業銀行通過多種方式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網際網路貸款業務。有效規範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各類機構之間優勢互補、提高效率,但部分銀行對合作機構管理較為粗放,如沒有建立全行統一的管理制度、合作機構資質存在缺陷、對合作機構的持續性管理不足等,引發銀行聲譽風險。
-
部分P2P第三方支付通道關停 支付機構或加速收緊與網貸機構合作
來源:證券日報作者:李冰網貸機構迎來又一難題。目前,第三方支付機構正在加速收緊、關閉與其合作的支付通道。11月4日,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經在加速收緊與P2P網貸機構支付通道方面的合作,「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徹底退出。」一位華北地區第三方支付機構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其表示,「起初第三方支付與網貸機構合作數量很大。最多的時候部分支付機構與網貸機構合作數量有4位數,現在僅剩2位數了。」
-
數字貨幣與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恩怨情仇」
數字貨幣是隨著密碼學技術與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而誕生的新一代貨幣形式。與電子貨幣相比,雖然數字貨幣也採用電子化的方式進行交易,但卻有著與電子貨幣截然不同的特點,如去中心化、開放性、自治性、不可篡改性、匿名性等特性。第三方支付平臺是指具有雄厚資金基礎和良好信譽背景的獨立機構,合作聯繫銀行機構,以計算機、信息技術為支持,提供保障消費者和商家間資金流和商品流、完成支付結算的中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