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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谿刑事辯護律師 : 什麼是刑法中的過失犯罪?
慈谿刑事辯護律師陳亮: 與故意犯罪相對的就是過失犯罪.本文主要介紹刑法對過失犯罪的一些規定;過失犯罪是否要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的罪與非罪的界限等,供大家參考.慈谿刑事辯護律師: 什麼是刑法中的過失犯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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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大意的過失要負刑事責任嗎
但自己並不是主動去做這些事情,在事情發生之後也非常自責,那麼,疏忽大意的過失要負刑事責任嗎?下面畢海鵬律師給您提供了一些意見,供您參考。一、疏忽大意的過失要負刑事責任嗎不一定,法律規定情況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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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學堂】犯罪過失(刑法第15條)
犯罪過失分為以下兩類: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1、疏忽大意的過失(又稱無認識的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就疏忽大意的過失而言,其核心是違反了結果預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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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與過失——刑法中的主觀責任要件
刑法分則中的故意犯罪,沒有特別規定的,都既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間接故意。二、過失過失犯罪,只有造成實害結果才構成犯罪;間接故意,只有造成實害結果才處罰。過失分為過於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1.疏忽大意的過失是根本沒有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結果,也就是「應當預見而沒有有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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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大意致親屬死亡屬過失犯罪
原標題:疏忽大意致親屬死亡屬過失犯罪 ■以案釋法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王某過失致其兒子死亡,犯罪發生在其與親屬之間,屬情節較輕,應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內量刑。王某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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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認識過失中「應當預見」的判斷
趙:從刑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看,疏忽大意過失中行為人應當預見的內容就是「危害社會的結果」。在前面有關犯罪故意「明知」內容的討論中,我們也談到「危害社會的結果」的含義問題。作為犯罪故意認識因素的「危害社會的結果」,不完全是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為構成要件的結果,而是作為行為人主觀上認識對象的、經立法者評價的、行為必然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社會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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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罪過形式
刑法中的罪過,分為故意和過失兩類,前者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後者則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一種心理態度。犯罪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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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 陳興良:階層理論在過失犯認定中的司法適用
在三階層的犯罪論體系中,過失犯具有獨特的地位。例如,在德國刑法教科書中,在一般犯罪論中敘述三階層的犯罪論體系,將其作為一般的方法論加以確立。在此基礎上,分別討論三種犯罪類型,這就是故意的作為犯、過失的作為犯和不作為犯。其中,故意的作為犯是典型的犯罪形態,而過失犯和不作為犯則是應受處罰的特殊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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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業秘密的商業秘密認定及刑法懲罰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觀責任要件只能是故意,《刑法》219 條第二款關於「應知」的規定並非屬於過失犯罪的「應當預見」,而應當理解為「推定明知」。 二:侵犯商業秘密罪主觀責任要件認定 關於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觀狀態理論上存在較大爭議,存在故意說與疏忽大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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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刑法中的共同過失犯罪
2013-11-29 14:57:35 |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翁蓉秋 王洪用 過失犯罪理論目前在我國刑法實務界和理論界爭議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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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案看行為人主觀過失的認定
正是由於顧某用敞開的容器打開水,違背了其應當遵守的預見義務,行走在僅1米多寬的通道中,才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騎車拐進兩人相撞時其無法避免開水潑灑到李某身上的後果,顧某的行為與李某重傷的後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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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犯罪的定罪與量刑,過失犯罪什麼時候及情形下負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五條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是過失犯罪。而在故意犯罪中,許多犯罪只要行為一經實施,就構成犯罪,比如行為人實施了殺人行為,雖然由於某種原因沒有得逞,也應當負殺人未遂的刑事責任。二是在處罰上,鑑於過失犯罪的主觀惡性比故意犯罪小,刑法對過失犯罪的處罰比對故意犯罪的處罰規定得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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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應當承認共同過失犯罪
,世界各國的刑法理論與實務界都存在較大爭議,形成肯定與否定兩種對立的觀點,目前尚無法達成共識,可以說是刑法學中一個疑難複雜問題。然而現實生活中確切存在的共同過失犯罪現象,又使得刑法理論無法迴避對這一問題的思考。本文中,筆者介紹並評析當前關於共同過失犯罪的理論,並考察了我國關於過失共犯的立法與審判實踐,在此基礎上結合共同犯罪基本理論,分析對共同過失犯罪給予刑罰評價的理論依據與政策依據,並提出應當重視審視共同過失犯罪問題,完善我國的共同犯罪理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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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 陳興良:過失犯的規範構造
過失犯是指行為人基於主觀上的過失而構成的犯罪,其與故意犯之間存在對應關係。如果說,故意犯是典型的犯罪;那麼,過失犯就是非典型的犯罪。在刑法教義學中,故意犯是作為犯罪的標本加以討論的,而過失犯則或多或少處於受冷落的狀態。我國刑法學界亟待加強對過失犯的研究;唯此,才能在整體上提升我國刑法教義學的理論水準,並對過失犯的司法認定提供分析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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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過失犯罪:以罪過形態為視角的研究
我國刑法條文中有13個具體罪名涉及到了單位過失犯罪。單位犯罪過失是單位具有的一種獨立於單位內部人員的整體性罪過形式,具體可分為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該規定並未明確表明單位犯罪的罪過形態;根據我國刑法理論,罪過是構成犯罪的一個必備要件,刑法中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罪過形式,所以單位犯罪的罪過也應當包括故意和過失,單位過失犯罪在法律邏輯上是成立的。 實際上,仔細地分析刑法分則中的單位犯罪,其中就有13個罪名屬於單位過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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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犯罪過失中預見能力判定的一個案例
今天,筆者向大家分享這樣一個案例,通過該案例我們可以較好地學習鑑別意外事件與過失犯罪這兩種不同的性質,並了解如何判定犯罪過失中的預見能力。居住在農村的朱某為了拿拆遷款,從廢舊建材市場上購得舊磚頭、舊鋼筋、舊樓板交給無建築資質的於某,並要求於某幫助其蓋一棟兩層小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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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過失傷人要負刑事責任嗎
因過失傷人要負刑事責任嗎?人在情緒激動或者頭腦不清醒的時候容易被外部不良環境所影響,比如過失傷人或者過失犯罪,這都是在自己疏忽大意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但又不是自己主動想要去做這些事情,這種情況要負刑事責任嗎?下面四川履正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的刑事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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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件,被告為什麼要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公訴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刑法第233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3至7年有期徒刑。針對該案件的判決,筆者覺得有點奇怪,羅秉乾的行為比較像強制猥褻,反而李心草的死亡,並不是由於他的過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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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為構成間接故意還是過失 - 人民法院報
而疏忽大意的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沒有預見,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主觀心態。間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過失具有很多相似性:在認識因素上,間接故意比疏忽大意過失的認識程度更深,更能明確預見到將要出現的危害結果。在意志因素上,疏忽大意過失比間接故意更加排斥危害結果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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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過失汙染環境也應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後,將這一罪名改為「汙染環境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行為。 對比發現,「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行為」修改為「嚴重汙染環境的行為」,降低了入罪門檻,那些雖未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但長期違反國家規定,超標準排放、傾倒、處置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行為也認定為犯罪,其主觀心理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間接故意,不包括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