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們會收到一些電話,「你們公司的銀行帳號因為涉嫌洗黑錢,已經被公安局凍結……」「你們公司帳號存在異常,請及時處理……」當然,有些電話是詐騙電話,而有的電話則是真的。那麼公司帳戶在什麼情況下會被凍結,公司帳戶會被凍結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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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帳戶在什麼情況下會被凍結,公司帳戶會被凍結的原因是什麼?
遼寧成功金盟律師事務所徐浩律師解答:
公司帳戶被凍結的原因:
1、法院檢察院凍結(民事訴訟中,法院依法地方裁定凍結);
2、政府相關機構或司法機關的凍結(單位因涉嫌犯罪);
3、公司存在和銀行的財務糾紛(銀行向法院申請凍結);
公司帳戶凍結一般是要經過法院的保全手續才能凍結公司帳戶,凍結後錢是只能進不能出,除非法院給解凍。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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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成功金盟律師事務所徐浩律師解析:
對於訴前或仲裁前財產保全主體適格性的審查,主要在於如下幾個方面:
① 審查申請保全人與己方是否具有利害關係;
② 依法應提供擔保的,申請保全人是否已提供擔保;
③ 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申請保全人是否提起了訴訟或申請了仲裁;
④ 對於財產保全措施基於已提起訴訟、申請仲裁案件作出的,審查起訴狀、仲裁申請書與財產保全裁定書中當事人名稱是否一致。
企業對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書送達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複議申請後十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變更保全裁定;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如公司認為保全裁定實施過程中的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提出書面異議。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