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一步:34歲女白領遭遇懷孕歧視之後,維權多難?

2020-12-23 澎湃新聞

憶起知道自己懷孕的那天,劉怡然至今心情複雜。

那是2017年5月21日上午,北京陽光燦爛,沒有風。在北京婦產醫院,醫生告訴她懷孕了,她像一頭迷路的鹿,慌亂無措。

對於34歲的她來說,懷孕不在計劃之內。結婚六年,她一直糾結於丁克還是生孩子,直到意外降臨。

那時,她是北京一家小型創業公司的市場總監,所在部門幾乎承擔著公司最重要的業務,事業發展向好。

當她將懷孕的消息告訴領導後,一切都不一樣了——工作崗位被替代,被移出工作群,清退辦公桌,停發工資……生活驟然跌入谷底。

一場關於懷孕歧視的漫長拉鋸,伴隨著腹中新生命,悄無聲息地向她席捲。她像電影《秋菊打官司》中的女主人公一樣,固執地「想要一個說法、一個道歉、一個公平公正的處理」,但她發現,「維權的難度超乎想像」。她數度迷茫,這樣的堅持,值不值得?

「要不要?」

34歲之前,劉怡然的人生一路順遂。她1983年出生在哈爾濱,大學畢業後,跟隨鄰校同齡的男友北漂,進入北京一家創業型網際網路公司,之後又輾轉三四家網際網路公司,做網站運營、新媒體工作。

2015年,工作的第十年,她厭倦了朝九晚五的固定生活,想往移動網際網路方向發展,於是重找工作。

第一份面試邀約來自北京一家剛成立不到半年的創業公司。面試時,32歲的她被問到了生孩子的問題。她說,目前想做丁克。

這個想法源於她11歲時父母分開,從此跟隨母親生活,「我想要孩子,但是害怕會給他帶來傷害,所以寧願做丁克。」

最初,考慮到這家公司要上六天班,只有10來人,一人得身兼數職,劉怡然婉拒了。CEO發來消息,介紹了公司的優勢、未來發展前景。她被那種創業的目標感吸引,2015年3月12日入職該公司,負責新媒體運營,月薪一萬五千元。三個月後,轉為企劃部主管。

當年11月,她被改籤合同到其控股子公司A公司,擔任公關總監。第二年轉為市場總監,負責品牌等方面的工作,月薪慢慢漲到2萬。

工作時間朝九晚七,但她經常加班到晚上九、十點,甚至凌晨,周六也很少休息。每隔一兩個月,產品上線之際,那一周幾乎每天工作到凌晨四五點。累了,把瑜伽墊鋪地上眯一會兒,醒來繼續工作。

劉怡然被同事們喚「劉大人」,多用「工作努力」、「負責」、「女強人」等詞評價她。

公司氛圍也有些壓抑,有其他部門同事將雨後彩虹照片發到工作群,就被領導叫到辦公室罵了。曾在這家公司工作過半年的程欣語記得,剛入職那陣,APP新版本正要上線,一到下班時間,公司領導有時會坐在門口,「誰也不敢走,正點下班會受到白眼。」

劉怡然自己後來整理工作郵箱時發現,工作兩年多,超出工作時間之外的郵件就有500多封,大多是凌晨時發的,有時是周末凌晨。

與忙碌相伴的,是經常性的胃疼和整夜的失眠,有時睜眼到早上五六點還睡不著,「很多個瞬間,會覺得很累,不知道是為了什麼。」

2017年4月,公司召開季度大會,這一年的重要業務幾乎都安排到她所在的部門。她還協助領導分擔公司管理事宜,這讓她感覺「整個人的價值是被肯定的狀態」,充滿幹勁。

直到5月21日周末,醫生告訴她,她懷孕了。

此前,她從未想過會懷孕。檢查前一天,還和朋友去喝過酒。

擔心影響工作,那天上午九點多,剛從醫院出來,劉怡然就在和CEO、副總裁三人組成的微信群裡說,「有一個壞消息,我懷孕了。」

發現懷孕後,劉怡然很快告訴領導。 本文圖片均為 受訪者 供圖

兩位女領導和她年齡相仿,關係很好,經常一起吃飯,生活中有什麼事也會互相幫忙。

但這次,她倆的反應出乎她的意料,一個說「恭喜恭喜」,另一個說「這是好事情啊,要不要?」她說還在糾結,要跟丈夫商量下。

劉怡然的丈夫很開心,希望生下孩子。她則隱隱有些不安。

「那我幹什麼?」

查出懷孕的第二天是周一。早會後,CEO告訴劉怡然,派她到深圳和上海出差四天。

入職以來,劉怡然只出差過兩次,一次當天返回,另一次第二天返回,都是提前通知,有同事一起。這次只有她一個人,又是剛懷孕一個來月,她有些擔心身體狀況,領導讓她「克服下」。

出差第二天,她開始發燒,硬撐到最後一天。回京後吃藥治療,身體才好轉。

5月31日,出差回來後第一天上班,她發現公司在招聘網站上新增了一個崗位,職位和工作內容和自己的一樣。

部門面試也不再通過她,而是直接由副總裁接手。副總裁還越過她,直接找她的下屬去開會。以前一去辦公室,各種工作任務壓過來,但那天,除了之前的工作,沒新任務了。

她心裡難受,想不明白,中午沒吃飯,趴在辦公桌上哭。副總裁看到後,把她叫到辦公室,說考慮到她的身體狀況,需要找人分擔她的工作。在她出差期間,她們已經面試成功了一個人,對方7月15日入職。在這之前,由副總裁完成她的那部分工作。

劉怡然問,「那我幹什麼?」副總裁說:「你能幹嘛就幹點什麼。之後可以去做一些助理類工作。」她忍不住一直哭。

等到6月26日,她肚子疼得厲害,去醫院後,醫生說是先兆性流產,建議在家靜養。她按流程給公司人力和副總裁發郵件,請求休半個月病假,在家辦公。副總裁回覆郵件表示同意。

那半個月,她沒被安排新的工作任務,銷售、商務方面的工作交由其他人做,自己繼續做之前的工作,撰寫品牌稿件等。

半個月後,身體仍未好轉,她又休了半個月病假。

7月19日,公司群發會議通知,對組織架構進行調整,她所在部門變更為品牌營銷中心,負責人變成了新入職的那位員工。

劉怡然辦公桌被清退,工作由新同事接替。

第二天,CEO助理在微信上告訴她,公司調整部門和座位,她的辦公用品被拿到了助理處。四天後,又告訴她,公司品牌宣傳等工作轉由新的品牌總監負責。

她私下詢問以前的合作夥伴,得知新品牌總監已和他們聯繫,「說是你那邊身體原因,主要對內了,她負責對外。」

高齡懷孕,加之身體透支嚴重,她身體狀況不太好。醫生告訴她,這個孩子不要的話,以後再要孩子會很難,建議她臥床保胎。

7月30日,她申請再休一個月病假。副總裁同意了,讓她去公司辦理工作交接。她記得那天走進辦公室後,同事們看她一眼,便不再言語,沒人跟她打招呼。

「把我開除了嗎?」

8月3日,劉怡然收到人力主管發來的郵件,說請病假需提供北京市三甲醫院證明,包括診斷證明書、休假建議條、病歷、醫藥費收據等原件;病假結束銷假時提供病歷冊、檢查單據等。

劉怡然收到人力主管發來的郵件,讓補辦病假手續。

她當時已經看完病,沒有留存這些資料。「有的材料,比如休假建議條,醫院說沒有這個,沒辦法提供。」劉怡然很無奈,之前休病假副總裁都同意了,人力主管也沒有提到交病假材料的事。

劉怡然收到停發工資郵件通知。

5天後,她收到郵件,說如果不能按要求辦理請假手續,她7月份工資暫停發放。

劉怡然覺得不公,8月11日,她向北京市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想要回工資和入職以來的加班費。

這之後,她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臺上發表「公司不發工資,逼懷孕員工辭職」之類的言論。公司發來律師函,指責她造謠損害公司信譽。

劉怡然被移除微信群。

沒多久,她的工作郵箱被關閉,陸續被從工作微信群、QQ群中移除。她給人力主管發消息「把我開除了嗎?」,對方沒有回她。

劉怡然詢問人力主管,自己是否被開除。

前同事得知她的情況後聯繫她,說自己之前的工資也有問題。她便在朋友圈發布了這一消息。公司認為她洩露員工工資,以洩露商業機密為由起訴她。

她轉而向媒體求助,一家自媒體平臺發布了她自述被拖欠工資的報導,公司又以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她。

兩起訴訟去年已經開庭,不過至今沒出結果。

「這是一條更艱辛難走的路」

劉怡然自詡非典型東北姑娘,內向、宅、不願惹麻煩,希望能很快解決問題。但這次她選擇了以一種「最麻煩的方式」反抗。

從2017年8月11日開始,她先後向朝陽區仲裁委提請了5個勞動仲裁,其中3個為病假工資,另外還包括加班費、生育津貼等。

剛開始由於不懂法,前兩個月的工資申請後沒發下來,她迫不及待地去申請中間兩個月的工資,過兩個月又去申請第三次,「導致一個裁決要等另一個裁決的結果,這是我的血淚教訓。」

由於提交的多為電子證據,沒有原件或未經公證,證據不予採信,加班費和工資申請大部分被駁回,只有後期補交了病假手續的那部分工資獲得了支持,公司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她5664元。然而,判決期過,公司還未履行。她請求法官強制執行,公司才將執行款打給她。

仲裁裁決書中,公司辯護律師稱,她有100多天沒有按規定辦理病假手續,後期補交了手續的病假工資已經支付了。

生完孩子後,她申請了生育醫療費和143天產假的生育津貼。社保局將兩筆費用打到公司帳戶,公司以她未提交完整病假手續為由扣留。她不得已又申請勞動仲裁,獲得支持,公司這才將錢打給她。

不過,生育津貼是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而非她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繳納,差額部分以及離職補償金等至今還在等待判決。

「原以為法律是唯一出口,走了法律之路後,發現這是一條更艱辛難走的路。」 劉怡然說,勞動爭議仲裁需申請人舉證,但證據往往很難獲取,比如考勤,公司打卡機的材料員工很難拿到;工作郵箱關閉後,郵件沒有原件對比;如何證實加班、計算病假工資等,法律上也沒有明晰的說法。

剛開始,由於對法律不了解,她不知道什麼證據是有用的什麼是沒用的,一些重要證據比如原件、工作群中的聊天記錄、受到排擠的語言等,沒能及時保留下來,導致證據不完整。

她記得第一次參加仲裁庭審時,提交了358頁加班時間發的郵件列印件、工資條、微信聊天記錄等7項證據。公司只提交了考勤表和工資條兩項證據。這讓她感覺勝訴希望很大。

她焦急地等待結果。2018年3月25日,接到去領裁決書的電話後,她興奮了一晚,感覺「終於要柳暗花明了」。

第二天一早,她和丈夫去取。裁決書上寫著,由於證據沒有公證,不予採信,申請被駁回。她感覺有盆冷水澆了下來,「很絕望,覺得唯一一條路都被堵了。」

回家路上,她和丈夫誰也沒說話。到家後,她想不通,哭著給審判庭長打電話,「我說因為這件事,我一點活下去的希望都沒有了」。庭長安慰她,「這次的仲裁結果並不重要,你贏了,公司會上訴;你輸了,你也一定會上訴。」

「但我覺得這個結果很重要。」劉怡然說,經歷了漫長的訴訟和等待,結果讓人難以接受,她哭了一天。

那時的她還不知道,這只是開始。

「刁難」

比起等待的煎熬,威脅、跟蹤更讓她驚恐不安。

2017年10月12日第一次庭審結束後,在仲裁大廳門口,公司副總裁告訴她,已經對她發的朋友圈進行證據保全,隨時可以起訴她,勸她和解。劉怡然覺得「我要的這部分是合理的」,拒絕了。

擔心會被騷擾,她和丈夫搬了家。公司的人去她的住處找她,沒找到。之後多次當面詢問她的新住址,給她發郵件,「由於不知道你的住址,以後文件、通知沒辦法發給你,一切後果你自負」。

2018年4月17日,雙方約在一家咖啡店商議和解。公司代表提出給5萬元經濟補償,讓她撤掉所有仲裁。

她和法律顧問算了下,工資、加班費、離職補償金等加起來總共50餘萬。對方覺得金額太高,說給九萬八千元。

雙方沒談攏,不歡而散。那天,劉怡然丈夫開車接她回家。兩人進小區停車後,在車上坐了會兒。突然,她發現一輛寶藍色的寶馬從面前開過,有些眼熟。正在這時,寶馬車車窗搖下,劉怡然一看,是CEO助理一行。

她和丈夫開上前,對方很快開車走了。兩人追了一段,沒追上,打電話報警。被嚇到的她再次搬家。

2018年10月24日,在朝陽區人民法院望京法庭門口,被問到跟蹤一事,CEO助理沒有否認,說這是為了跟她保持聯繫、有個溝通渠道,「你們要50多萬,我們要解決這事,我們認為這是敲詐勒索,所以急了啊。」

公司法務說,劉怡然提出的和解金額挺大,他們覺得不合理,因此沒有達成協議。他們一直積極與劉溝通,但她拒絕溝通,而是向媒體爆料,去各個職能部門舉報,「我們就配合(職能部門)檢查,準備法院起訴。」

劉怡然至今記得離職時的場景。2018年1月生完孩子後,生活捉襟見肘,與公司的糾紛遲遲未了,她不得不主動申請離職。

6月14日她到公司辦理離職,法務說刻章不在,拒開離職證明,讓她先籤署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協議書中寫明,不再向公司索取任何費用或損害其聲譽。

劉怡然不同意,「他們說不籤就開不了離職證明,我的辦公用品也不讓拿走。」她只得打電話報警,花家地派出所的兩位民警趕來,在民警的幫助下,她才取走東西。

第二天,她去朝陽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不開離職證明。大約一個月後,她收到了公司寄來的離職證明。

對於上述排擠、刁難的說法,A公司副總裁矢口否認,「完全沒這回事」,「走到這一步誰也不願意」。

當澎湃新聞提出採訪她時,她說這事太複雜了,電話裡說不清,必須面談,當面給記者看證據。她兩次告訴記者來上海出差時面談,之後又以「開會忙」為由取消了出差行程,直至後來不再接電話。

「懷孕被排擠了怎麼辦?」

懷孕後,劉怡然身子弱、需要臥床保胎,母親在老家照顧病重的姥爺,公婆身體不好、常年住院,丈夫只得辭職照顧她。

此前,兩人都不怎麼攢錢,有多少花多少。沒了收入來源,日子過得緊巴巴的:去菜場,得時刻想著菜多少錢;遇到喜歡的東西,不敢再買;她甚至將家中電器、首飾等放網上變賣。

最窘迫的是2017年11月、距離預產期不到兩個月時,兩人積蓄花沒了,沒錢給孩子準備嬰兒用品,只得找朋友借。她覺得心酸又難過,對不起孩子。

仲裁結果出來前,她幾乎每天打投訴熱線,焦慮得睡不著。工作上的遭遇和生活壓力,讓她覺得撐不下去,「很多次想到了自殺。」

生完孩子後,她沒有坐月子,也沒有請月嫂,和丈夫輪流照顧孩子。一休完產假,丈夫便去工作。她拿到離職證明後,也馬上找工作。

2018年10月,她進入一家有上千人的國企,從事品牌公關方面的工作,工資只有之前的一半。

她記得剛入職時,部門有個女孩懷孕,同事們都很照顧她,幫她分擔重活累活;快下班時,領導會讓她先回去,讓她很是羨慕。

她想起了自己懷孕後的遭遇,那是「對身心和精神持續性的壓迫」。

上網搜索時她發現,那些在網上問「我懷孕被排擠了怎麼辦」的人,在被建議去投訴和仲裁後,往往會問「沒有其他辦法了嗎?」

劉怡然理解這種心情。她身邊的朋友都勸她,「你跟公司耗不起的,公司聘一個法務專門幹這事,你得付出很多時間和精力。」

起初,她也想大事化小、儘快解決,「但後來一直被壓迫、欺負,所有的鬥志都被燃起來了。」

劉怡然至今不敢告訴父母自己的遭遇,怕他們擔心。她身邊有朋友懷孕後被刁難、孤立,忍不了,便自己辭職,「很多人覺得吃點虧算了,但如果所有人都覺得走法律途徑太折騰了,那麼這個事情永遠都停滯在當下的狀態。」

程欣語有相似的感受。她在一家連鎖餐飲公司工作過。面試時,29歲的她被問到有無男友,她說有,不過近期沒結婚打算。

入職一個月左右,她被查出是宮外孕。住院期間,仍運營公司微博,出院在家休息時,也每天寫文案、發布文章。

然而等她休完病假回公司,領導以她懷孕了沒告訴公司、耽誤公司宣傳為由,要求她離職。

流產、被辭退,讓她備受打擊,患上了抑鬱症,覺得「被欺負到極限了」。

她去申請勞動仲裁,獲得勝訴,法院判定公司支付她1萬多元工資。公司不服上訴,目前判決結果還未出來。她想好了,如果輸了,就繼續申訴,「支撐我的信念就是這件事情我沒有做錯,我必須要一個結果。」

「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我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幾乎是遭遇懷孕歧視女性的共同困惑。

懷孕歧視通常被認為是就業性別歧視的一種,也稱「育齡女性就業歧視」,指用人單位招聘時拒錄懷孕婦女,女員工懷孕後將其解僱、降薪或態度上有歧視表現,休完產假回來上班後將其解僱等行為。

職場女性的生育權與用人單位的利益間,似乎天然存在著矛盾。辭退懷孕女員工、要求女員工排隊生育、懷孕要報批等屢見報端。

從業六年的HR韓鵬介紹,公司為員工承擔的人力成本約為其個人收入的兩倍。女員工懷孕後,公司用人成本增加,很多工作也不太適合做了。她休產假時,工作需要有人做,如果再招一個人,女員工休完產假回來後,新招的人怎麼安排,會比較尷尬;安排其他人分擔,又會增加其他員工的工作量。

為此,企業招聘時,一般會問年輕女員工的婚育狀況,「已婚未育的女性,找工作時競爭力會下降很多。」

這導致一些育齡女性找工作時會「隱孕」:隱瞞已懷孕或打算懷孕。

程欣語覺得,30多歲對職場女性來說是個非常尷尬的年紀,沒生孩子,找工作會很難;生了孩子回到職場,之前的成績可能不在了,還會被擔心生二胎。

她有時想,找工作時說自己離婚了、不打算要孩子了,「這樣入職會簡單些吧?」

《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明文規定,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產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

韓鵬說,確實有一些女員工會利用法規的保護,為了在孕產期拿到工資、不讓社保斷檔,入職沒多久就懷孕,休完產假就離職;還有的懷孕後故意長時間休病假不上班。

他的一個HR朋友曾招聘過一個女前臺,三年裡連著生兩個孩子,生完二胎回來工作半個月就離職,「等於女員工從企業白拿了三年工資。正是因為這種情況多了,企業在招聘時會採取措施規避這種風險,不敢再去賭這個人的人品怎麼樣。」

這似乎形成了一個死結,加劇了性別歧視壁壘。

2019年2月21日,人社部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禁止招聘時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等。

韓鵬覺得,這個政策對企業的約束作用並不大,企業在招聘信息中不會寫明,但篩選簡歷時可以看;不直接問婚育情況,但可以間接問,「這種東西只要不露在檯面上,就沒有辦法特別好地監管。」

當女員工懷孕後,用人單位一般不會直接辭退或勸退,但可能會在工資上有一定的考慮,少發獎金、績效等浮動工資,只發固定工資,「這其中還是有可操作的空間,《勞動法》中還沒有明確的規避性條款。」

一些用人單位甚至轉向隱形歧視,使用各種手段逼迫懷孕女員工自動辭職。一旦懷孕婦女在《辭職申請書》上簽字,很難證明脅迫事由,進而增加了維權難度。

「想要一個勝訴判決」

2018年8月24日,劉怡然以公司侵犯一般人格權為由,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1月7日立案成功。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將「平等就業權糾紛」增加到「人格權糾紛」中。

1月28日,劉怡然申請將案由從「一般人格權」變更為「平等就業權」。代理律師劉明輝解釋,一般人格權屬於侵權責任法;平等就業權屬於勞動法。公司不給工資、經濟補償金等無法作為侵犯一般人格權的證據立案,變更案由後可以解決這一問題。

5月15日庭前談話時,公司提交了18項證據,其中一項被發現和原件不一致。目前還在等待下次開庭。

在此之前,孕婦維權有例可循。國內首例孕婦歧視集體維權案發生在2017年12月。中鐵物流集團倉儲管理有限公司的三位女員工——兩位處於孕期,一位在哺乳期,先是被公司降職降薪,之後以「架空」、清走辦公用品、註銷指紋打卡權限等方式驅逐,直至被辭退。三人先後提起勞動仲裁申請,互為人證。最終,都取得勝訴。

劉明輝介紹,過往懷孕歧視案大多為勞動爭議,這是首次以平等就業權來起訴的懷孕歧視案,或將成為國內平等就業權糾紛第一案。公司表面上雖沒有辭退劉怡然,但實際上她屬於被辭退的狀態,既沒崗位也沒錢。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法律是有缺陷的。」她和法官交流過,都有些發愁,依據什麼來認定是懷孕歧視、就業歧視、侵犯平等就業權。這方面,國內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

一些發達國家以及我國港澳臺地區,有推定解僱制度——如果從一些排擠的行為,推定出用人單位有辭退員工的故意,可以定性為「推定解僱」,適用非法解僱的法律責任,員工可要求復職或雙倍經濟補償金。

為此,她期望,這個案件能推動國內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在《勞動合同法》中加入推定解僱制度。「我們想要一個勝訴判決,哪怕認定這是一種性別歧視,侵犯了女職工的平等就業權,都很有意義。」

在劉明輝看來,遇到這類情況,多數女性選擇隱忍,劉怡然則屬於高級白領,維權和取證意識強。即便如此,「對方公司還是認為我們不可能贏,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又沒辭退你,你告什麼?」

經歷近兩年的維權拉鋸,劉怡然發現,很多有過類似經歷的女性,不知如何維權,她希望能給她們一些啟示。未來,她想考法律系在職研究生,幫助在法律上遇到困難的人。

眼下,漫長的訴訟如同一道溝渠橫在面前。她努力想跨過,卻寸步難行。她記得,電影《秋菊打官司》開頭,秋菊丈夫被村長打了,她去找村長理論,村長把錢扔在地上,說你愛上哪兒告上哪兒告去。

很多個瞬間,她覺得自己像極了秋菊。

(為保護受訪者隱私,文中部分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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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語: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網絡維權越來越常見。網友的眼睛是雪亮,面對糾紛網友會站在中立的角度做出評判。網友這時真的是「幫理不幫親」。當然求助人也要保證自己是無辜的,不能辜負了網友的信任。否則維權不僅難成功,還會半路翻車。
  • 招聘問生育涉嫌歧視 勞動者遭遇時可向法院起訴
    這就涉嫌就業性別歧視。  問:哪些情形屬於典型的就業性別歧視?  答:就業性別歧視在如今的社會生活中還是存在的。我們可以從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履行、勞動合同解除三個階段來舉例說明一些典型的就業性別歧視。在勞動合同訂立階段也就是招聘階段,有些用人單位的招聘簡章中寫明僅限男性或者男性優先,這就是典型的就業性別歧視。
  • 女白領懷孕後查出宮頸癌前病變
    懷孕期間,突然查出宮頸癌前病變——這對於任何一個開心等待孩子降生的母親來說,都是噩夢一樣的經歷。2018年,濟南市一名28歲的女白領就經歷了這樣一件事,而根本原因是沒有做孕前檢查。「孕前檢查還遠遠不像孕期檢查那樣,引起大家的重視。」山東省立醫院西院婦產科主任柴麗萍介紹說。
  • 女職工入職被問「是否懷孕」,專家:招聘時禁問婚育
    相關專家介紹,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過程中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如果發布含有性別歧視信息的,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普法活動現場,海澱區仲裁院仲裁員楊坤圍繞「招聘錄用中的性別歧視問題」、「女職工勞動合同的訂立與履行」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講解。
  • 堅決抵制種族歧視 華僑華人維權聲音更響亮
    這次道歉的背後,是阿根廷華人近兩個月的艱辛維權。當地時間9月23日,愛德華多在A24新聞節目中使用了「中國病毒」「中國害蟲」等措辭,阿根廷眾僑團第一時間向國家反歧視局發出控告,並在當地主流媒體《第12頁報》刊登譴責聲明。
  • 女大學生應聘快遞員被拒 訴北京郵政速遞性別歧視
    遭遇歧視試工兩天被告知「不批准」小盧,1990年出生於吉林市,2014年6月畢業於東北師範大學美術學院油畫系。大學畢業後,她隻身去了北京。小盧說自己更喜歡相對自由一些的工作,去年9月末,她在網站上看到了一則招聘信息—北京郵政速遞招聘快遞員。
  • 李佳琦談職業性別歧視:在職業面前,能力比性別更重要
    女性在職場中容易受到哪些歧視?根據某招聘網站提供的數據,有超過80%的女性在職場中遭到過性別歧視,其中超過20%的人遭遇過嚴重的性別歧視。女性的收入比男性低20%左右,管理崗位也是男性佔大部分。在很多老闆的印象中,女員工請假肯定會比男生多,也不能適應出差,導致很多老闆在招聘的時候寫上「此崗位僅招男性」。他們將這些偏見跟能力畫了等號,在招聘的時候,性別歧視就顯露了出來。
  • 老闆為逼懷孕女員工辭職允許辦公室抽菸,員工一個動作,老闆傻了
    02 職場的難,懷一次孕就知道了 職場有多難,懷一次孕就全知道了。在前段時間的熱搜裡,一位女員工因為懷孕被公司直接派去看廁所。還有一位女網友表示,自己懷孕之後,老闆為了逼她離開,總是叫她去應酬,每天必須穿著恨天高繞遍大半個城市。 這還都是一些普通手段,有些心理陰暗的老闆直接找一堆人在女員工身邊刻意抽菸,使女員工的工作環境煙霧繚繞。還有一些老闆在女員工的辦公桌旁邊放許多的電子設備,輻射強到普通人都難以承受。
  • 女白領拿到寶寶樹「offer」,高興離職等入職,結果蒙了!
    這不,最近一位女白領拿到寶寶樹口頭offer,還在高興離職的時候,結果栽個大跟頭,一起來看看。從該女白領與對方的聊天中可以看出,該女白領面試過了自己心儀的公司,過五關斬六將,終於談好薪資,得到對方認可。當HR電話通知她可以正式入職時,該女白領甚至果斷的向老東家提出辭職申請,靜等入職新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