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報記者惠玉蘭鄒強
最近一段時間,「單獨兩孩」政策正被熱議,不少80後甚至85後獨生子女家庭開始對生二胎蠢蠢欲動,不過,這生二胎可不是這麼容易的。在女白領圈內,實際上一直有著一條隱形的「門檻」:要想生個寶寶,最好先和其他女同事打個商量,錯開懷孕時間是最好,要是真「撞車」了,還得和單位領導打個商量。要不然,懷孕期間被迫轉崗、受上司冷臉,產後不能保證產假和哺乳時間,是常有的事。我們採訪了幾個案例,不知道你的周圍是否也發生過。
辦公室6個女白領
大家排隊一年只準一人懷孕
梅梅在一家金融機構上班,從大學畢業進公司,算下來已有6年了。因為是行政工作崗位,辦公室裡大多是女同事。梅梅原本有計劃,到了26歲,也就是工作的第二年,懷孕生子。沒成想,同辦公室的一名女員工先懷孕了。
「你這事,能不能稍稍拖一拖啊?哪怕幾個月?」頂頭上司說這話時表現得很為難,梅梅也沒辦法,只能暫時放棄生娃的念想。
原來,單位內部一直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為了保證不出現多位女員工同時懷孕休產假的情況,辦公室女同事都有默契,想要生娃,先和同事商量一下,大家排好隊,一個一個挨著來,儘量不影響辦公室的正常運行。
「大家也都習慣了,事情總要有人做,要是都懷孕了,公司這一攤子的事怎麼辦?」梅梅說,他們公司新來的女員工也都很快進入狀態,不會急著先懷孕生娃。大家習慣性地按年齡排隊,誰先到婚育年齡,誰就先生娃,其他女同事依次排隊,「都很自覺,一年控制在一人懷孕,目前還沒人打破這規律。」就這樣,梅梅直到前年下半年才如願排上隊,懷孕生子。
女職員幹得風生水起
產子後回崗位已無立足之地
何曼是一家大公司的物流經理,收入相當可觀。2011年,何曼結婚半年後就懷孕了,結果,等她生完孩子回來上班,崗位早被其他同事頂替,想要回去已經不可能了。
「崗位被替代,真的有苦也說不出。」何曼嘆息,生娃和好工作真不能兩全。現在,何曼的月收入由原來的8000元降到2000元。何曼很苦惱,提出辭職吧,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不辭職吧,又很不甘心。
王雯是一家外企的總經理秘書,現年34歲的她一直不敢要孩子。「不是不讓你生,你可以生,但回來後,還有沒有這份工作就難說了。」王雯說,現在外企和私企競爭都非常激烈,女員工再優秀,只要有半年以上時間的空缺,這個崗位肯定被人替代。「換個位置,一切得從頭幹起,談何容易。」王雯說,在外企白領圈,這樣的尷尬非常普遍。
採訪中,不少女白領坦言,公司確實沒有明文規定不讓生娃,但在職場打拼,每個女職工心裡都有一本帳:從生育到撫養孩子需要很多時間,面對各種競爭壓力,不少女性選擇參與競爭,不再把相夫教子作為她們唯一的人生追求,也有不少職業女性等到站穩腳跟後,才考慮生孩子。
一下冒出5個孕婦
蛇寶寶太多老闆欲哭無淚
公司老總李先生今年以來一直挺苦惱的。「公司裡突然冒出5個孕婦,而且時間都差不多,好幾個還都是新來沒多久的,完全沒有思想準備。」李先生說,他們公司女員工多,雖然也考慮過女員工總有一天要生娃這個現實問題,但是真沒想到,不管是早婚還是晚婚,好幾個居然擠一塊懷孕了。
李先生介紹說,他們公司的職位都是定崗的,一個人休假,就會延誤很多業務的正常進行,如果兩個人同時休假,公司運營就捉襟見肘了。「要是一年來個一兩個,還能接受,一下來5個,我當場就懵掉了。」李先生說,從年初到年尾,他幾乎一直在為幾個懷孕的女職工打雜,「有些遠的地方不方便讓她們跑了,只能我自己去談。關鍵是後面還有漫長的哺乳期,怎麼辦?」李先生說,「吃—塹,長一智」,今後在招聘新員工上,會適當考慮多招一些男員工。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很多行業,尤其是一些女性員工較為集中的單位,每年都會遭遇了「人荒」,比如電話客服、窗口服務行業等,孕婦請假或辭職的情況常讓一些準備不足的單位措手不及。走訪中,記者發現我市一家話務單位,30多個坐席的話務員,幾乎每隔三個月都會有一個女員工懷孕。
「對於那些休產假的,人走了,可法律規定崗位還要給她們留著,她們的活自然就壓到了其他同事的身上;對於那些辭職的員工,儘管崗位空出來了,可招聘來的新員工要經過一段磨合和考察,不僅增大企業成本,而且新員工還不一定能很快適應崗位的需求。」一家外企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如是說。
要孩子還是要工作
女職工生育權PK好職位
「作為女性,我很理解生育的女職工需要得到保障,但作為公司老闆,肯定又希望她們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一家外企負責人對記者說,「其實我們也很矛盾。」
事實上,女職員因懷孕生子和企業發生糾紛,甚至鬧上法庭的事,也時有發生。吳女士在高新區一家公司工作,2012年4月,吳女士懷孕了,可由於出現了先兆流產跡象,她多次在某市級醫院就診,緊急保胎。憑著醫院的病歷複印件、出具的4份疾病證明書即病假單,吳女士向公司連續申請了4周病休,每次都得到了公司的批准。
然而,當公司向吳女士就診的醫院核實情況時,醫院醫務科工作人員卻發現,吳某的4份疾病證明書原件及相應門診病歷,均無相應掛號記錄,便作出了「病假單屬無效疾病證明」的書面答覆。
於是,公司根據《員工手冊》規定,認為吳女士屬於未提供真實有效的病休手續而休病假的行為,被視為曠工,且實際休假時間已超過3日;同時吳女士的行為,是對與工資有關資料的弄虛作假,公司有權將其立即辭退。在吳女士病休期間,公司就以她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與吳女士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吳女士不服公司的決定,提出勞動仲裁,經仲裁委裁決,公司支付吳女士違法解除合同賠償金4萬餘元。公司不服仲裁結果,訴至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日前,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最終法官認定病假單真實有效,並判決公司支付吳女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萬餘元。
儘管法律有明文規定,但中國女性常常在就業和工作中因為懷孕生育問題遇到一些尷尬。目前,中國女性就業人口已經超過3.3億,然而因為懷孕生育問題,女性在就業和工作中常常受到歧視。根據《中國婦女法律幫助》的調查,享受「哺乳期特殊保護」的私營企業女職工幾乎為零。全國婦聯調查顯示,有40%的婦女在孕期沒有受到特殊保護,因生育等正常生理行為受到權益侵害。要工作,還是要孩子,已經成為困擾許多職業女性,甚至家庭的兩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