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一起某幼兒園的女性潘教師,因違反學校規定的「生育二胎的女職工須提交申請進行綜合考評打分,並根據得分的高低排隊,確定懷孕順序」的新聞,在網絡上炸開了鍋。
換句話說,女教師想懷孕生孩子,必須向學校提交申請,學校進行考評後,女教師才有資格根據所得分數由高到低進行排隊懷孕、排隊生育。
看到這條消息,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真是荒唐至極,滑天下之大稽!制定這一規章制度的,估計是個腦殘粉吧,要不然怎麼連這種令人笑掉大牙的事兒都做得出呢?
假如排在第一的女老師一直都懷不上,那麼排在後面的女老師是不是都不用懷孕了?
這比當年的「抓結紮」還要殘忍,不用動刀子,就可以要了人家的命根子。
因為,人為設定備孕期,只會平白增加女老師的心理壓力,降低受孕概率。
事實上,懷孕生孩子本來就是個人的隱私問題,不是流水線上的商品生產,怎麼可以由人來規定時間和順序呢?
雖然單位的最終解釋是為了破解女職工扎堆生育的困局,但是,任何規章制度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規章制度只是法律的一種延伸,但並不代表法律,如果要發生法律效力,也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行。
而任何單位,如果在制定規章制度方面可以為所欲為,以為是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以為天高皇帝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那麼,遲早是要出問題的。
這種做法,就像當年有人借用我的名義去舉報某某事情一樣,都是一種腦袋長在屁股上的行為。以為自己多聰明,事實上聰明卻反被聰明誤,必然是要受到輿論的譴責的。
說實話,我對學校的無知感到憤怒,但卻很佩服這位「插隊懷孕」並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潘老師,雖然她的「插隊」並非有意,但她讓我看到了教師尊嚴的高貴以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勇敢和決心。
生育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憑什麼要受你學校的剝奪?既然你要辭退我,大不了這個老師我不當了!但是,制定這樣的鳥規你本來就不合法,不參你一本,老娘我怎麼咽得下這口氣!
於是,通過與學校對簿公堂,法院最終判決潘老師勝訴。
我覺得潘老師贏的不僅是一種努力,更是一種尊嚴,一種女性應該享有的平等的權利。作為老師,我們雖然弱勢,但我們追求幸福,我們不受剝削,也不犯人,但人若犯我,我們必拿起法律武器和他幹到底!
可現實是,有太多的老師,在「人若犯我」時,他們寧願選擇當一個犬儒主義者,也不願做一個敢於還手衝鋒陷陣的壯士。
就像那麼多被要求「排隊懷孕」的女老師,明知道學校的這種行為是錯誤的,也明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了,她們依然被動執行,不敢反抗,自欺欺人,好像親眼目睹著皇帝光裸著身子遊街,卻要高贊他穿了一身漂亮的衣服。
為什麼老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了卻不敢維權,而甘願選擇沉默呢?我覺得應該離不開這幾個原因。
一是老師地位不高,經濟薄弱,沒有靠山。
老師的地位,是社會文明的基石。老師的地位如何,其實可以從整個社會尊師重道的氛圍反映出來。我們把尊師重道喊在嘴裡,但在行動上卻感到渺茫。
地位不高,最主要的表現就是經濟薄弱,經濟薄弱了,老師受到的尊重也變淺了,而社會對老師的要求越來越高,老師肩負著各種壓力,負重前行。老師沒有靠山,唯一的靠山就是自己。所以,既然要當出頭鳥,卻沒有擋箭牌,何必要做以卵擊石的傻事呢?
二是老師身無絕技,除了教書別無其他謀生之法。
教師職業雖然意義非凡,但可以不客氣地說,選擇當老師的大多是家庭經濟比較一般的。如果家境殷實,誰會去頂著壓力去受氣?除非你十分熱愛這份職業。但老師除了會教書,似乎沒有其他技藝可以謀生了?
所以,與其去抗爭,去衝鋒,去相信未來曙光照耀昏沉,倒不如抓住飯碗,明哲保身,老老實實,默默無聞,一心只教聖賢書,管他春夏與秋冬。
三是老師隊伍不夠團結。
任何單位,都不免或多或少的存在「蛀蟲」,他們非但不支持那些當壯士的老師去拼殺、去浴血奮戰,反而是冷嘲熱諷,挖苦打擊。孰不知,當奮戰的凱旋歸來,榮獲利益,這些「蛀蟲」也同樣坐享漁翁之利。既然你紋絲不動一樣獲益,那我又何必撞個頭破血流、冒死前行呢?
這個社會從不缺乏正義,老師群體中應該有更多的潘老師!哪怕一個潘老師倒下了,還有千千萬萬個潘老師站起來。
「排隊懷孕」不是一個選擇性的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文化問題,它不僅考驗用人單位的智慧,也體現社會文明進步的尺度。如果學校沒有這樣的認知和意識,那麼這樣的狗屁學校,又怎麼培養出時代的新人和社會的棟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