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天幹地支)之間有刑衝合害等關係,但歸根到底就是生和克兩種。生克又分正常生克和非正常生克。
對於五行間為什麼會「生」(克)的問題,即【水】為什麼會「生」【木】而不是「生」【土】的問題屬於五行理論的【公理】部分(公理的特點就是不用證明),不是本文討論的重點。本文討論的重點是建立在這【公理】之上最重要的幾個【定理】即五行生剋之間的【量】的問題。
補充說明:在五行生剋之間引入【數】的概念的目的有二。1、使初學者能快速掌握生克之間的【度】;2、已入門者腦中可以用模糊的【氣】來把握,但對於生克時發生的臨界問題還是要做到心中有【數】。
下面就分別介紹,正常生、非正常生、正常克、非正常克。說明:為了解釋方便,本文將採取量化的方式。假設:默認情況下,每個五行(幹、支)的力量都是100分。
五行【分數】 這種格式的意思就是:該五行的力量是括號內的分數。如 水【100】就表示:現在水的力量是100分。
正常生的【生者】和【被生者】的原力量都是100分,「生」完之後,【生者】損力三成(即30分),剩餘力量為70分,【被生者】增力三成(即30分),剩餘力量為130分。
正常克的【主克方】和【被克方】的原力量都是100分,「克」完之後,【主克方】損力三成(即30分),剩餘力量為70分,【被克方】損力五成(即50分),剩餘力量為50分。
1、正常生 原理解釋:
大家都以為「正常生」就是生者部分轉化為被生者,如:水生木,就是水的一部分變成木,結果就是水減力木增力。
這種看法看似合理,其實是片面的。
疑問:
a、 【生者】(水)為什麼只是部分轉化為【被生者】(木)?
b、 如果【生者】力量增強一些(在正常生的範圍內),那麼「生」【被生者】的力量也會強一些。如:水【150】,木【100】,那麼水損失的力量在30至45分之間,木增加的力量也是在30至45分之間。
c、 如果【被生者】力量增強一些(在正常生的範圍內),那麼能「吸收」【生者】的力量也會強一些。如:木【150】,水【100】,那麼木增加的力量在30至45分之間,水損失的力量在30至45分之間。
d、 【生者】為什麼不會全部轉化為【被生者】?由上b、c可知:水生木。水減力,木增力。增力後的木應該會吸收更多的水,所以水最後會被吸乾。但實際上並不會出現這種情況,那是為什麼呢?
產生以上幾點疑問的原因在於不明白【五行】之間「生」的原理導致的。在說明其原理之前,先簡單解釋一下【化學反應】中的【可逆反應】。表到式為A≒B+C。也就是說A反應生成B和C,但在反應的同時也會有B和C生成A,反應最終會達到一個平衡狀態即A生成B和C與B和C生成A的速度達到一致的時候,便可以認為反應結束,最終的結果是A有部分生成了B和C。其實五行之間的【生】也是一種可逆反應。即【生者】在「生」【被生者】的同時會有【被生者】「生」成【生者】,當【生者】「生」【被生者】的速度與【被生者】「生」【生者】的速度達到一致的時候,便可以認為完成了「生」的過程。舉個例子:【水】生【木】。【水】在生【木】的同時【木】也在生【水】,只不過剛開始【水】生【木】的速度要大於【木】生【水】的速度,所以到最後兩者速度達到一致的時候表現出來的結果就是【水】有一部分轉化成了【木】,即【水】減力【木】增力。仔細的讀者也許會有一個疑問,是什麼原因改變了方程兩邊的反應速度呢?其實啊,【水】在生【木】的同時,也產生了一種【催化劑】,一種使【木】生【水】的【催化劑】,【木】只有加上了這種【催化劑】才能變成【水】。這種動態的平衡就形成了五行間的【生】,用這個原理也就能很清楚的解釋了以上幾點疑問。
2、非正常生 原理解釋:
【非正常生】除了【生者】和【被生者】力量相差很大(一般情況下【生者】和【被生者】力量相差三倍以上)之外還有【生合】能【合化】的情況(不能【合化】且力量相差不是太大的情況下,按【正常生】來論)。【非正常生】是【單向反應】,而不是【可逆反應】。如:水【100】木【10】,則【木】全部生【水】,若水【10】木【100】則【水】全部生【木】。反應的方程式可以參照【正常生】的式子。【非正常生】成立必須要有【催化劑】,有時以自己做為【催化劑】(本五行力量非常強大的時候),有時以化神做為【催化劑】(化神透幹)。
3、正常克 原理解釋:
同樣對於正常克,我們也有幾點疑問:
a、 為什麼雙方都損力?
b、 如果【主克方】力量增強一些(在正常克的範圍內),那麼「克」【被克方】的力量也會強一些。如:木【150】,土【100】,那麼木損失的力量在30至45分之間,土損失的力量也是在50至75分之間。
c、 如果【被克方】力量增強一些(在正常克的範圍內),那麼「耗」【主克方】的力量也會強一些。如:木【100】,土【150】,那麼木損失的力量在30至45分之間,土損失的力量也是在50至75分之間。
d、 【主克方】為什麼不會把【被克方】完全剋死?如:木【100】,土【100】,結果不會出現木【40】,土【0】的情況,那又是為什麼呢?
要順利解釋以上幾個問題,我們先來看看「克」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再一次借用【化學】中的知識。【正常克】用方程式表達就是: 3【主克方】+5【被克方】=【抑制劑】。其中【抑制劑】就是抑制方程左邊變到右邊的物質,這種物質可以認為是五行之外的一些東西。有了這個方程式再加上一點化學反應的知識我們就可以輕鬆的解釋以上幾點疑問了。
4、非正常克 原理解釋:
【非正常克】主要是【主克方】和【被克方】力量相差很大(一般是三倍以上)。用上面的【正常克】的方程式就能解釋了,就不再贅述了。
文章到此,基本上解釋了【生】和【克】的原理。其它方面如【合】【衝】【刑】【害】歸根到底還是【生】和【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