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犯罪 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為主題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12起證券違法犯罪典型案例,通報檢察機關、證監會懲治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工作情況。
據南方都市報,記者注意到其中包括一起操縱證券市場案,上海知名主持人廖某強利用其影響力,先行建倉,再公開薦股,進而反向賣出的方式從股票、期貨交易中直接攫取收益。兩部門表示,要嚴懲「搶帽子」操縱市場行為。
南都此前調查發現,各路炒股「大師」活躍在網際網路上,他們指點大盤、推薦個股謀利,看似你情我願,其實已涉嫌違法。按照證監會、證券業協會的相關規定,凡從事證券業工作的人員,都務必取得證券從業資格。搜索微信公眾號《荊楚視野》,看更多內幕好文!
事件:
上海知名財經主持人公開薦股被拘
非法從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
11月6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2015年3月至11月,廖某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開評價、推薦股票,在推薦前控制使用包括其本人帳戶在內的13個證券帳戶先行買入相關股票,並在薦股後的當日或次日集中賣出,牟取短期價差。
圖/圖蟲
公開資料顯示,廖某強,曾任上海第一財經節目主持人,天津人民廣播電臺《今日證券》特邀嘉賓,主持專欄節目《股市廖聊吧》,上海金融學院、上海交通學院客座教授,創辦《財金龍門陣》《強式出擊》兩檔王牌財經節目。
據上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2019年7月15日通報,原財經節目主持人廖某強夥同胞兄等人,非法從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非法獲利金額巨大,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廖某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通過先行建倉、公開薦股、反向賣出系列行為操縱市場,非法獲取巨額私利,嚴重損害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按照證監會對廖某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廖某強沒收違法所得4310.47萬元,並處8620.95萬元罰款。合計罰沒約1.3億元。
嚴管之下的「薦股大師」用中轉群導流
以知識付費名義推薦
事實上,幾家涉及知識付費增值服務的平臺都已出手嚴管付費薦股行為。近期,多個平臺已加強對薦股行為的嚴管。付費知識平臺小紅圈、知識星球相繼清理非法薦股圈子。此前,微博對V+會員也發布了相關規範,嚴禁財經博主在付費產品中進行薦股。
8月26日,記者調查發現,微博平臺上依舊有財經博主在其V+會員付費內容裡發布詳細股票名稱和代碼,包括但不限於付費文章、付費圖片以及專屬粉絲群。
記者了解到,除了通過微博平臺與粉絲建立聯繫,財經博主也會將粉絲引流至站外社交平臺,如微信、QQ進行「交流學習」。
通過對「股票」「牛股」等關鍵詞進行搜索,記者調查發現,QQ上也存在大量以交流、推薦股票為核心的群組,這些群聊沒有設置進入門檻,提交加群申請和收到成功入群通知無縫銜接。但加群後,記者發現這些只是「中轉群」,在通知入群的同時,客服會以「此群為接待群」「此群潛伏的業務號較多影響正常聊天」為由,通知新進者添加新的「高手活躍群」或「交流群」等。為了保持「中轉群」持續運轉,管理員還會將已添加新群的用戶移出群聊。
此外,記者還調查發現,小紅圈、知識星球等知識付費平臺的也存在相當數量的薦股信息。在小紅圈,有圈主組建圈子稱,「股道即為天道,萬法歸於心法。加入本圈,聽金學偉談股論道。」該圈子收費為1999元/年,目前已有超過500位成員。也有圈主組建圈子分享股票、基金投資理念及思路,回答粉絲股票買賣持有等問題。
「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人員,必須取得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並加入一家有從業資格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網際網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豔東向記者介紹,通過平臺付費薦股的行為,屬於以個人名義開展證券投資顧問等業務、謀取利益的行為,行為人不具有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違反《證券法》、《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鄭新儉在11月6日的會上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密切與證券期貨監管等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更好地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持續加大對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危害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犯罪的懲治力度,為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黑嘴」
法院:非法薦股 就算退錢也按詐騙罪坐牢
裁判文書網去年公布了一件案子:一個由三人組成的詐騙團夥,用上面的話朮忽悠股民,被害人在交了1.98萬元至5.98萬元不等的會費後,經假冒的「老師」指導,炒股最高虧了40萬元。而當被害人尋求退錢處理時,微信卻被拉黑、QQ被踢出。
上述案件在一審後,法院認為該詐騙團夥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從裁判文書網最新公布的二審判決結果來看,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該詐騙團夥即使向被害人退還了大部分違法所得,依然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非法薦股中的七大陷阱
此前,北京證監局就七種非法證券投資諮詢行為進行了警示,投資者還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避免掉進了非法投資諮詢機構的陷阱。
1、通過微信、博客、QQ招收會員
QQ、微信、社交網站上總有不少人發布大盤分析、免費薦股文章,樹立起網絡薦股「專家」、「財經大V」的形象,誘騙投資者加入微信群或QQ群,以繳納會員費、開通VIP權限費等名義,向投資者推薦股票、收取費用。一旦投資者上鉤,繳納數千元會員費後,買的股票卻持續下跌,想退回會員費時卻發現已被對方QQ拉黑。
監管部門提醒:投資者不可輕信免費薦股、免費診股等誇大過往薦股業績、直接或變相承諾收益、公開招收會員的非法證券節目和廣告,不要輕易洩露個人電話號碼和個人資料,對陌生薦股來電要保持高度警惕。
此外,投資者接受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服務一定要通過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具有證券經營業務資質的合法機構進行。合法證券經營機構名錄可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監管對象」欄目、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信息公示」欄目查詢,或電話諮詢證監會有關部門。
2、賣炒股軟體號稱穩賺不賠
「親,XX炒股軟體要不要試試?提示的買點賣點絕對準確。」這時候就要提高警惕了,不法分子在銷售炒股軟體的過程中,往往會誇大宣傳軟體的薦股能力,騙取高額的服務費。
李某花5000元購買了號稱穩賺不賠的炒股軟體,使用期為3個月。但不久,李某發現該軟體的實際效果與宣稱內容大相逕庭,遂向公司提出退款。公司則稱可以免費給李某展期服務3個月,並推薦有內幕信息的股票。隨後,李某每次都是高買低賣,不僅沒有賺到錢,反而陷入重度虧損的境地。經查,該公司無證券投資諮詢資格,實際是以銷售薦股軟體的方式從事非法投資諮詢活動。
監管部門提醒:向投資者銷售或者提供「薦股軟體」,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屬於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應當經中國證監會許可,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薦股軟體」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3、銷售炒股課程指導快速賺錢
買個炒股課程就能學會炒股快速賺錢?殊不知不法分子往往以銷售炒股培訓課程為名,宣稱通過課程可以學到各種炒股技術和戰法,許多學員在聽過該課程後都有不同程度的獲利,但要繳納360元、3600元不等的聽課費。實際上以推薦股票為誘餌,投資者根據其建議購買股票均造成了損失,要求退款未果。
監管部門提醒:不論銷售的是培訓課程還是交易技巧,只要向投資者推薦了股票或提供了股票投資建議,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均屬於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需要取得證監會批准的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
4、冒稱知名私募基金、有內幕消息
號稱是知名私募,掌握內幕信息,有高手負責操盤,要為你提供諮詢服務,但可能其的辦公場所往往就是租用一個幾十平米的小房間,甚至隱藏在居民樓中,並僱用一些對證券市場一無所知的業務人員通過事先準備好的「話術」對投資者進行欺詐,騙取上千元的服務費。
監管部門提醒:不要盲目輕信所謂的「專業機構」和「內幕消息」。接受投資諮詢服務時一定要核實對方的資格,明確對方身份,選擇合法機構和有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
5、代客理財、坐莊操盤、收益分成
「承諾收益」、「利潤分成」、「坐莊操盤」,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利潤分成,但往往在第一隻股票賺錢之後,推薦的股票連續下跌,給投資者造成虧損,卻再也聯繫不上公司或者業務員,致使許多不明真相的投資者上當受騙。
監管部門提醒:「承諾收益」、「利潤分成」、「坐莊操盤」均屬於違法違規證券活動,根據規定,即使是合法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及其員工,也不得與客戶約定利潤分成,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損失作出承諾。
6、假冒或仿冒合法證券經營服務機構
不少不法分子為實施詐騙,用與合法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場專業機構近似的名稱矇騙投資者,或者直接假冒合法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名義來實施詐騙。
出於對專業機構的信任,投資者往往繳納會員費,獲得薦股,但卻出現虧損,最終發現自己上當。
監管部門提醒:投資者對於主動上門電話、來訪一定要提高警惕,要通過查詢工商執照、證券投資諮詢資格證書或向證券監管部門諮詢等途徑核實對方身份,防止上當受騙。
7、「會員升級」「補款退賠」「維權收費」
不法分子推薦股票造成投資者虧損後,也並不是都聯繫不上,有些公司給投資者造成虧損還能聯繫上,面對投資者的投訴,卻是蠱惑投資者參加更高級別的會員組,繳納更多的「會員費」。為了挽回之前的損失,投資者往往繳納更多會員費希望挽回損失,造成股票虧損越來越大,被非法機構一騙再騙。
監管部門提醒:投資者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發現有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活動,應保留好證據,及時向證券監管部門舉報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證監會此前曾發布提醒,投資者在投資諮詢過程中一定要時刻保持警惕,提高風險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