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明確,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進一步明確要求,統一完善學生報讀民辦學校的方法和途徑,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的具體實施辦法(或細則)由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為統一規範我市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工作,須制定出臺此項工作的實施方案。
《佛山市義務教育民辦學校2020年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有效期是多久?《實施方案》政策實施有效期一年。2020年是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政策調整第一年,也是佛山民辦學校招生改革試行期,今年招生工作結束後,在綜合評估政策實施效果,調研外地招生政策基礎上,結合促進民辦教育規範發展的有關政策,進一步完善跨區招生、單列直招、小升初直升等招生政策,調整小學對口幼兒園直招等臨時過渡政策,改進招生錄取平臺和電腦隨機搖號軟體等,再行研究制定更為完善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政策。
今年我市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統一管理平臺、統一招生範圍、統一招生對象、統一招生方式、統一招生時間、統一招生流程,各區教育局具體負責,全市一盤棋組織實施。民辦小學和初中招生報名和錄取通過市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全市民辦學校主要面向所在區招生,跨區招生計劃需經申請由區教育局初審後經市教育局核准,統一面向具有本市戶籍或學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符合條件的非戶籍常住人口適齡隨遷子女。
今年,我市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先進行單列直招,再進行公開招生。公開招生分兩輪進行。第一輪分兩階段實行統一報名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所有學校均參加第一階段報名錄取,在第一階段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繼續通過第二階段報名錄取;第二輪實行補錄,滾動進行,錄滿為止。
單列直招分為政策性直招和就近入學直招,在公開招生前完成直招錄取,已被直招錄取的學生不能再參加民辦學校公開招生報名。
政策性直招根據粵教基〔2020〕3號文關於「各地要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省的各項教育優待政策」的要求,依據上級和市政府相關教育優待政策嚴格界定優待對象,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學位;就近入學直招根據「所有公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並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向民辦學校購買學位的入學辦法,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具體制定」等精神,結合學校建校背景和辦學歷史,經批准實施,對經核定的就近入學招生範圍學生,應收盡收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根據國家和省各項教育優待政策,對各類優撫優待對象子女,教育部門優先安排公辦學位。民辦學校不作為承擔教育優待義務的主體。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政策性直招,參照相關政策適當照顧其中重點優撫優待對象對民辦教育的需求,由市、區教育部門就近就便統籌安排學校。安排政策性直招應當結合民辦學校實際情況,原則上安排到每所民辦學校的政策性直招人數不超過學校招生總計劃數的5%,入讀民辦學校的,需按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繳費。
招生對象包括:一是符合重點照顧條件的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職基層幹部子女、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對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東西部扶貧協作援派幹部人才子女等。二是各區根據本區政府和人才管理部門的公開人才政策界定的高層次人才子女。
區、鎮(街)政府購買的民辦學校學位劃片招生範圍適齡兒童少年;
民辦學校本校在職教職工子女、純社會投資民辦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成員直系親屬;
純社會投資民辦學校經批准核定的就近入學範圍內學生。
可以。各區轄學校主要面向所在區招生,在保障住宿條件的前提下,可按不多於10%的比例預設面向區外生源招生計劃。華英學校作為市屬學校,招生計劃的55%面向禪城區生源招生,45%面向其他四區生源招生。
第一輪第一階段錄取結束後,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剩餘的招生計劃不分區內區外,面向全市進行第二階段錄取。
具有小學直升初中招生資格的學校是實施義務教育九年貫通培養的學校,具體指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小學和初中的同一所民辦學校,即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初中附設小學班、小學附設初中班等,以辦學許可證所登記的學校類型為依據,不包括集團化辦學的各類屬校。
具有初中直升招生資格的學校首先按本校小學畢業生人數且不超過核定的公開招生總計劃數足額預設校內直升招生計劃。足額預設校內直升招生計劃後,有剩餘計劃的學校可以預設區內招生計劃和區外招生計劃。
民辦學校的公開招生計劃分為區內、區外招生計劃,分別錄取本區、外區報名學生,其中民辦初中的區內招生計劃包含校內直升(僅限有直升招生資格的學校)計劃,校內直升計劃僅可錄取符合條件的本校小學畢業生。
報名結束後,可能會出現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該校所有招生計劃的報名人數都超過了招生計劃數,那麼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第二種情況是該校所有招生計劃的報名人數都未超過招生計劃數,那麼全部實行依報名直接錄取。第三種情況是該校部分招生計劃的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部分招生計劃的報名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
當出現第三種情況時,招生計劃就需要進行動態調整。報名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相應報名學生後,剩餘計劃數按先區內後區外的原則自動調整,按照動態調整後的招生計劃確定錄取方式。
民辦學校不得超批准的計劃招生,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搖號確定錄取資格、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入讀和報到註冊的學生。嚴禁利用違規技術手段或通過補錄、轉學、插班、擴招等方式,進行「掐尖」或變相、提前「掐尖」招生,整班擴招按照一年級招生實施辦法統一組織。學校不得二次錄取已確認入讀的學生、不得補錄被錄取後放棄確認入讀的學生。嚴禁超班額插班轉學和超辦學規模擴班招生。
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具體招生政策均由市和區教育局統一制定、發布,家長可通過市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信息管理平臺、教育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了解相關規定。各學校在本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公布辦學理念、辦學條件(包括住宿條件)、收費標準等招生信息,學生、家長應自行通過上述渠道充分了解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