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發文: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及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將被追責問責

2020-09-09 魯網聊城新聞中心

魯網9月7日訊(記者 閆雲倩)9月7日,聊城市教育和體育局發布《關於做好中小學教輔材料徵訂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自今年秋季開學起使用的中小學教輔材料目錄。記者獲悉,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及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將被追責問責。

《通知》指出,中小學校依據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教輔材料推薦結果,按照自願購買原則組織學生選用,學校可以為學生代購,但不得從中牟利。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中小學校或學生訂購教輔材料,不得在市推薦選用的教輔資料外另行推薦、徵訂或提供代購服務,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學校組織開發面向中小學教師和學生的教學輔助資源,免費提供使用。

《通知》強調,為嚴格教輔材料管理,提高徵訂和發放效率,聊城市使用省基礎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統中教輔材料選用管理模塊開展統一徵訂工作。實行統一代購的學校,應於市教體局通知中規定的日期前以校為單位通過該系統填報選用教輔材料的種類和數量。統一代購的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實行集中採購、分散配送的方式統一進行,由省教育廳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機構,由發行機構負責配送和結算。

《通知》要求,教輔材料使用和監管工作事關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和家庭經濟負擔,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廣受社會關注,風險程度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程序開展工作,加強監督,確保教輔材料徵訂和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和規範有序。學校應在公示欄等顯著位置公示所代購的教輔材料版本、數量和價格等信息;學校校長和所有任課教師承諾不在學校選用目錄之外推薦教輔材料;切實發揮責任督學的作用,將教輔材料使用情況作為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內容,強化工作監督。對於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及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不按規定代購、從代購教輔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此外,根據教育部要求,中小學教學用書、教輔材料中不得夾帶任何商業廣告或教學輔助資料的連結網址、二維碼等信息。如有發現,可及時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舉報。

來源: 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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