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甘肅慶陽街頭,一對夫妻因為停車問題和執勤的交警發生口角。據網絡流傳的視頻顯示,一名穿黑色上衣男子與一名身穿交警制服男子發生爭執,要求對方出示證件,並有所推搡,一旁的女子也情緒激動。
5月23日,寧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寧縣公安」通報稱,5月21日上午,寧縣安監局(註:全稱為寧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幹部譚某某和妻子劉某某(寧縣文化局幹部)在寧縣縣城因阻礙交通民警依法執行公務,被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和行政拘留8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當日,譚某某、劉某某二人的行政拘留已交付執行,罰款已予收繳。
寧縣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張建林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事情的起因是辦公樓前面的車位滿了,沒有車位,事件中的夫妻和指揮交通的交警發生了衝突。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必須嚴懲!
作為公職人員,如此粗暴的阻攔執法,這不禁讓人想起一個月前發生在唐山的事件。
河北唐山的一位公職人員的妻子野蠻掌摑一位依法辦案民警的視頻引爆網絡。據媒體報導確認,該名女子是唐山海港區地稅分局副局長趙學立的妻子,當時趙學立也在場。可他不僅縱容妻子襲警,甚至還跟著妻子一起辱罵正常辦案的民警。警察則一直沒有還手。
而當地交警隊撰寫了一份稱讚被打民警是「忍辱負重、心繫百姓」、卻並未對襲警者給予處罰的通報。最終在輿論壓力下,那對打罵警察的夫婦才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依法被刑拘。
今年2月,廣東省梅州市的一位公職人員,心存僥倖醉酒駕駛,結果在路上和其他車輛發生了碰撞。而當交警在現場處置問題時,該男子還企圖用暴力阻礙交警執法,交警要求其出示證件,該男子說「你算老幾?」無論周圍人的人怎麼勸都勸不住。經查,該男子為梅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調研員梁青暉。
最終,經梅州市委批准,市紀委對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調研員梁青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梁青暉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並在與他人車輛發生碰撞後交警處置過程中,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梁青暉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被批准逮捕。
梁青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違法犯罪,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市監委委務會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梁青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對於這一結果,網友們都對市紀委的決定十分支持。
2015年12月,成都一男子將車輛亂停放,民警對他進行了兩次勸阻,然而每次該男子都是繞路一圈後,馬上回到原地繼續停放。隨後,在民警執法過程中,由於車輛未年檢,男子無法出示行駛證,且不願配合民警執法並朝民警叫囂,「信不信我讓你脫衣服?」當民警表示要將男子帶離做進一步調查時,其親友阻礙交警執法,一名女子趁亂扇協警耳光。
事件被報導後,四川省地稅局在官網發布情況說明稱,經初步核查,涉事幹部為我局信息中心副主任劉剛。並表示,決定免去劉剛的信息中心副主任職務,並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該男子也因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被行政拘留。
圖據華西都市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規定,公務員應當履行的義務中就包括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作為公職人員,一言一行都代表著國家形象。所以,公職人員不僅要做好本職工作,在生活中也應需要嚴於律己,約束自己的行為,不違法,明確「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堅決不能做」的問題。
所謂公職人員「不要忘記自己的身份」,說的是要以此來警醒自己,時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而不是在出現錯誤行為時,因為自己的特殊身份要求特殊對待。作為公職人員的親屬,也同樣如此。公職人員的權利來自於人民,理應為人民謀福利,而不是將權力變為滿足一己私慾的工具。
公職人員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執行者,守法的意識也應該更強。如果連公職人員都不把法律法規放在眼裡,那麼法律又該如何樹立威嚴呢?這同時也影響了公職人員乃至國家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形象。
下班後也要自覺自律
被一份文件刷屏了!近4千萬人工資將受影響!
擴散!這個"快遞小哥"刷屏,很多人都加了他微信!已有多人被騙
這套題能做及格的,都老了…
(來源:中國之聲 ID:zgzs001)
主 編丨楊鴻光 編 輯丨張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