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考專升本《民法》知識點整理: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2020-12-20 中國教育在線

一、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賦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二、自然人民事權利的特點:

1、平等性

2、內容的廣泛性和統一性。

三、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開始:

《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各國對胎兒的法律地位均作出特別規定,大致有以下三種:

1、胎兒只要出生時尚生存,出生前就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2、不承認胎兒有民事權利能力,但在某些事項上視胎兒為已出生。

3、不承認胎兒有民事權利能力,也不認為在某些事項上視胎兒為出生,僅是在某些事項上對胎兒的利益予以保護。我國現行立法採取的是第三種體例。

四、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終止:

依《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至自然人死亡時其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終止,因此死亡是自然人民事權利終止的法律事實。民法上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成人高考報名有疑問、不知道如何選擇主考院校及專業、成考當地政策不了解,點擊立即報考諮詢》》

熱點推薦:

2021年全國成人高考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

2020年全國成人高考志願填報

2020年全國成人高考成績查詢官方入口及時間

2020全國成人高考錄取查詢時間及入口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中國教育在線成考頻道為廣大考生提供2020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試真題及答案等信息。

2018年成人高考進入備考階段,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的相關知識點,大家平常複習的時候可以多背多記。

2018年成人高考進入備考階段,對於許多專升本的考生來說,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是他們要花大量的時間複習和背誦的科目,要識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要識記的知識點有很多,本文為大家整理了《民法》考點速記筆記,希望大家在平常複習的時候多記記。

相關焦點

  • 成考專升本民法總論複習: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成考專升本1、民事權利能力概念和特徵法律賦予公民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是公民取得具體民事權利、承擔具體民事義務的前提和可能性。公民享有具體的民事權利、承擔具體的民事義務是實現民事權利能力的體現。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包括兩層含義:主體資格、主體享有權利的範圍。
  • 2021年成考專升本《民法》知識點整理:自然人的住所
    2021年成考專升本《民法》知識點整理:自然人的住所
  • 2021年成考專升本《民法》知識點整理:民法的概念和意義
    5.公法與私法公法:以政治、公共秩序、國家利益為內容,以權力為中心,以命令和服從為特點的法律;私法:以民事主體的利益為內容,以權利為核心,以平等自願為特點的法律。其含義同廣義的民法。(二)民法的調整對象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
  • 民法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沒有民事權利能力,就不能享有民事權利,不能負擔民事義務。因此,無民事權利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如未達法定婚齡的人,不享有結婚的民事權利能力,未達法定婚齡的人結婚.根據(婚姻法》第10條.婚姻無效。(二)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開始1、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1)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民法總則》第13條)。
  • 民法專題——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一、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法典第13條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出生,是指胎兒脫離母體並生存的法律事實。民法典第15條規定: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民法典第16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 《民法典》解讀13: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這四節與民法通則的相同,刪除了民法通則的第五節「個人合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編總則,第二章自然人,第一節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第十三條「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 2020山東事業單位法律知識: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下面是2020山東事業單位法律知識: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年、2020年兩次對該知識點進行過考查,難度不大,但是要想做對題目,不僅要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還需要了解了兩者之間的區別。
  • 民法典: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
    專欄《民法典(總則編)》第7章 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民法典 第13條 【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民法典第14條 【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平等】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 2019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試題及答案一_專升本成人高考專升本...
    2019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試題及答案一下面是2019年成考專升本《民法》試題及答案(一),正在備考的小夥伴可自行參考和練習。1.《民法總則》明確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 )。
  • 關於民法典第十四條規定的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的理解
    簡簡單單一句話,信息能量卻不小,這是民法學中學習自然人的一個重點,當然也是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的一個高頻考點。那麼、何謂民事權利能力呢?一個點兒就是民事權利能力是一種資格,即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沒有這種資格,就沒有民事權利能力;同理、沒有民事權利能力,也就沒有或者不能享有民事權利,不能承擔民事義務。
  • 專升本民法好考嗎?知識點有哪些?
    專升本民法好考嗎?知識點有哪些?民法是專升本法學專業必考的一門專業基礎課,民法這門課程需要記憶的知識點很多,小編總結了一些,供大家參考。一、宣告失蹤1.宣告失蹤的概念和意義: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
  • 聊民法典7:法律適用規則,以及自然人從生到死的民事權利能力
    小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至第十二條,即第一編「總則」之第一章基本規定,全部複製於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條至第十二條,沒有修改。第二章 自然人第一節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第十三條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本條款是關於民事權利能力的規定。
  • 2018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知識點速記(五)
    2018年成人高考進入備考階段,對於許多專升本的考生來說,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是他們要花大量的時間複習和背誦的科目,要識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要識記的知識點有很多,本文為大家整理了《民法》考點速記筆記,希望大家在平常複習的時候多記記。
  • 2018年成考專升本《民法》章節練習及答案(4)_專升本成人高考...
    2018年成考專升本《民法》章節練習及答案(4)一、選擇題1.最早建立法人制度的是 ( )A.日本B.美國C.德國D.義大利2.萬聯貿易有限公司在平時簡稱萬貿公司,按照我國企業法人名稱的法律規定,該公司可以有
  • 法律知識: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他的父母可不可以要回錢呢,這個就需要通過法律去認定了,這也是本章節剖析的知識點。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為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即自然人依法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資格。我國《民法總則》規定,以自然人的年齡與精神狀態為標準,將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劃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三類。
  • 2018年成考專升本《民法》章節練習及答案(2)
    2018年成考專升本《民法》章節練習及答案(2)2018成人高考本科《民法》第二章練習及答案一、選擇題1.所有權是 ( )A.支配權B.請求權C.形成權D.抗辯權.權利主體和不特定義務主體的人身利益B.給付C.房屋D.權利6.下列民事權利中既具有財產權內容又具有人身權內容的是 ( )A.商標權B.著作權C.物權D.債權7.某甲的朋友乙立了一份遺囑,將其一幅古畫遺贈給了甲,甲要取得這幅古畫的所有權,需要 ( )A.有效的遺囑
  • 2021寧夏事業單位考試職測備考: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導讀】寧夏華圖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華圖事業單位公眾號發布:2021寧夏事業單位考試職測備考: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如有疑問請加【2021寧夏事業單位考試微信號 】 ,更多資訊請關注寧夏華圖事業單位微信公眾號(nxsyks),寧夏事業單位培訓諮詢電話:0951-6028571 6027571,微信號:HT15202602573   所謂民事權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規定的,自然人或社會組織參加民事法律關係、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 《民法典》解讀59:法人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取得與消滅
    本條是關於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取得和消滅的規定。本條來源於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第二款「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賦予法人民事權利能力,是承認法人為一類獨立民事主體的邏輯必然。
  • 民法典:自然人的民事權利始於「生」
    【網友提問】民法典:自然人的民事權利始於「生」【律師解答】我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也就是說自然人自出生起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那麼什麼叫出生呢?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嗎?通說認為,出生指的是胎兒脫離母體進行生存。我個人認為胎兒不算已經出生,但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通說認為胎兒自受胎之時起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若其分娩時為死體,則胎兒自始、一直沒有民事權利能力。我認為此處的受胎之時指的是精子與卵子結合為受精卵之時。
  •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我能做點兒啥!
    首讀《民法總則》基礎知識點積累: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17年3月15日通過,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