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魚,又名大鯢(學名:Andrias davidianus)是隱腮鯢科、大鯢屬有尾兩棲動物。體大而扁平,一般全長582~834毫米,頭體長310~585毫米,最大個體全長可達200釐米以上。頭大扁平而寬闊,頭長略大於頭寬;雄鯢肛部隆起,橢圓形,肛孔較大,內壁有乳白色小顆粒;雌鯢肛部無隆起,洩殖肛孔較小,周圍向內凹入,孔內壁平滑,無乳白色小顆粒。
成鯢一般常棲息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溪河深潭內的巖洞、石穴之中,以灘口上下的洞穴內較為常見,食性很廣,主要以蟹、蛙、魚、蝦以及水生昆蟲,及其幼蟲等為食。主要分布於中國河北、河南、山西、陝西、甘肅、青海、四川、重慶、貴州、雲南、湖北、安徽、江蘇、上海、浙江、江西、湖南、福建、廣東、廣西。
大鯢是由3億6千萬年前古生代泥盆紀時期水生魚類演變而成的古老的兩棲類動物。這也就是說大鯢的祖先比生活在2.3億年前中生代的恐龍還要早上一億多年,真的堪稱是動物鼻祖了。目前世上最早的中國大鯢化石出土於中國內蒙古,距今約1.65億年。
娃娃魚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IUCN)2006年 ver 3.1——極危(CR)。
就是這樣的被保護動物,竟然也還有人「痛下殺手」,竟然進行非法捕獵!幸虧森林公安出手!
事情是這樣的:
2020年7月30日,辰谿縣森林公安局接群眾匿名報警稱,辰谿縣小龍門鄉肖家溪四組村民楊某某和李某某捕獲一隻野生娃娃魚(大鯢),縣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調查取證。
經現場取證查明,被告人楊某某與李某某二人使用背負式電魚工具前往湖南張家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龍門溪水域捕魚,在肖家溪村「搬眼洞」地段溪裡電擊捕獲到野生大鯢一隻,隨後二人將野生大鯢藏匿至楊某某家水缸中。
經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李某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捕獲一條野生大鯢(活體),該條大鯢的保護級別屬於國家Ⅱ級,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該兩名被告人已收押至縣看守所等候最終判決。
隨後,野生大鯢被縣林業局自然保護地和野生動植物管理股工作人員放生於小龍門鄉肖家溪大鯢保護區。
真是口腹之慾莫放縱,放縱即是犯罪人!希望大家引以為戒,約束好自己,莫為一時起意,害了自己!
被捕獲的野生「娃娃魚」(體長70餘釐米)
取證現場
指認現場
放生野生大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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