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聞網訊 (西安晚報記者楊明 通訊員張偉峰 張鈺)9月30日記者從省食藥監管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食品生產許可,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下發通知,明確自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產企業生產預包裝食品不得再使用印有「QS」標誌的包裝及標籤。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各級食品生產許可機關要依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做好許可受理、審查、決定和證書發放工作,按照「放管服」及行政許可流程再造有關要求,不得隨意增加申請材料;符合免於現場核查的不得隨意安排現場核查;申請人聲明生產條件發生變化的,僅對變化部分組織現場核查,不得隨意擴大核查範圍,並要求在18個工作日承諾時限內辦結食品生產許可。
省食藥監管局強調,按照原國家食藥監管總局有關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產企業生產預包裝食品不得再使用印有「QS」標誌的包裝及標籤,總局也沒有專門設計SC標誌。各級監管部門要督促檢查食品生產企業不得再使用舊式包裝。
據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人員介紹,自2015年10月1日新版《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實施後,由於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規則發生了變化,由英文字母「QS」+12位阿拉伯數字變為英文字母「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14位阿拉伯數字,為了避免生產企業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籤浪費,政策給予了生產企業最長不超過三年的過渡期。2018年10月1日及以後食品生產者生產的食品一律不得繼續使用標有「QS」證書編號和「QS」標誌的舊版包裝;2018年10月1日前生產的使用舊版包裝、標籤、標誌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可以繼續在市場流通。
目前我省已換發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3748張。如果消費者注意觀察的話,市場上流通的大部分食品包裝都已經換上「SC」編號。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今後預包裝食品上只有「SC」編號,沒有「QS」標誌,以後買到沒有「QS」標誌商品,別以為是假冒偽劣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