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新華書店,不是你看書的地方,是賣書的地方,不買書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名為「新華書店攆出看書孩子」的視頻讓「到底該不該在書店看書」成為熱門話題。事發地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右旗新華書店經理姚芳2月1日告訴記者,當天兩個孩子在店裡看了半個多小時的書並且有打鬧,店員因此才讓孩子出去。目前兩名涉事店員已被通報批評。(2月1日 澎湃新聞網)
很多過來人肯定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在一般的私營書店,如果看書看久了不買書,肯定是要被攆走的,但在新華書店,你只要不高聲喧譁,不影響他人,營業員基本上不會來打擾你。
為何呢?因為新華書店不同於一般的私營書店,是中國國有圖書發行企業,是國家官方的書店。既然是「官方的」,公眾在情感上,便更希望其能「開放」,讓一些學生即便沒錢買書也能安心看書。
從這個角度來審視,如果僅僅是因為小孩不買書被攆,公眾是不能接受的;而如果僅僅是三五分鐘就被攆,估計公眾就更加難以接受了。
無論這背後有著怎樣的真相,也無論營業員是不是被孩子母親逼急了,他們說出「不買就得出去」的話語,終究難以贏得廣泛的認可。畢竟,任何一位顧客要買書,除非一開始已經選好,不然難免要先看一下,但看了也不一定買,最起碼要覺得合適才行;如果覺得不合適,顧客看書之後不買也在情理之中,「不買不能看」的要求實在太過無禮。
當然,如果就此把營業員當成矛頭的全部,那也是不恰當的。營業員的說法固然不妥,但也應考慮必要的情境與氛圍。此外,事情的真相是不是因為小孩「看書不買書」被攆走,也是值得拷問與深究的。
在網上,以及當事書店的經理皆有言,營業員之所以攆走小孩,更大程度上還是小孩在書店裡打打鬧鬧,把書店當成了遊樂場。如果真相果真如此的話,那麼攆走小孩無可厚非。就如今而言,需要等待的,仍然只是真相。
這就是說,對於「新華書店攆小孩」一事,還應等等真相再說話。在「有視頻也不一定有真相」的語境下,光從視頻來下定義,是不妥的;當然,網友以及當事書店經理的說法,也不能全信,經理,有可能是為了「家醜不外揚」說假話,網友也可能是水軍。
一般來說,新華書店這樣的地方,應該有監控視頻,對於此事的真相,完全可以將整個過程調取出來,甚至公示於眾,以還原事情的本來面貌。如果小孩僅僅是因為「不買就被攆走」,那麼當事書店值得反思;如果是因為小孩打鬧被攆走,那麼家長就應該反省。
作為官方的書店,新華書店應該有讓讀者隨意看書的魄力。當然,底線與規則也應遵守,那就是書店應該保持一個安靜的環境。如此,或許才是皆大歡喜的事情。(龍敏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