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機場事故致5人死亡 系生產安全事故將處理責任人

2020-12-16 荔枝網新聞

南通機場事故致5人死亡 系生產安全事故將處理責任人

2018年12月26日 08:52:55 | 來源:人民網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圖文無關

  人民網南通12月25日電 (記者王繼亮)9月2日,南通興東機場航站區改擴建工程液壓升降平臺突然側翻,致5人死亡、2人受傷。25日下午,人民網記者從南通市安監局獲悉,該事故被認定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調查組出具的調查報告顯示,作業人員違章作業、超載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和重要原因。目前,南通市政府已批覆同意事故結案,下一步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

  南通興東機場航站區改擴建工程由南通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代建,深圳瑞和建築裝飾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室內裝飾施工。今年9月2日11時左右,南通興東機場航站區室內裝飾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一起液壓升降平臺側翻導致施工人員從高處墜落的較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傷。江蘇省安委會隨後對事故進行掛牌督辦。

  經專家調查分析,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未將液壓升降平臺四個支撐打開就進行升降作業,導致液壓升降平臺處於不穩定狀態是該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此外,根據產品說明書,該液壓升降平臺在四個支撐打開的情況下,最大額定載荷500公斤。經了解,液壓升降平臺上7人重量約490公斤,在四個支撐未打開的情況下,已經形成了嚴重超載,導致液壓升降平臺發生一定傾斜和位移,平臺上載荷重心產生的傾翻力矩超出此時輪胎工況受力狀態下的抗傾翻力矩,致使液壓升降平臺瞬間側翻。因此,超載是該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調查報告指出,事故間接原因包括:室內裝飾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混亂,投標文件中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未到崗履職,致使施工組織不嚴密;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未按照要求對作業人員實施技術交底;液壓升降平臺未通過驗收擅自使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不到位;監理單位未對工程進行有效監理,對室內裝飾施工單位施工備案的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未到崗履職的問題未予以制止;對室內裝飾施工單位的液壓升降平臺未能通過驗收擅自使用的行為,制止不力;未及時發現和督促施工單位消除事故隱患。

  據悉,事故調查組建議對深圳瑞和公司項目部施工現場實際負責人陳某某、項目部經理於某、安全員於某某及建設監理公司南通興東機場航站區改擴建工程總監理工程師顧某某追究刑事責任;對深圳瑞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葉某某,深圳瑞和公司項目部施工員(未持有資格證書)錢某某,興東機場公司建設與資產管理部副經理宇文某某,興東機場公司總經理、南通興東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項目協調人王某某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此外,建議對南通市建設中心質量安全督導處處長周某某,通州區建築工程管理局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站副站長宋某、通州區建築工程管理局副局長曹某某給予警告處分;建議對南通市建設中心副主任倪某某、通州區建築工程管理局局長陸某某、通州區副區長劉某某給予誡勉談話處理;建議對深圳瑞和公司、建設監理公司等作出相應行政處罰;建議對通州區建築工程管理局、南通市建設中心、通州區政府實施問責。 

相關焦點

  • 煤礦事故致16人死亡,再次敲響安全生產警鐘
    9月27日,重慶能投渝新能源公司下屬松藻煤礦發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共造成17人被困。截至目前,17名被困人員已搜救完畢,其中16人無生命體徵,1人已送醫全力搶救。  16人死亡,又是一場慘痛的悲劇。事故發生後,當地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搶險救援、醫學救援、善後工作、調查評估等工作組,原因調查和家屬善後工作都已陸續展開。
  • 泰州發生一起觸電生產安全事故,1人死亡
    12月21日,江蘇省住建廳對外公布了一起生產安全事故通報,位於泰州市海陵區寶龍世家BC區項目工程工地,發生一起觸電生產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資料圖 圖文無關通報稱,事故發生在2020年12月4日中午12時20分左右,地點位於泰州市海陵區海陽東路北側、東風北路西側。
  • 江蘇金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一項目發生觸電生產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0年12月21日公布的《關於江蘇金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事故通報》顯示:2020年12月4日中午12時20分左右,由江蘇金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總承包、泰州開源工程設計諮詢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泰州市海陵區寶龍世家BC區項目工程工地,發生一起觸電生產安全事故
  • 石河子143團華僑農場聯合加工廠物體擠壓致人死亡事故
    2017年10月15日上午7時50分左右,143團華僑農場聯合加工廠廠區道路內發生一起物體擠壓致人死亡事故。致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87萬元。143團華僑農場聯合加工廠在日常廠區安全檢查中,未發現廠區道路存在安全隱患。車輛防護欄年久失修,防護欄強度達不到防護要求。三、事故性質及經濟損失經現場勘驗、調查詢問、綜合分析,143團華僑農場聯合加工廠「10·15」物體擠壓致人死亡事故是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87萬元。
  • 方大特鋼爆燃事故已致2人死亡8人受傷 江西省掛牌督辦事故調查
    新華社南昌5月31日電(記者吳鍾昊)記者從江西省應急管理廳獲悉,截至31日13時,南昌市方大特鋼公司爆燃事故已致2人死亡8人受傷(其中6人病情危重)。依據有關法規規定,南昌市政府已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江西省安委辦對事故調查工作進行掛牌督辦,將於近期約談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
  • 「安全生產」為省錢僱傭無資質人員作業致其死亡,判了!
    而韓某某僅佩戴普通紗布口罩進入油罐內作業,當晚10時許,其在第四次進入油罐內作業時暈倒,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判刑9個月緩刑1年經法醫鑑定,被害人韓某某系因窒息而死亡。經事故組勘查,該油罐屬於有限空間,經檢測,該油罐內氧氣濃度僅為2.5%,遠低於空氣中23%的正常值。
  • 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果定罪?
    本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和證據與原判相同,原判所列舉的認定本案上訴人陳金紅犯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證據均經原審當庭出示、辨認、質證等法庭調查程序查證屬實,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本院予以確認。本院認為,上訴人陳金紅在公共運輸管理的範圍外,無證駕駛機動車輛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依法應予懲處。
  • 停產期間作業致3人死亡並瞞報 山西一煤礦5名責任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近日公布一起較大頂板事故的調查報告,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公司在停產放假、未批准復產期間,擅自組織巷道維修作業,發生頂板事故致3人死亡並蓄意瞞報。該礦5名責任人因涉嫌不報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020年2月23日20時30分許,紫金煤業公司6103迴風順槽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89.7萬元。事故發生後,礦方蓄意瞞報。
  • 延安貫屯煤礦5死事故案件9人被訴!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造成5名礦工死亡的延安市貫屯煤礦瓦斯爆炸事故,在2018年12月事發後,涉案人員被警方刑拘。目前,9人已經被陝西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均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在起訴書中,檢察機關認為,9名被告人在這起造成5人死亡的事故中,分別負有「直接責任」「主要責任」「責任」:被告人趙某甲系延安神光煤業有限公司貫屯煤礦噴漿隊隊長,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被告人陳某某系延安神光煤業有限公司安全副礦長
  • 蘇州崑山「3·31」爆燃事故被認定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此前報導:蘇州崑山一企業突發燃爆事故致7人死亡5人受傷 蘇州崑山燃爆事故致7死5傷 企業去年被罰10萬 人民網蘇州12月2日電(記者王繼亮)今年3月31日7時12分左右,江蘇崑山漢鼎精密金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鼎公司」) 數控工具機
  • 哈爾濱市曝光2020年3起典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二)對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根據《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因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直接責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的責任,對履行職責不利、失職瀆職的政府級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實行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雲南羅平樹根田煤礦5人死亡事故處理結果:26人被追責
    中新網昆明4月15日電 (陳靜)15日,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了《曲靖市羅平縣樹根田煤礦「2·29」較大頂板事故調查報告》的批覆內容,累計對煤礦處罰款498萬元整,26人被追責、7人被追究刑事責任,阿崗鎮黨委、政府通報問責。
  • 江蘇築廣之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京東智慧城工程發生事故 致1人死亡
    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月24日公布的《關於江蘇築廣之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事故通報》顯示,2020年11月9日上午9時57分左右,由江蘇築廣之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總承包、江蘇賽華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宿遷市宿豫區京東智慧城工程工地,發生一起物體打擊生產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 4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疲勞駕駛致4人死亡……又一批安全生產警示...
    4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疲勞駕駛致4人死亡……又一批安全生產警示案例公布!風險提示:被告人田某平作為生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未按照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履行其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的職責,導致企業安全生產設施及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多人死亡的重大傷亡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已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 南通地鐵一號線2死4傷事故調查結果公布
    發生在南通地鐵一號線施工中致2死4傷的事故,經過南通市應急管理部門歷時四個月的調查,7月2日公布了事故調查報告,認定是一起安全生產故事,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以及監理企業都負有一定責任。王永、王敦亮將3節軌道的固定螺絲卸下後,王永前住3#聯絡通道及泵站處喊姜宗州、林長才、張述銅幫忙抬軌道,5人合力將3節軌道抬至一旁後,分別前往居宏區間隧道上行線、下行線其他位置進行保潔工作。10:00許,葛德明電話通知安徽鴻昌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員工王世傑前往上行線中間風井處對負環管片進行鑽孔作業。
  • 「央廣網·視聽四川」四川杉木樹煤礦「12·14」水害事故致5人死亡...
    總臺央廣記者劉濤報導:記者從四川省應急管理廳獲悉,杉木樹煤礦「12·14」水害事故調查結果出爐,經事故調查組認定,該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川煤集團董事長等15名責任人被問責並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2019年12月14日,川煤集團芙蓉公司杉木樹煤礦發生透水事故,經過88個小時的全力救援,13人成功脫險,5人遇難。經事故調查組認定,該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 ...特別重大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公布 調查認定:系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19年9月28日7時許,長深高速公路江蘇無錫段發生一起大客車碰撞重型半掛汽車列車的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100餘萬元。    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務院批准成立了由應急管理部牽頭,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以及江蘇省、河南省人民政府為成員單位的國務院長深高速江蘇無錫「9·28」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同時聘請有關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 我國生產事故量刑過輕 最高法提高緩刑適用門檻
    1月10日,最高法出臺一份意見,要求在危害生產安全的刑事案件審判中,嚴格控制緩刑、減刑和假釋。去年全國各類事故34萬餘起,死亡7.5萬餘人,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由於刑法在涉及「重大責任事故罪」量刑中存有漏洞,未規定「什麼是情節特別惡劣」,加上責任人常積極賠錢了事,所以審判中往往出現輕判,生產責任事故接連發生。此次最高法出臺意見,強化事故責任的區分,提高緩刑適用的門檻,並強調要嚴懲事故背後的官員瀆職,以遏制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頻繁發生。
  • 3月以來全國發生6起煤礦重大事故 共致93人死亡
    根據《通報》,3月下旬以來接連全國發生了6起煤礦重大事故,共致93人死亡。  《關於2014年以來六起煤礦重大事故的通報》全文:  2014年以來,全國煤礦事故總量、較大以上事故、重大事故下降,未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好轉。但3月下旬以來接連發生了6起重大事故,較大、重大事故起數有抬頭趨勢。
  • 重慶弔水洞煤礦事故致23人遇難 律師:情節特別惡劣應從重處罰
    大江網/大江新聞客戶端訊記者徐立鳴報導:12月4日17時許,重慶市永川區停產關閉兩個多月的吊水洞煤礦,因企業自行安排工人拆除井下設備,發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致24人被困井下,最終僅一人獲救,23人遇難。就在不久前,重慶能投渝新能源公司下屬松藻煤礦發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致16人遇難。2個月時間,重慶連續發生兩起重大煤礦事故,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網絡上,「嚴肅追責」之聲不絕於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