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產期間作業致3人死亡並瞞報 山西一煤礦5名責任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0-11-16 新華社客戶端

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近日公布一起較大頂板事故的調查報告,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公司在停產放假、未批准復產期間,擅自組織巷道維修作業,發生頂板事故致3人死亡並蓄意瞞報。該礦5名責任人因涉嫌不報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0年2月23日20時30分許,紫金煤業公司6103迴風順槽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89.7萬元。事故發生後,礦方蓄意瞞報。後經媒體披露,晉中市榆次區政府組織核查,於3月8日查實該起事故。

3月9日,山西省成立省級事故調查組進行提級調查。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現場人員在無臨時支護的情況下違章作業,施工過程中頂板失穩冒落;間接原因包括煤礦安全風險管控不力,現場安全監管缺位,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形同虛設,在春節放假期間擅自組織作業,對上級部門檢查發現的問題重視不夠、整改不力等。

事故發生後,礦方篡改材料,蓄意瞞報事故;在榆次區政府已查實事故後,又謊報事故的經過和原因。

調查報告顯示,該起事故共有23名責任人被追責。其中,因涉嫌不報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該礦礦長、黨總支副書記、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安全技術總監等5名責任人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另有14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人被給予行政處罰或作出其他處理,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記者梁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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