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公布某女教師因從事有償補課被停職的事件。
據報導,其丈夫還因懷疑被舉報,怒打補課學生的家長。女教師所在學校的校長和副校長也因此事件被免職。
教育部2015年出臺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明令禁止有償補課行為,各地相繼處理了一批違規教師,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個別教師依然我行我素,照「補」不誤。
其實,教師工資雖不高,但有讓人羨慕的穩定收入,何必非要冒天下之大不違,頂風犯紀呢?
我想可能有如下原因 :
一、對有償補課行為的嚴重性認識不到位。
補課的老師主要是年輕老師和有能力的老師,年輕老師因為工齡短和職稱低,和對高收入群體的豔羨,且利用課餘時間,憑自身力氣賺錢,總認為無可厚非,所以容易犯錯誤。
二、有償補課收入可觀,誘惑力大。
有的老師把有償補課當作遊擊戰,甚至成為「地下組織」,自認為只要組織嚴密,用好「放哨兵」,一年十幾萬甚至更多的錢就能輕鬆到手,不用底墊,不用繳稅,實屬純賺不賠的好買賣。
三、有需求就有市場。
當下,家長盲目攀比,自願在孩子身上花錢補課,課外輔導機構的老師在業務素質上令人質疑,且收費偏高,於是家長熱衷於「求」在職教師進行有償補課。家長的爭先恐後的心理就導致了教師有償補課市場的愈發壯大。
作為人民教師,為人師表是人間正道,必須時刻提醒自己跟黨走,擁護黨的政策!
但願每個教師都能認真吸取瀋陽那位女教師的教訓,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堅決向有償補課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