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省教育廳印發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習服務中心管理暫行辦法》(皖考委〔2014〕2號),為進一步規範管理,確保持續健康發展,針對學習服務中心建設和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省自考委、省教育廳在廣泛徵求各地、各校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對《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習服務中心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並印發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習服務中心管理辦法》。很多考生對於該管理辦法沒有深入了解,導致錯過了大好的政策紅利,遲遲無法畢業,無法加快取得自考本科學歷文憑。為此,我們就該管理辦法進行深入解讀。
一、助學單位門檻提高
原來很多社會教育機構只要有社會力量辦學資質,一般都能申請自考助學資格,參與自考助學。通過該管理辦法的發布,將此門檻極大的提高了,規定只有高等院校與社會有影響力的自考助學單位才能參與自考助學,籌建自考學習服務中心。只有經過省自考辦批准成立的自考學習服務中心才能具有自考助學過程性評價資格。我省目前已經審批了近40所自考學習服務中心,具體名單可以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上查詢,我在文後會附上名單列表。
二、參加助學,可以享受40%過程性評價考核政策
原來的自考,是單一的考核形式,一考定輸贏;現在的自考學習服務中心舉辦的助學,可以實現由原來的單一考核形式變化多元化考核形式,即自考助學學習過程評價與統考筆試相結合,考核更加科學合理。
該項政策是整個管理辦法的核心是將考生平時的學習過程納入考核,使得考核更加科學合理,而不僅僅是通過全國統一考試來決定考生課程考試是否合格。直白的解讀就是:自考學習服務中心的重要一項職能是針對參加助學的考生實施過程性考核與評價,將學習過程納入考核。過程性考核主要由平時表現、平時作業、平時測驗和終結性考試等部分組成,其中平時表現、平時作業和平時測驗均佔20%,終結性考試佔40%。不清楚這個過程性考核分數的具體換算方法,舉例說明下:
甲考生英語(二)這門課的過程性考核成績(平時分)為90分,全國統考卷面分為50分,則其合併後最終成績為:90*40%+50*60%=66分。
三、助學形式多樣化
根據文件規定,申請籌備或成立的自考學習服務中心,助學形式可以選擇面授、網絡助學或其他助學方式。目前全省絕大部分自考學習服務中心都是通過面授方式進行的,服務的對象都是所在學校的在校學生;通過網絡助學開展的自考學習服務中心只有合肥重慶陽光助學中心,可以面向社會考生開展助學,可以按單科繳費參加助學,享受40%過程性評價助學政策。
四、學習服務中心管理嚴格
文件規定,各自考學習服務中心招生專業、收費標準、學習時長(課時)、終結性測試都有嚴格的要求:招生專業需要提前備案方能招生;收費標準應嚴格按照省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堅決杜絕亂收費;學習時長(課程)需要根據相關課程的學分數進行授課,每學分授課時間不得低於8課時;終結性測試需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在主考院校的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