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保證商務談判的順利進行,應對以下八大原則給予掌握。
一、依法辦事原則
依法辦事原則是指在商務談判及籤訂合同的過程中,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符合國家政策的要求,涉外談判則要求既符合國際法則,又尊重雙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商務談判的合法原則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談判主體合法,即參與談判的企業、公司、機構或談判人員具有合法資格。
二是談判議題或標的合法,即談判的內容、交易項目具有合法性。與法律、政策有牴觸的,即使出於參與談判各方自願並且意見一致,也是不允許的。
三是談判手段合法,即應通過合理的手段達到談判目的,而不能採取行賄受賄、暴力威脅等不正當的方式。
二、平等自願原則
商務談判是雙方為了滿足各自的需要而進行的洽談和協商,目的在於達成協議,解決各自所需。參與商務談判的各方無論其經濟實力強弱與否,他們對合作交易項目都具有一票「否決權」。從這一角度來看,交易雙方所擁有的權力是同等性質的。交易中的任何一方如果不願意合作,那麼交易就無法達成。這種統治的否決權在客觀上賦予了談判各方平等的地位,談判當事人必須充分認識並尊重這種地位,否則,商務談判很難取得一致。從另一個角度來講,談判雙方都有同樣的權利,應受到同等的尊重。所以,在商務談判中,參與談判的各方應以平等的姿態出現,無論其談判實力多麼強勁,都不應該歧視或輕視對手。同時,應尊重對方的意願,在平等自願的環境中進行商務談判,才會使得最終談判達到預期效果。
三、友好協商原則
在商務談判中,雙方必然會就協議條款發生這樣或那樣的爭議。不管爭議的內容和分歧程度如何,雙方都應以友好協商的原則來謀求解決。切忌使用,也不能接受要挾、欺騙和其他強硬手段。如遇到重大分歧幾經協商仍無望獲得一致意見,則寧可中止談判,另擇對象,也不能違反友好協商的原則。談判當事人應將眼光放得長遠一些,尋求彼此諒解。做出中止談判的決定一定要慎重,要全面分析談判對手的實際情況,是缺乏誠意,還是確實不能滿足我方的最低要求條件,因而不得不放棄談判等,只要尚存一線希望就要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盡最大努力達成協議。所以,談判不可輕易進行,但也切忌草率中止。
四、互利共贏原則
所謂互利共贏原則,是指在商務談判中,要使參與談判的各方都能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並且要使其獲得的經濟利益大於其支出成本。在商務談判中,任何一方在考慮自身利益獲得的同時也要考慮對方利益的滿足,而不能獨自佔有過多的經濟利益。要懂得商務談判需要學會妥協,通過妥協和讓步來換取己方的利益。
互利共贏的談判是技巧問題、策略問題,其實更是觀念問題。在談判過程中,可以通過擴大選擇範圍,尋求多種方案,提出創造性建議,拉開談判目標差異的方法進行互利共贏的商務談判。
五、誠實信用原則
商務談判中,談判雙方保持誠信非常重要。誠信在經濟範疇內是一種稀缺資源,誠信中的誠,就是真誠、誠實,不虛假;信就是恪守承諾、講信用。信用最基本的意思,是指人能夠履行與別人約定的事情而取得信任。誠信,簡單講就是守信譽、踐承諾、無欺詐。在商務談判中堅持誠信原則,應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是以誠信為本。誠信是職業道德,也是談判雙方交往的感情基礎。講求誠信能給人以安全感,使人願意與其洽談生意。誠信還有利於消除疑慮,促進成交,進而建立較長期的商務關係。
其次是信守承諾。如果談判人員在談判中不講信用,出爾反爾,言而無信,甚至有欺詐行為,那麼很難與對方保持長期合作。
最後是掌握技巧。談判是一種競爭,要競爭就離不開競爭的手段,為此,需要運用各種談判策略、技巧。講求誠信,不會阻礙談判人員運用業務知識技巧進行談判,以謀求良好的談判效果。
總之,談判的倫理就是,既不提倡通過不誠實或欺騙行為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也不反對運用有效的策略和方法。
六、求同存異原則
尋求共同利益是談判成功的基礎點。但在實踐中,雙方雖然都意識到談判的成功將會實現共同利益,談判破裂會帶來共同損失,但在行動上卻會為各自的利益討價還價,互不相讓。最優化方式應該是提出建設性意見,這種方式可以有效地幫助談判雙方將創造從決策中分離出來,尋求共同利益,擱置分歧,儘量讓對方的決定變得容易。在談判中,為了尋求共同利益,還可以採用拉開談判目標差異的方法,即把目標與其他利益掛鈎,從對方考慮的難題出發,尋求達到自己的目的,以緩和雙方的不用利益,即「合作的利己主義」。
七、客觀公正原則
所謂客觀公正是指獨立於談判各方主觀意志之外的合乎情理和切實可用的標準,這種客觀標準既可以是市場慣例、市場價格,也可能是行業標準、科學鑑定、同等待遇或過去的案例等。由於談判時提出的標準、條件比較客觀、公正,所以調和雙方的利益也變得具有可行性。首先,提出客觀標準,雙方都可提出客觀標準進行衡量;其次,經過討論客觀標準後,就要用客觀標準說服對方,公正不移地按照客觀標準進行衡量。總之,由於協議的達成依據是通用慣例或公正的標準,雙方都會感到自己的利益沒有受到損害,因而會積極、有效地履行合同。
八、時效性原則
所謂時效性原則,就是要保證商務談判的效率與效益的統一。商務談判要取得高效益,就不能搞馬拉松式的談判。在談判中要有時間觀念,任何談判都不可能無休止地進行,時間成為影響談判成功的重要條件。時間會有利於任何一方,關鍵是看人們如何利用時間。在談判中,人們最容易做出讓步的時間是接近截止,當談判接近截止期時,會使談判者從心理上產生壓力,因而不得不作出讓步,因而談判者應在此時注意把握時間,做出謹慎考慮。
另一方面,談判是一種投資,因為在談判中需要花費時間、精力和費用。這樣,談判的投資與取得談判經濟效益就存在一定的比例關係。以最短時間、最少精力和資金投入達到預期的談判目標,就是高效的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