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倪妮微博
稱天涯論壇5名用戶在2015年3月發布其「整容」、「插刀女王」、「說謊」等不實攻擊言論,謀女郎、知名女演員倪妮將運營天涯論壇的公司訴至法院,索賠經濟損失、精神損失及律師費等106萬元。
今天上午,該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被告辯稱,天涯公司並非發帖人,且已在網頁中明確做了警告,事後又刪除了涉案帖子,原告倪妮作為公眾人物,其名譽權等範圍應比其他人小。
圖片來源:倪妮微博
被指「插刀女王」 倪妮告天涯索賠106萬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倪妮委託兩名代理人到庭應訴,被告天涯論壇公司法務經理到庭應訴。開庭前,原告曾向法庭提交申請不予公開庭審被拒。
原告訴稱,倪妮系我國知名女演員,2011年出演張藝謀導演的《金陵十三釵》,並憑藉此片獲得多項國際國內大獎。其後又主演了《殺戒》、《匆匆那年》等多部影視作品,具有較高的人氣和知名度。
2015年3月,被告天涯社區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官微「天涯娛樂八卦」中發布有損倪妮名譽的微博及原文連結。微博原文由天涯論壇用戶「艾彌和思」發布於「天涯論壇」中,並同時附有4條涉嫌侵犯原告名譽權的連結,涉及另外4名天涯論壇用戶,內容包括「整容」「插刀女王」「說謊」等攻擊原告的言詞。
倪妮認為,天涯公司曾對該帖進行編輯。他們曾兩次委託律師發律師函要求天涯刪除該帖。
倪妮認為,天涯用戶利用網絡惡意誹謗,被告不經求證即行轉發,侵害了其名譽權,使其飽受痛苦和外界的壓力。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在官網首頁位置、實名認證新浪微博用戶「天涯娛樂八卦」置頂位置及全國公開發行的報導中,向原告賠禮道歉,致歉內容包含本案民事判決書,持續時間不少於90日。
被告斷開侵權連結、公布5用戶信息,追加5用戶為本案被告,要求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精神損失等106萬元。
圖片來源:倪妮微博
天涯:涉案帖子並非公司發布 事後已刪除
被告天涯論壇公司辯稱,侵權帖子並非天涯發布,而是5名用戶發布的,天涯公司沒有侵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天涯社區的註冊協議,由發帖人自行承擔責任,故原告主張追加發帖人為本案共同被告的請求,天涯公司沒有異議。「公司在天涯論壇網站上明確標明,不得使用侮辱性言語。」
被告稱,原告是公眾人物,其名譽權的保護範圍應小於普通人,涉案帖子內容不構成侵權。涉案帖子是網民針對原告參與的綜藝節目及原告參加各種活動時的表現發表的個人看法,有力挺原告的,也有質疑原告的。原告作為明星,其在消費公共利益的同時,應當對這些可能造成的輕微損害予以容忍與理解。
天涯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已盡到監管義務。天涯娛樂八卦於3月4日轉髮帶有「插刀女王」倪妮字眼的帖子,並未存在侵權內容,該帖次日已刪。原告沒有向天涯作出有效的刪帖通知。「原告只需要上網下載並填寫相關內容的刪帖表格,發郵件或傳真給天涯公司,天涯就會立刻處理並刪帖。」
被告表示,為規避訴訟的風險,天涯於4月23日已將涉案內容全部刪除,因此,無論帖子是否侵權,天涯都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退一步而言,即使構成侵權,也應是在侵權行為發生地、即帖子發布的板塊道歉,不應當在首頁或者報紙上道歉。而原告沒有證據證明其有50萬元的經濟損失等,請求法院予以駁回。」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文/記者 唐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