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小三」獲25萬分手費,卻遭原配妻子訴討,法院怎麼判?

2020-11-03 華律網

90後女孩趙希沒有想到與男友陸南5年的戀愛長跑,沒有等來夢中的婚禮,卻等來了陸南已婚的事實。「被小三」的趙希經歷了原配的大吵大鬧,也經歷了愛人欺騙的痛徹心扉,甚至產生了輕生的念頭。

  而這一切的始作俑者陸南見狀也是愧疚不已,在兩人分手時,他主動籤下了補償協議,補償趙希25萬元。但陸南的妻子卻認為這筆「分手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為此她將趙希告上了法庭,要求返還25萬元。

5年戀愛方知騙局一場

  7年前,19歲的女孩趙希邂逅了自己的「白馬王子」陸南。儘管陸南比她大了10歲,但他的溫柔體貼依舊打動了女孩的芳心。陸南告訴趙希,自己未婚。於是兩人開始了一段長達5年的愛情馬拉松,而這5年中,陸南從未一次提起過結婚。

  一個偶然的機會,才令趙希明白了陸南「恐婚」的真正原因。陸南早在認識趙希以前就已結婚生子,而他將這一切瞞下,與趙希談了5年的戀愛。在撕破了這層窗戶紙後,陸南也將自己出軌的事向妻子鍾青青坦白。

  陸南看到情人因為自己的錯誤而痛苦不堪,其滿心愧疚。在與趙希分手時,主動籤下了一份承諾書。協議書中,陸南表示願意補償趙希25萬。

而他的妻子鍾青青得知後,卻將被小三的趙希告上法庭,欲讓其退回25萬分手費,那麼法院是怎麼判的呢?

律師普法

庭審中,陸南作為這一切的始作俑者,他承認事發前確實向趙希隱瞞了自己的姓名和婚姻狀況,後被趙希發現,經雙方協商,他自願給了趙希25萬元。「畢竟在這個過程中欺騙了趙希,也不知道用什麼辦法彌補,故作了這個決定,這筆錢是補償款。」陸南還表示,這25萬元是他向朋友借的,該款由其自行歸還,與妻子鍾青青無關。對這筆錢的來源,鍾青青也表示了認同。

法院認為,25萬元系陸南向他人借款,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最後駁回鍾青青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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