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經蕪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弋江區花津南路東側A、B地塊(2013號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7月4日,經蕪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弋江區花津南路東側A、B地塊(2013號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位於北至規劃支路及利民水廠、南至馬仁山西路,西至花津南路,東至九華南路,面積63050.3㎡,起始價41000萬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競買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然人不得參與競買。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採用限地價、競繳納基礎及配套設施代建資金的方式,按照價高者和繳納基礎及配套設施代建資金最多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地塊設定最高限制價格(60200萬元),競買人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價格的,按價高且達底價者確定競得人;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價格後,競買方式轉為競向政府繳納基礎及配套設施代建資金,凡接受最高限制價格的競買人均可繼續參與競買,競買人按本次土地出讓面積(63050.3平方米)競向政府繳納基礎及配套設施代建資金,每次最低競價為10元/平方米,競價階梯為10元/平方米或其整數倍,按照接受最高限制價格和繳納基礎及配套設施代建資金最高者確定競得人。基礎及配套設施代建資金繳納期限與首期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一致,需繳納到出讓人指定帳戶,繳納的基礎及配套設施代建資金不計入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價成本,稅費按照相關稅收政策執行。對未按期繳納基礎及配套設施代建資金的視同未按期繳納土地出讓金並按相關條款處置,一併寫入《出讓合同》中。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於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3日,到蕪湖市民服務中心六樓政務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窗口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於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3日,到蕪湖市民服務中心六樓政務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窗口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以實際到帳時間為準)為2020年7月23日16:00。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0年7月23日16:3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地點為:蕪湖市皖江財富廣場A4座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拍賣時間定於2020年7月24日上午10:00。
七、有關事項
(一)成交價格中不包括契稅。建設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蕪湖市現行有關規定另行繳納。
(二)開發周期:開發周期為開工準備期加建設工期。該地塊自《成交確認書》籤訂之日起9個月內開工建設(開工準備期)。建設工期按市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市區規劃建設和管理相關問題會議紀要》(第69號)執行。開發周期自籤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計算。
開工時間的認定:開工時間以市住建局發放的施工許可證時間為準。
竣工時間的認定:非住宅類項目按照《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五方責任主體共同確認的驗收時間為竣工時間;住宅類項目(含商住用途)以取得《新建住宅小區綜合查驗備案證》備案時間為竣工時間。出讓公告以及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須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築設施一併納入竣工綜合查驗。
(三)付款方式:自籤訂《成交確認書》之日後10個工作日內籤訂《出讓合同》。該地塊分二期付款,其中,自籤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個月內支付不低於成交價的50%土地出讓金;第二期:自籤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6個月內付清餘款。
(四)保證金處置方式:競買保證金8200萬元轉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計息),合同履行後,抵作第二期土地出讓金。
八、其他事項(需競買人在報名時出具承諾)
(一)土地開發程度:1.土地按照現狀標高交付,場地平整由競得人自行負責;2.地下管線(管道)、地下障礙物等均由競得人負責勘驗,並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妥善解決。
(二)競買人在提交報名材料時,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須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三)申請人競得土地後若新註冊成立公司,競得人須在新公司內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競得人應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出讓人有權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予以失信懲戒。
(五)地塊內配建一處社區居委會,建築面積不小於1000㎡;地塊內配建一處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宜和社區服務中心合併建設,規模按照每百戶不低於30㎡、不足1000戶的社區不低於300㎡。以上項目建成驗收後與地塊首期交付的商品住宅同期無償移交給政府。
(六)競得人須在地塊內提供746套(其中45-50平方米戶型80套、70-75平方米戶型30套、75-80平方米戶型52套、85-90平方米戶型120套、90-100平方米戶型98套、110平方米戶型366套),總面積約為7萬㎡的商品房,由政府採用限價回購的方式進行回購,回購單價為7500元/平方米。具體詳見《花津南路東側A、B地塊商品房限價回購協議》。
其他詳見《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和《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九、聯繫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繫地址:蕪湖市民服務中心六樓政務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窗口
聯繫電話:2963073、5900135
聯繫人:胡女士、翟先生
開戶單位: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開戶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蕪湖分行營業部
帳號:11001 2221001083(交納競買保證金帳戶)
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