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內向婆婆為何與兒媳屢屢發生衝突?好心的兒媳?緣何被婆婆懷疑動機不純?婆婆說,兒媳自作主張分房產其實另有目的。又是怎樣的一紙協議,引發婆媳爭執不斷?
丁大姐:婆婆覺得我不盡贍養義務
丁大姐說,婆婆今年69歲,是個內向的人,什麼事都擱在心裏面,誰跟婆婆都難融洽相處。前天婆婆不僅把家裡的桌子砸爛了,竟然還讓自己拿刀把她殺了。就在昨天,婆婆又在家裡搞破壞,要砸柜子,但是柜子太重婆婆沒能力推倒,她就問婆婆是不是想挪一下柜子,要不要幫忙,結果婆婆更生氣了。
丁大姐還說,她跟丈夫是再婚家庭,跟婆婆一起生活了兩年,婆婆的第一個兒媳生了兩個女兒,大女兒由婆婆撫養,她跟丈夫現在也有小孩,但是婆婆不幹活就是在家睡覺,一不舒服就要去醫院,還動不動就跟她說:「這個家是我的,你滾。」現在,婆婆對她有很大的意見,覺得她不贍養老人,一分錢都不給她。
丁大姐:自己一心為家,婆婆應該體諒她
丁大姐接著說道,婆婆還有兩個女兒,對於婆婆的贍養當時姊妹三個還籤有一份協議。因為當時婆婆有拆遷房,但是婆婆說不跟她一塊住。於是她想婆婆不跟她住跟兩個女兒住也行,就提出這50平方的房子由兩個女兒平分。所以協議約定,婆婆回遷的50平方給兩個女兒,三家輪流一個月帶婆婆生活,大病三家均攤,小病由婆婆個人承擔。
可是婆婆不按照協議,還責怪她自作主張,說她把房子當作人情送掉了,這讓她很委屈,自己一心為家,並悉心照料兩個孩子,婆婆應該體諒她。這丁大姐一心為家,為何屢屢被婆婆責難?婆媳相處的背後,究竟是相處不睦還是房產利益之爭呢?
丁大姐的婆婆沈阿姨說,她跟兒媳之間的衝突就是因為房子問題,現在她跟兒媳住的這套房子是老伴買的,但是兒媳想要霸佔房子,動輒就與自己發生衝突,非打即罵。自己一身病,兒子兒媳很少過問,只是一個勁的跟她要去世老伴名下的這套房產,這可是她唯一的住房。
另外還有一件事讓她很在意,老家兩百多平的老房子拆遷了,兒子兒媳兩個孫女都得到了拆遷平方,現在兒媳又自作主張將她名下另有60平方的拆遷面積給了她的兩個女兒,她認為兒媳這麼做是想撂包袱,今後她的贍養責任就是兩個女兒的,和兒子兒媳沒有關係了。那麼對於今後的養老和名下的財產,婆婆到底是怎麼想的呢?
沈阿姨:她要有個保障
沈阿姨說,現在她什麼也不要,就要她住的這個房子,這樣她也有個保障,今後誰對她好,這個房子就給誰。現在兒子兒媳可以不搬走跟她住一塊,但要互不幹涉,各過各的。
對於老伴留下的房產,沈阿姨特別在意,對人到暮年要給自己留個依靠的想法其實也可以理解。沈阿姨說,三個子女之前曾籤署過一份關於她的贍養協議,約定三個子女輪流贍養她,兩個女兒都在按照協議履行,但輪到兒子時,兒子卻不履行了,這讓她對兒子兒媳沒有什麼安全感。
關於具體的協議內容,沈阿姨說的比較模糊,於是兒媳丁大姐找來協議,內容為兩個孫女名下的份額歸他們自己所有,三個子女輪流贍養各一個月贍養,現在她跟老伴留下的這套房產歸兩個孫女平分,她名下的拆遷平方由兩個女兒平分。
沈阿姨還表示,房產等到自己百年之後再分,但是因為兒子兒媳沒有履行義務在先,所以對於協議中的處置方式,她並不認同。律師說,雖然沈阿姨之前在協議上籤過字,但因為房屋是贈予行為,並沒有完成,所以沈阿姨現在有權撤銷這份協議。
丁大姐:應盡的贍養義務她不會推卸
丁大姐說道,她不曾對婆婆的房產有過非分之想,協議是否有效她並不計較,不管今後婆婆如何處置財產,應盡的贍養義務她都不會推卸。聽到兒媳這麼說,婆婆沈阿姨表示,自己雖然否定了協議,但往後該給兩個孫女的她肯定會做到,兒媳其實心眼不壞,就是不會講話,不過該給兒子兒媳的,她一分都不會少。
婆媳倆同處一個屋簷下,要想和睦相處並非易事。那麼作為兒媳,要尊重老人的意願,老人有權對屬於自己的財產作出處分,這是老人的權利,誰也不能越俎代庖,更不能橫加幹涉強人所難。
我們看到,雖然婆媳關係不和,婆婆在家已經另起爐灶,但從心裡並不希望兒子兒媳搬走,可見老人對晚輩的依戀,希望兒子兒媳能看到這一點,對老人多一些包容和理解,同時用更多的關心和愛建立起老人的安全感,相信只要彼此抱著一顆真心、愛心去改善這段關係,日積月累,時間定會讓你們在心底放下戒備,接納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