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新建商品房全裝修實施細則出爐
「雙限地」全裝修房價格不超過2500元/平方米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6月7日訊(記者 王文)《長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裝修建設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今日出爐,「細則」明確所有商品住宅都應通過第三方造價機構核算,核算時必須遵循造價行業規定,以確保價格與價值相符,「限房價競地價」的「保剛需住房」還應滿足不超過2500元/平方米的上限值,長沙市住建委將加強對全裝修房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全過程監督。
「細則」明確了新供地商品住宅項目須在土地供應環節明確為全裝修,並按全裝修建設要求辦理規劃審批、施工圖備案和施工許可(含施工招投標)等相關手續;已供地商品住宅項目實行全裝修建設的,應按全裝修建設要求辦理施工圖備案和施工許可(含施工招投標)等相關手續。
「細則」同時明確了裝修價格備案操作,要求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隨機抽取,防止開發企業和造價諮詢企業「串通」。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在長沙建設工程造價網(http://
www.hncsec.com)「諮詢單位抽選系統」隨機隨取。
「細則」對保障性住房、剛需房源和中高檔房源的裝修價格分類管理。明確了「限房價競地價」地塊的裝修價格指導上限(現階段不超過2500元/平方米,可以根據市場成本情況適時調整),並明確由購房者發起的個性化裝修需求,由購房者和開發商協商並籤訂協議。
「細則」明確了預售前應完成裝修價格備案,明確了樣板房要求、合同要求和現場公示及明碼標價要求,細化了網籤備案要求。同時明確全裝修商品住宅買賣合同應包括房屋總價、毛坯部分價格和裝修部分價格等項內容,按房屋總價進行網籤備案,毛坯與裝修部分價格分列、明確標示。
「細則」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部門監督管理職責和要求,對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出具報告給予了指導和管理,要求出具的核算價格不得超出合理範圍(工程造價行業有明確規定)。對有不良行為企業採取禁入後續全裝修諮詢和納入誠信「黑名單」等監督管理方式,以保持高壓態勢敦促開發企業和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認真負責。
「細則」明確了「此前有關全裝修商品住宅的規定(裝修不得超過毛坯15%」的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專家解讀
質量如何保證?價格如何管控?如何減輕資金壓力?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6月7日訊(記者王文)長沙市關於加快推進全裝修住宅建設的通知3月19日發布後,全裝修房質量、價格管控、購房資金壓力增大等問題受到市民關注。針對市民關心的問題,記者採訪了長沙市住建委、長沙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
房屋質量:實施質量保修制度
實施細則將要求全裝修住宅納入建設工程基本建設程序,辦理施工許可證,進行質安監管,開展竣工驗收,交付時與業主驗收確認,交付後按國家規定實施質量保修制度,通過管理環節閉合保障質量。
價格管控:
借鑑杭州、南昌、武漢等地的成功做法,37號文件及實施細則將確定市場規律、主體責任、行政監管和法律武器「四道防線」。長沙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首先,通過規範銷售行為,公式示範合同文本和交付清單,建造多種樣板房供業主參考和選擇,明確交付標準不得低於樣板房和合同要求,保障購房業主理性判斷價格與價值對等性的基礎條件,買賣雙方通過市場原則確定交易與否,再通過合同契約精神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其次,要求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獨立公正地對裝修部分價格進行核算,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充分發揮造價諮詢機構的主體責任;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由在專業系統中隨機抽取,抽選單位不得隨意更改,防止與開發商「串通」。「目前系統中有100餘家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根據實時動態排名,每次參與抽取的機構不少於50家,最終抽取一家,以保證其公平公正。
第三,各部門加強對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監督,加強對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的監管,對違法違規事項依法懲處並記入企業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納入「黑名單」;對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出具報告給予了指導,並要求出具的核算價格不得超過合理範圍,必須遵循造價行業相關規定。若發現明顯違法違規或誤差較大,將不再允許其參與後續全裝修核算,企業誠信排名將靠後,對企業後續承攬業務帶來較大影響,通過保持對全裝修住宅各方責任主體的高壓監管態勢,督促其認真履職。第四,發生爭議時,若為質量爭議,質監部門將接入,其他爭議買賣雙方可圍繞合同約定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依法解決。
實施細則還將對保障性住房、剛需住房和高端住房分類調控,對「限房價競地價」的「保剛需住房」將設定全裝修指導價格上限(暫定2500元/平),其他商品住宅通過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核算,並必須遵循造價核算規定,以保證價格和價值基本相符。對高端需求和個性化需求允許買賣雙方協商。
資金壓力:總價進網籤按揭
針對市民反應的實施全裝修房,購房資金壓力加大,影響公積金貸款的問題,實施細則明確將要求全裝修價格納入合同總價,總價進網籤,業主後續可以按房屋總價來進行公積金或商業貸款,對業主來說貸款利率相對較低。
原價格規定更新
對於市民關心的原236號文關於全裝修不得超過毛坯價格15%的規定是否繼續執行問題。實施細則明確「此前有關全裝修商品住宅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責編:榮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