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正公像
範仲淹(989—1052),字希文,蘇州吳縣人。宋太宗端拱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元989年10月1日)生於北道重鎮成德軍(即真定府)節度掌書記官舍。字希文,諡號「文正」,別稱範履霜、範文正、朱說,漢族,北宋傑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軍事家、教育家。祖籍蘇州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吳中區)。
他為政清廉,體恤民情,剛直不阿,力主改革,屢遭奸佞誣謗,數度被貶。範仲淹政績卓著,文學成就突出。他倡導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思想和仁人志士節操,對後世影響深遠。著名的《嶽陽樓記》中「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為千古名句。有《范文正公文集》傳世。
皇祐四年五月二十日(公元1052年6月20日),這位傑出的政治家在移守穎州的途中病逝於徐州。十二月葬於河南洛陽伊川萬安山南麓,追贈兵部尚書、楚國公、魏國公。
範仲淹「智謀過人遠甚」,「文武兼備」,無淪在朝主政,出帥戍邊,均系國之安危,時之重望於一身;即使在擔任地方官時,也是殫精竭慮,鞠躬盡瘁。作為宋學開山、士林領袖,他又開風氣之先,文章論議,必本儒宗仁義;以其人格魅力言傳身教,一生孜孜於教育事業,悉心培養和薦拔人才。乃至晚年「田園未立」,居無定所,臨終又《遺表》一言不及私事。他不凡而短促的人生,譜寫了「先優後樂」的時代樂章。
宋史·范仲淹傳
範仲淹字希文。唐宰相履冰之後。其先,邠州人也,後徙家江南,遂為蘇州吳縣人。仲淹二歲而孤,母更適長山朱氏,從其姓,名說。少有志操,既長,知其世家,迺感泣辭母,去之應天府,依戚同文學。晝夜不息,冬月憊甚,以水沃面;食不給,至以糜粥繼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舉進士第,為廣德軍司理參軍,迎其母歸養。改集慶軍節度推官,始還姓,更其名。
監泰州西溪鹽稅,遷大理寺丞,徙監楚州糧料院,母喪去官。晏殊知應天府,聞仲淹名,召寘府學。上書請擇郡守,舉縣令,斥遊惰,擊冗僭、慎選舉、撫將帥,凡萬餘言。服除,以殊薦,為秘閣校理。仲淹泛通《六經》,長於《易》,學者多從質問,為執經講解,亡所倦。嘗推其奉以食四方遊士,諸子至易衣而出,仲淹晏如也。每感激論天下事,奮不顧身,一時士大夫矯厲尚風節,自仲淹倡之。
天聖七年,章獻太后將以冬至受朝,天子率百官上壽。仲淹極言之.且曰:「奉親於內,自有家人禮,顧與百官同列,南面而朝之,不可為後世法。」且上疏請太后還政,不報。尋通判河中府,徙陳州。時方建太一宮及洪福院,市材木陝西。仲淹言:「昭應、壽寧,天戒不遠。今又侈土木,破民產,非所以順人心、合天意也。宜罷修寺觀,減常歲市木之數,以蠲除積負。」又言:「恩倖多以內降除官,非太平之政。」事雖不行,仁宗以為忠。
太后崩,召為右司諫。言事者多暴太后時事,仲淹曰:「太后受遺先帝,調護陛下者十餘年,宜掩其小故,以全後德。」帝為詔中外,毋輒論太后時事。初,太后遺誥以太妃楊氏為皇太后,參決軍國事。仲淹曰:「太后,母號也,自古無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無母后之助矣。」
歲大蝗旱,江、淮、京東滋甚。仲淹請遺使循行,未報。乃請問曰:「宮掖中半日不食,當何如?」帝惻然,乃命仲淹安撫扛、淮,所至開倉賑之,且禁民淫祀,奏蠲廬舒折役茶、江東丁口鹽錢,且條上救敝十事。
會郭皇后廢,率諫官、御史伏閣爭之,不能得。明日,將留百官揖宰相廷爭,方至待漏院,有詔出知睦州。歲餘,徙蘇州。州大水,民田不得耕,仲淹疏五河,導太湖注之海.募人興作,未就,尋徙明州,轉運使奏留仲淹以畢其役,許之。拜尚書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召還,判國子監,遷吏部員外郎、權知開封府。
時呂夷簡執政,進用者多出其門。仲淹上《百官圖》,指其次第曰:「如此為序遷,如此為不次,如此則公,如此則私。況進退近臣,凡超格者,不宜全委之宰相。」夷簡不悅。他日,論建都之事,仲淹曰:「洛陽險固,而汴為四戰之地,太平宜居汴,即有事必居洛陽。當漸廣儲蓄,繕宮室。」帝問夷簡,夷簡曰 :「此仲淹迂闊之論也。」仲淹乃為四論以獻.大抵譏切時政。且曰:「漢成帝信張禹,不疑舅家,故有新莽禍。臣恐今日亦有張禹,壞陛下家法。」夷簡怒訴曰:「仲淹離間陛下君臣,所引用,皆朋黨也。」仲淹對益切,由是罷知饒州。
殿中侍御史韓瀆希宰相旨,請書仲淹朋黨,揭之朝堂。於是秘書丞餘靖上言曰:「仲淹以一言忤宰相,遽加貶竄,況前所言者在陛下母子夫婦之間乎?陛下既優容之矣,臣請追改前命。」太子中允尹洙自訟與仲淹師友,且嘗薦己,願從降黜。館閣校勘歐陽修以高若訥在諫官,坐視而不言,移書責之。由是,三人者偕坐貶。明年,夷簡亦罷,自是朋黨之論興矣。仲淹既去,士大夫為論薦者不已。仁宗謂宰相張士遜曰:「向貶仲淹,為其密請建立皇太弟故也。今朋黨稱薦如此,奈何?」再下詔戒敕。
仲淹在饒州歲餘,徙潤州,又徙越州。元昊反,召為天章閣待制、知水興軍,改陝西都轉運使。會夏竦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使,進仲淹龍圖閣直學士以副之。夷簡再入相,帝諭仲淹使釋前憾。仲淹頓首謝曰:「臣鄉論蓋國家事,於夷簡無憾也」。
延州諸砦多失守,仲淹自請行,遷戶部郎中兼知延州。先是,詔分邊兵:總管領萬人,鈐轄領五千人,都監領三千人。寇至御之,則官卑者先出。仲淹曰:「將不擇人.以官為先後,取敗之道也。」於是大閱州兵,得萬八千人,分為六,各將三千人,分部教之,量賊眾寡,使更出御賊。時塞門、承平請砦既廢,用種世衡策,城青澗以據賊衝,大興營田,且聽民得互市,以通有無。又以民遠輸勞苦,請建鄜城為軍,以河中、同、華中下戶稅租就輸之。春夏徙兵就食,可省糴十之三,他所減不與。詔以為康定軍。
明年正月,詔諸路人討,仲淹曰:「正月塞外大寒,我師暴露,不如俟春深入,賊馬瘦人飢,勢易制也。況邊備漸修,師出有紀,賦雖猖獗,固已懾其氣矣。鄜、延密邇靈、夏、西羌必由之地也。第按兵不動,以觀其釁,許臣稍以恩信招來之。不然,情意阻絕, 臣恐偃兵無期矣。若臣策不效,當舉兵先取綏、宥,據要害,屯兵營田,為持久計,則茶山、橫山之民,必挈族來歸矣。拓疆禦寇,策之上也。」帝皆用其議。仲淹又請修承平、永平等砦,稍招還流亡,定堡障,通斥候,城十二砦,於是羌漢之民,相踵歸業。
久之,元昊歸陷將高延德,因與仲淹約和,仲淹為書戒喻之。會任福敗於好水川,元昊答書語不遜,仲淹對來使焚之。大臣以為不當輒通書,又不當輒焚之,宋庠請斬仲淹,帝不聽。降本曹員外郎、知耀州,徙慶州,遷左司郎中,為環慶路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初,元昊反,陰誘屬羌為助,而環慶酋長六百餘人,約為鄉道,事尋露。仲淹以其反覆不常也,至部即奏行邊.以詔書犒賞諸羌,閱其人馬,為立條約:「若仇己和斷,輒私報之及傷人者,罰羊百、馬二;己殺者斬。負債爭訟,聽告官為理,輒質縛平人者,罰羊五十、馬一。賊馬入界,追集不赴隨本族,每戶罰羊二,質其首領。賊大人,老幼入保本砦,官為給食;即不入寨,率家罰羊二;全族不至,質其首領。」諸羌皆受命,自是始為漢用矣。
改邠州觀察史,仲淹表言:「觀察使班待制下,臣守邊數年,羌人頗親愛臣.呼臣為『龍圖老子』,今退而與王興、朱觀為伍,第恐為賊輕矣。」辭不拜。慶之西北馬鋪砦,當後橋川口,在賊腹中.仲淹欲城之,度賊必爭,密遣子純祐與蕃將趙明先據其地,引兵隨之。諸將不知所向,行至柔遠,始號令之,版築皆具,旬日而城成,即大順城是也。賊覺,以騎三萬來戰,佯北,仲淹戒勿追,已而果有伏。大順既城,而白豹、金湯皆不敢犯,環慶自此寇益少。
明珠、滅臧勁兵數萬,仲淹聞涇原欲襲討之,上言曰:「二族道險,不可攻,前日高繼嵩已喪師。平時且懷反側,今討之.必與賊表裡,南人原州,西擾鎮戎,東侵環州,邊患未艾也。若北取細腰、胡蘆眾泉為堡障,以斷賊路,則二族安,而環州、鎮戎徑道通徹,可無憂矣。」其後,遂築細腰、胡蘆諸砦。
葛懷敏敗於定川,賊大掠至潘原,關中震恐,民多竄山谷間。仲淹率眾六千,由邠、涇援之,聞賊已出塞,乃還。始,定川事聞,帝按圖謂左右曰:「若仲淹出援,吾無憂矣。」奏至,帝大喜曰:「吾固知仲淹可用也。」進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仲淹以軍出無功,辭不敢受命,詔不聽。
時已命文彥博經略涇原,帝以涇原傷夷,欲對徙仲淹,遣王懷德喻之。仲淹謝曰:「涇原地重,第恐臣不足當此路。與韓琦同經略涇原,並駐涇州,琦兼秦鳳.臣兼環慶。涇原有警,臣與韓琦合秦風、環慶之兵,掎角而進;若秦風、環慶有警,亦可率涇原之師為援。臣當與琦練兵選將,漸復橫山,以斷賊臂,不數年間.可期平定矣。願詔龐籍兼領環慶,以成首尾之勢。秦州委文彥博,慶州用滕宗諒總之。孫沔亦可辦集。渭州. 一武臣足矣。」帝採用其言,復置陝西路安撫、經略、招討使,以仲淹、韓琦,龐藉分領之。仲淹與琦開府涇州,而徙彥博帥秦,宗諒帥慶,張亢帥渭。
仲淹為將,號令明白,愛撫士卒,諸羌來者,推心接之不疑,故賊亦不敢輒犯其境。元昊請和,召拜樞密副使。王舉正懦默不任事.諫官歐陽修等言仲淹有相材,請罷舉正用仲淹,遂改參知政事。仲淹曰:「執政可由諫官而得乎?」固辭不拜,願與韓琦出行邊。命為陝西宣撫使,未行,復除參知政事。會王倫寇淮南,州縣官有不能守者,朝廷欲按誅之。仲淹曰:「平時諱言武備,寇至而專責守臣死事,可乎?」守令皆得不誅。
帝方銳意太平,數問當世事,仲淹語人曰:「上用我至矣,事有先後,久安之弊,非朝夕可革也。」帝再賜手詔,又為之開天章閣,召二府條對。仲淹皇恐,退而上十事:
一曰明黜陟。二府非有大功大善者不遷,內外須在職滿三年,在京百司非選舉而授,須通滿五年,乃得磨勘,庶幾考績之法矣。
二曰抑僥倖。罷少卿、監以上乾元節恩澤;正郎以下若監司、邊任,須在職滿二年,始得蔭子;大臣不得薦子弟任館閣職,任子之法無冗濫矣。
三曰精貢舉。進士、諸科請罷糊名法,參考履行無闕者,以名聞。進士先策論,後詩賦,諸科取兼通經義者。賜第以上,皆取詔裁。餘優等免選注官,次第人守本科選。進士之法,可以循名而責實矣。
四曰擇長官。委中書、樞密院先選轉運使、提點刑獄、大藩知州;次委兩制,三司、御史臺、開封府官、諸路監司舉知州、通判;知州通判舉知縣、令。限其人數.以舉主多者從中書選除。刺史、縣令,可以得人矣。
五曰均公田。外官廩給不均,何以求其為善耶?請均其入,第給之,使有以自養,然後可以責廉節,而不法者可誅廢矣。
六曰厚農桑。每歲預下諸路,風吏民言農田利害,堤堰渠塘,州縣選官治之。定勸課之法以必農利,減漕運。江南之圩田,浙西之河塘,隳廢者可興矣。
七曰修武備。約府兵法,募畿輔強壯為衛士,以助正兵。三時務農,一時教戰,省給贍之費。畿輔有成法,則諸道皆可舉行矣。
八曰覃恩信。赦令有所施行,主司稽違者,重置於法;別遣使按視其所當行者,所在無廢格上恩者矣。
九曰重命令。法度所以示信也,行之未幾,旋即釐改。請政事之臣參議可以久行者,刪去煩冗,裁為制敕行下,命令不至於數變更矣。
十曰減徭役。戶口耗少而供億滋多,省縣邑戶步者為鎮,並使、州兩院為一,職官白直,給以州兵,其不應受役者悉歸之農,民無重困之憂矣。
天子方信向仲淹,悉採用之,宜著令者,皆以詔書畫一頒下;獨府兵法,眾以為不可而止。
又建言:「周制,三公分兼六官之職,漢以三公分部六卿,唐以宰相分判六曹。今中書,古天官冢宰也,樞秘院,古夏官司馬也;四官散於群有司,無二公兼領之重。而二府惟進擬差除,循資級,議賞罰,檢用條例而已。上非三公論道之任,下無六卿佐王之職,非治法也。臣請仿前代,以三司、司農、審官、流內銓、三班院、國子監、太常、刑部、審刑、大理、群牧、殿前馬步軍司,各委輔臣兼判其事。凡官吏黜陟、刑法重輕、事有利害者,並從輔臣予奪;其體大者,二府僉議奏裁。臣請自領兵賦之職,如其無補,請先黜降。」章得象等皆曰不可。久之,乃命參知政事賈昌朝領農田,仲淹領刑法,然卒不果行。
初,仲淹以忤呂夷簡,放逐者數年,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為朋黨,及陝西用兵,天子以仲淹士望所屬,拔用之。及夷簡罷,召還,倚以為治,中外想望其功業。而仲淹以天下為己任,裁削幸濫,考核官吏,日夜謀慮興致太平。然更張無漸,規摹闊大,論者以為不可行。及按察使出,多所舉劾,人心不悅。自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僥倖者不便,於是謗毀稍行,而朋黨之論浸聞上矣。
會邊陲有警,因與樞密副使富弼請行邊。於是,以仲淹為河東、陝西宣撫使,賜黃金百兩,悉分遺邊將。麟州新罹大寇,言者多請棄之,仲淹為修故砦,招還流亡三千餘戶,蠲其稅,罷榷酤予民。又奏免府州商稅,河外遂安。比去,攻者益急,仲淹亦自請罷政事,迺以為資政殿學士、陝西四路安撫使、知邠州。其在中書所施為,亦稍稍沮罷。
以疾請鄧州,進給事中。徙荊南,鄧人遮使者請留,仲淹亦願留鄧,許之。尋徙杭州,再遷戶部侍郎,徙青州。會病甚,請潁州,未至而卒,年六十四。贈兵部尚書,諡文正。初,仲淹病,帝常遣使賜藥存問,既卒,嗟悼久之。又遣使就問其家,既葬,帝親書其碑曰「褒賢之碑」。
仲淹內剛外和,性至孝.以母在時方貧,其後雖貴,非賓客不重肉。妻子衣食,僅能自充。而好施予,置義莊裡中,以贍族人。泛愛樂善,士多出其門下,雖裡巷之人,皆能道其名字。死之日,四方聞者,皆為嘆息。為政尚忠厚,所至有恩,邠、慶二州之民與屬羌,皆畫像立生祠事之。及其卒也,羌酋數百人,哭之如父,齋三日而去。四子:純祐、純仁、純禮、純粹。
論曰:自古一代帝王之興,必有一代名世之臣。宋有仲淹諸賢,無愧乎此。仲淹初在制中,遺宰相書,極論天下事,他日為政,盡行其言.諸葛孔明草廬始見昭烈數語,生平事業備見於是。豪傑自知之審,類如是乎!考其當朝,雖不能久,然「先憂後樂」之志,海內固已信其有弘毅之器,足任斯責,使究其所欲為,豈讓古人哉!
資料來源:範培義宗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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