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不限牌、享受國家3萬元至6萬元不等的節能補貼、一般情況下早晚高峰出行和周末進西湖景區都不受限,這些「福利」使得電動汽車打動了購車者的「芳心」。
然而,相比燃油車可以到眾多加油站便利地加油,電動汽車面臨著一個現實困難——充電樁該如何安裝?
近日,杭州市正式出臺《杭州市新能源電動汽車自用和共用充電樁建設安裝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電動汽車的「吃飯」問題有了明確的解決辦法。
1個條件,4個步驟你的充電樁就搞定了
《規定》提到,電動汽車購買人要申請安裝自用充電樁,必須有一個自有車位,或者有一個1年及以上使用權的固定車位。只要滿足這個條件,電動汽車購買人就能按右側步驟申請安裝自用充電樁。
如果既沒有自有車位,又無法租賃固定車位的,購買人可向汽車企業出具承諾書,承諾在公用或公用充電樁等其他場所的充電設施上自行解決所購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第一步:車主(用戶)須填寫《杭州市新能源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安裝申請登記表》。
第二步:在住宅小區內安裝時,需要由小區專業化物業確認車位使用情況,由其在《登記表》上蓋章確認;無專業化物業由所在街道或其委託的社區居委會在《登記表》上蓋章確認車位使用情況;在辦公場所安裝自用充電樁時,用戶所在單位或其物業服務企業需確認車位使用情況。
第三步: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在《登記表》上確認為用戶建樁並蓋章。
第四步:申請用戶拿著《登記表》、身份證明、車位現場環境照片、車位證明材料,到你所在區域供電部門提出用電報裝申請。
新型城市基礎設施相關單位和個人都應配合安裝
申請流程明確了,有一些問題仍是購買人的後顧之憂:所在小區其他業主不同意怎麼辦?物業以「不滿足消防安全要求」為由拒絕安裝怎麼辦?單位不同意安裝怎麼辦?
根據《規定》的相關要求,充電樁是新型城市基礎設施,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並配合充電樁建設。同時,《規定》明確指出,物業服務企業應積極配合充電樁施工。
也就是說,如果車主擁有自有車位,車位的場地條件、電力容量、用電安全等客觀條件符合安裝、使用充電樁的要求,小區物業等相關單位和個人不能以「消防安全」等理由阻撓車主安裝自用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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