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軟實力英語的第561篇原創文章。
我一直比較注重科學利用零碎時間,所以,苗苗的英語啟蒙有晨讀,還有午讀,時間不在長短,堅持就是力量。
毋庸置疑,與晨讀和午讀相比,晚讀的重要性不容小覷。畢竟,晚上時間比較長,但是,如果不好好利用的話,過得也是很快的,一天天地白白浪費,非常可惜。
昨天,與一位寶媽聊天,談起了苗苗的晚讀情況。其實,苗苗的英語晚讀,也經歷了許多」波折「。
最初,我是按照英美國家父母給孩子讀故事的模式,每天給孩子讀英文繪本。在進行了一段時間之後,我發現效果不理想,見效比較慢。
其中有部分原因是因為我的急功近利所致,但是在認真分析之後,我發現還是自然拼讀沒有跟上,導致苗苗雖然盲聽可以明白大意,但是一到自己指讀時,還是比較吃力。
在苗苗上幼兒園的時候,自然拼讀還是一個新鮮事物,我對自然拼讀了解比較有限,主要使用整體識詞法,讓她跟讀音頻或點讀筆,一個一個的指讀。這種訓練方法的弊端是,只有認識的單詞才會讀,不認識的單詞,就無法認讀。對於孩子的自主閱讀來說,因為受到詞彙量的限制,所以影響較大。
學了自然拼讀規則,可以拼讀日常英語詞彙的80%,剩下 20%的無規則的詞彙約有1000高頻詞彙,其中最常見的是Dolch Sight Words,即道爾奇視覺詞。顧名思義,就是通過視覺整體識記的單詞。
在自然拼讀和視覺詞的基礎之上,孩子的自主閱讀才成為可能。
不拍慢,就怕站。在給苗苗補上了自然拼讀和視覺詞的短板之後,我家的英文晚讀才算真正走上了正軌。
根據類別來分,主要有以下三種形式:父母朗讀,跟讀音頻,自主閱讀。
其中,父母為孩子朗讀故事,尤其重要。
我曾經帶苗苗讀過《夏洛的網》(Charlotte's Web),也讓她更音頻讀過,但都是非常平淡乏味。直到從網上聽了一個美國教師給學生朗讀這本書時,我才被真正地震撼了:這才是英文朗讀,也只有這樣朗讀,孩子才喜歡聽。
這位老師曾經做過戲劇編導,並且從教20年,為孩子朗讀過成千上萬頁故事書,所以她對故事情節的理解和把握比較到位。朗讀的時候聲情並茂,變換角色的時候也非常自然。
就如同央視的一檔讀書節目---朗讀者,每一期節目都很精彩。如果沒有認真閱讀原著,沒有真情投入,沒有一定的人生閱歷,是很難朗讀出原著的韻味的。
為了提高的朗讀水平,我從頭到尾認真閱讀了一遍《Charlotte's Web》,還看了一遍根據書改編的電影,並且每天中午還和苗苗一起作者朗讀的音頻,這一切準備工作,使我對這本傑出的動物小說有了新的認識。當我再次為苗苗朗讀這本英文小說時,我能感到自己仿佛融入到了書本之中。
現在,每天晚飯時間,苗苗聽的是《凱叔講三國》。凱叔的朗讀功底深厚,聲音非常親切,朗讀起來有種說評書的感覺。不但苗苗喜歡聽,我也有種重讀《三國演義》的欲望。
要說英文朗讀,不得不提英國著名演員湯姆·希德勒斯頓(Tom Hiddleston),中國粉絲親切地稱其為「抖森」。《Letters Live》、《抖森讀詩》,是我比較喜歡的一類視頻。經過抖森磁性聲音的專業演繹,讓人身臨其境,感受到那一封封信,一首首詩的文字的力量。
真正成功的朗讀,是能夠把讀者帶入故事中,身臨其境,進入故事中的角色,與主人公同悲同喜。這種感覺,我的人生只有一次,就是在我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我們的體育老師,給我們講金庸的武俠小說《書劍恩仇錄》。時隔幾十年,我依然記得當時對體育課的期待,每次都聽得入迷,感嘆時間的短暫。
如今,父母都比較重視為孩子朗讀故事。作為一門外語,因為理解障礙,必須在孩子很小的時候開始朗讀英文故事。小的時候,孩子是不會區分中文和英文這一個概念的,只有故事書是否有趣這一認知。
所以說,從小為孩子朗讀英文故事書,是讓孩子愛上英語閱讀的最好方式。
我會每天分享英語啟蒙和高考英語相關的原創文章。
今天的分享到此結束。我們明天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