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筆者看到一個熱搜:第一批被「吃雞」毀掉的留學生:每年花30萬學費換個國家玩遊戲。文章內容是:有些留學生的生活已經不再是上一個時代的風光霽月或是想像中的風花雪月,它不過是讓同一群試圖逃離生活的人,從曾經十塊錢包夜的網吧,換到了一年房租十萬人民幣的公寓,做的,卻還是一樣的事,活著的,還同樣是那個人。荒廢了學業卻深陷遊戲中無法自拔,說到底還是因為空虛。
「吃雞」是最近很熱門的一個網路遊戲,然而同樣的標題,並不鮮見——「XX毀掉了這個那個」,而這個XX,貌似換成什麼詞都行。
於是有人開始怒斥電子遊戲是「新時代的精神鴉片」,視其為洪水猛獸,於是有了一家家所謂的戒網癮中心,用暴力虐待的方式來「治療」,用大惡來懲治小惡,貌似就可以稱為正義?懷著好奇的心情,在網上搜索了很多相關的文章,裡面的邏輯也是相當感人,在部分人的眼裡,網絡就是原罪,電腦是原罪,高科技是原罪,遊戲開發商是原罪,是它們讓年輕人玩物喪志,讓年輕人們放棄了夢想,自甘墮落——按照他們的邏輯,我們應該停止生產汽車,改用最原始的步行,這樣就不會有車禍發生了。
在網際網路時代之前,也並非每個人都琴棋書畫樣樣精通,愛好寫詩賦詞,積極向上;在兵器彈藥被發明之前,人類依然有戰爭;歸根到底,這是人的本性,惰性。人們喜歡留在自己的舒適圈裡,嘴上說著詩和遠方,不願過一成不變的日子,事實上非常害怕改變。網路遊戲的誕生,只是給他們一個逃避的藉口而已,短暫的精神刺激過後,剩下的依然是無窮無盡的空虛,久而久之,成了一個「苟活」的人。
打敗自己的,是你自己。
我所說的苟活,並不是越王勾踐的苟活性命,臥薪嘗膽;更不是諸葛孔明的「苟全性命於亂世」;如今「苟活」的這群人,得過且過,混吃等死,過著老調重彈的生活,習慣一無是處的自己。現在的大學生或者年輕人,總過著一種苟活的狀態,沒什麼太高大上的志向,又不會一墮到底,總是那麼中庸,讓人想說也無從下口。中庸不是一個貶義詞,只是一種不求上進,不求墮落的生活態度。
是的,也許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過法,但人生最遺憾之事不是「我不能」,而是「我本可以」。在可以爭取的年紀選擇了苟活,何嘗不是一種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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