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普湖縣法院庭前調解糾紛得到解決

2020-10-25 經信號外

本刊訊(程金國 許怡倩)近日,嶽普湖縣法院通過庭前調解,快速辦結了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經過承辦法官耐心的釋法析理,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並當場支付,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案情回顧:2014年3月,肖某經人介紹承包了萬某的282畝地種植棉花,後兩人未籤訂任何書面協議,口頭約定每畝地的承包價位800元。2019年年底,萬某以支付維修費、水費為由,將肖某的棉花補貼款42300元扣下,肖某多次協商退還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萬某退還棉花補貼款42300元。

該院立案庭立案後,承辦法官充分運用一站式多元解紛建設成果,第一時間將原被告雙方傳喚至法院,積極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承辦法官圍繞雙方關於設備維修、水費支付問題的爭議焦點,結合土地承包權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雙方當事人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互諒互讓,經過兩個小時的釋法析理,肖某同意承擔部分維修費,雙方籤訂調解協議,確定由肖某承擔部分維修費及2019年水費共計27300元,萬某當場將剩餘的15000元棉花補貼款退給肖某,在庭前順利將矛盾糾紛化解。

今年以來,該院將多元解紛與分調裁審工作深度結合,積極引導當事人選擇非訴方式解決糾紛,對於訴至法院的矛盾糾紛,尤其是家事糾紛、鄰裡矛盾、物業糾紛、交通事故、小額債務、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在徵求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採取法院調解室、委派特邀調解組織或特邀調解員調解的方式,將大量矛盾糾紛通過調解、和解、速裁、快審等方式解決在訴訟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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