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人口生育率的降低和人均壽命的延長,我國的老齡化也愈嚴重。在此情況下,國家也是適時的調整全面二孩政策,那生育一孩和二孩的夫妻該如何辦理生育登記?第三孩的要辦理什麼手續?農村領取獨生子女證的還有獎勵和優惠嗎?
一、生育一孩和二孩的夫妻該如何辦理生育登記?
1.自2016年1月1日起,對生育第一和第二個孩子的夫妻(含流動人口),可自主安排生育,孕前至生後三個月內均可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或鄉(鎮、街道)進行登記。對夫妻確實需要《生育服務證》的,可在登記後當場發證。
2.對於無法親自辦理生育登記的夫妻,可委託村居(社區)衛生計生工作人員代為辦理。
3.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網上辦事大廳、移動客戶端等信息平臺辦理生育登記。
二、對於生育第三孩的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對符合第三孩生育政策申請條件的夫妻,可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夫妻雙方近期免冠照片、符合再生育條件的證明材料,向一方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衛生計生部門能夠通過全員人口資料庫獲取信息的,依託基層工作網絡由系統內部流轉辦理,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
2.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再生育審批實行首問責任、委託辦證制和個人生育情況承諾制。實行首問責任。凡屬於當地受理範圍的,受理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推行委託辦證制。對辦理一、二孩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的夫妻,申請人無法到場、但全員人口資料庫信息可以查證的,只要申請材料齊全,可出具書面委託書,委託村(居)計劃生育管理員或近親屬代辦。實行個人生育情況承諾制。對於無法查證當事人的生育情況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驗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等有效證件基礎上,可由夫妻雙方書面承諾婚育事實後辦理。對以虛假承諾進行一、二孩登記或獲得再生育資格的申請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並將失信記錄納入衛生計生信用信息系統。
三、對於生育第三孩的需要辦理什麼手續?農村以前領取獨生子女證的還有獎勵和優惠嗎?
在農村如果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農村生育兩個女孩並已絕育的夫妻可以繼續享受相關的獎勵和優惠。如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享受集體福利、劃分宅基地時,增加一人份額;在培訓、就業、就醫、住房以及子女入託、入學等方面給予優惠;在扶貧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照顧;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各級財政按規定給予補助等。
四、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違法生育的如何處理?
在國家施行提倡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子女規定之前(2015年12月31日以前)發生的違法生育行為,已作出處理決定並已執行到位的繼續有效,維持不變;已作出處理決定但沒有執行到位的,按原處理決定執行;還沒有作出處理決定的,依據相關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