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早知道,社會事事追。哈嘍,小夥伴們,大家好,我是熱事菌。相信小夥伴們對社保這個詞並不陌生,很多的企業和公司除了給員工發工資外,都會給員工交社保。但是也有的公司,開始在員工社保的問題上做文章,為了不提供社保,謊稱員工在這邊上錯了班,而且連續7年,這是怎麼回事呢?和小編去看一下吧。
單親媽媽陳女士在當地民營的一家影樓上班,由於影樓只承諾給她每月的3000的工資,未給自己交社保,而由於自己的孩子逐漸長大,開銷日益增多,每個月3000的工資,還要繳納800的社保,所剩的錢根本無法維持生活,於是向自己的影樓提出了為其繳納社保的,而他所在的影樓稱每月都有繳納社保,都在自己的工資內。得到此回復的陳女士,便去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影樓這麼做是違法的,嚴重侵害了陳女士的合法權力,可以向影樓提出提出經濟賠償。於是陳女士就向該影樓提出了賠償,並辭職了,由於是民間訴訟,也是屬於維權行為,當地的一家律師事務所願意免費為其打官司。
本以為賠償是順理成章的,但是哪曾想,影樓拿出了一份陳女士籤名,而籤名的公司並不是陳女士所在的影樓,而是其他的影樓,也就是說陳女士這7年時間都是在另一家公司上班,陳女士不但不能得到賠償,還會被自己的影樓告曠工。這可急壞了陳女士,但是律師們卻不著急,因為在隨後的調查中,發現這兩家事務所,等於是同一家的事務所,是一對兄弟開的,雖然公司不同,但是同用一個人事系統和財務系統。而當地法院,也認定影樓存在違法行為,陳女士經濟獲賠5.6萬元。
通過翻閱資料,小編得知對由於員工的社保比例較高,在五項社保繳費中,其中養老保險就需要繳納員工工資的8%,而總的加起來,企業要交的社保為薪資的30%,也就是員工1000來說企業就要繳納300的社保費用。而許多的小型企業就開始對社保動起來許多的「歪腦筋」,像陳女士的案例還要很多,很多企業把員工的薪資都列入社保的範圍之中,是屬於違法行為,甚至可以說是一種糊弄,是對雙方都不負責的一種行為。雖然金額高,但這也並不能成為,企業不給員工交社保的一個理由。
那在法律上關於社保又是怎麼規定呢?小編在查閱《勞動合同法》法中得知,用人單位未依法對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障金,勞動方可以解除勞動協議,向用人單位進行索賠。繳納社保是雙方的法定義務,不得有取巧或者協商。那繳納社保是不是對企業沒任何好處呢?那當然不是了,對企業來說,繳納社保如果員工去除意外。工傷等等都會有社保的機構來進行負責,反之沒有交,如果員工在此期間,發生了工傷或意外,用人單位要按照標準來進行賠償。所以社保不但保障了員工的利益,也保證了用人單位的利益。
像陳女士這種的性質,可以大膽的申請法律訴訟,但是凡事都有例外,有幾類人,不需要繳納社保費用,第一類:企業的實習生,還沒轉為正式員工因為還未正式進入企業,公司可以不給予社保。第二類:則是退休再聘用的員工,因為退休後,享有的是養老金,所以企業不負擔有養老金的員工。第三類:作為第二職業的員工,也職,這類員工不存在長久性,所以也不需要支付。第四類則是:勞務派遣的員工,這類員工統一要有勞務公司一律交付社保。
在2019年1月的時候,社保執行力更加的全面,通過掌握各部門單位的工薪來排查是否有按實際來上交社保,如果小夥伴有經歷或者發現像陳女士這種的案例,可以直接向法律部門,申請法律援助,來保障的利益。但是也有許多專家提議,降低社保的保率,因為許多企業沒有嚴格按照企業的員工的正確薪水來支付社保金,如果要在今年補齊的話,是一筆不小的費用,會影響很多企業的發展。對此,小夥伴們你們是怎麼看的呢?今天的分析就到這,我是熱事菌,每日更新社會時事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