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財經法規》:會計核算重點內容歸納(3)

2020-12-25 中華會計網校

  (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要求

  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要求主要有以下內容:

  1.企業應當於年度終了編報會計報告。

  2.企業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帳簿記錄等資料,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進行編制。

  3.企業應當依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會計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4.企業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規定的結帳日進行結帳,不得提前或者延遲。年度結帳日為公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結帳日分別為公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後一天。

  5.企業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應當按照以下規定進行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

  (1)清查、核實結算款項,包括應收款項、應付款項、應交稅金等是否存在,與債務、債權單位的相應債務、債權金額是否一致;

  (2)清查、核實原材料、在產品、自製半成品、庫存商品等各項存貨的實存數量與帳面數量是否一致,是否有報廢損失和積壓物資等;

  (3)清查、核實各項投資是否存在,投資收益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

  (4)清查、核實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各項固定資產的實存數量與帳面數量是否一致;

  (5)清查、核實在建工程的實際發生額與帳目記錄是否一致;

  (6)需要清查、核實的其他內容。

  6.企業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前,除應當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外,還應當完成下列工作:

  (1)核對各會計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內容、金額等是否一致,記帳方向是否相符;

  (2)依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規定的結帳日進行結帳,結出有關會計帳簿的餘額和發生額,並核對各會計帳簿之間的餘額;

  (3)檢查相關的會計核算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

  (4)對於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沒有規定統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項,檢查其是否按照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進行確認和計量,以及相關帳務處理是否合理;

  (5)檢查是否存在因會計差錯、會計政策變更等原因需要調整前期或者本期相關項目。

  7.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報表格式和內容,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任意取捨。

  8.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係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數據間的勾稽關係)

  9.《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三)財務會計報告的對外提供

  1.企業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反映的會計信息應當真實、完整。

  2.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有關財務會計報告提供期限的規定,及時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3.企業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次編定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由企業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籤名並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企業,還應由總會計師籤名並蓋章。

  4.企業應當依照企業章程的規定,向投資者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例題·單選題】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籤章的做法中,符合規定的是( )。

  A.籤名

  B.蓋章

  C.籤名或蓋章

  D.籤名並蓋章

  【例題·多選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下列人員中,應當在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的有( )。

  A.單位負責人

  B.總會計師

  C.會計機構負責人

  D.出納人員

  【例題·案例分析題】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存在虛增利潤等問題,董事長張某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張某不服,他說:「我沒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籤章,這事我不清楚,我不承擔責任。我已經全權委託給了公司主管財務工作的副總經理李某,應當由他來承擔責任。」請思考:

  (1)張某的說法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2)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哪些人員籤名並蓋章。

  5.國有企業、國有控股的或者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公布財務會計報告。重點說明下列事項:

  (1)反映與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包括管理費用的構成情況,企業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和職工工資、福利費用的發放、使用和結餘情況,公益金的提取及使用情況,利潤分配的情況,以及其他與職工利益相關的信息;

  (2)內部審計發現的問題及糾正情況;

  (3)註冊會計師審計的情況;

  (4)國家審計機關發現的問題及糾正情況;

  (5)重大的投資、融資和資產處置決策及其原因的說明等;

  (6)需要說明的其他重要事項。

  6.企業應依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規定向有關各方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其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應當一致,不得提供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同的財務會計報告。

  【例題·判斷題】公司、企業可以根據不同報表使用者的需要,採取不同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編制方法分別編制並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

  7.財務會計報告須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應當將註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隨同財務會計報告一併對外提供。

  另外,《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規定,接受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組織或者個人,在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未正式對外披露前,應當對其內容保密。

  八、財產清查 (客觀題判斷、多選)

  1.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之前,必須進行財產清查,並對帳實不符等問題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2.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實的一種制度。

  3.《會計法》規定,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會計帳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於財產清查對象的有( )。

  A.財產物資

  B.庫存現金

  C.銀行存款

  D.債權債務

  【例題·判斷題】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實的一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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