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男子孫某通過馬路野廣告找到辦證刻章的不法商販,私自刻了交警假印章,又列印製作了假的違停罰單還留下了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維碼。之後孫某將這些假罰單貼在路邊違停的私家車上,讓車主掃碼支付罰款。通過這種拙劣的方式,孫某還真騙到了200元錢。不過他也為此付出了代價——2020年9月,孫某因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被判緩刑並處罰金。
1977年出生的孫某是遼寧大連普蘭店區人,在甘井子區居住生活。他曾因盜竊罪被判過刑。
孫某看到路邊不少違停車被交警貼了罰單,覺得這是個來錢的好辦法。2019年年底,孫某通過在大連市甘井子區邊電桿上找到刻章的電話聯繫到了刻章人員,並於2020年1月中旬委託刻章人員私刻了「大連市交通警察支隊甘井子大隊」的假印章。隨後孫某又在網上先後買了兩臺可攜式印表機。
2020年3月25日晚上11點多,孫某在甘井子區一處路邊,用買來的印表機和印章現場製作假罰單,還在假罰單上加印了自己微信收款二維碼,然後將製作好的假罰單張貼在路邊違停的私家車上,在罰單上告知車主限期掃碼交納罰款。
截止2020年4月3日案發時止,孫某利用此種手段騙得人民幣200元。他也因此被警方抓獲。
甘井子區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孫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孫某有前科,酌情從重處罰。其主動繳納罰金,上繳違法所得,酌情從輕處罰。近日法院一審判處孫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