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在廣東
再隨便扔垃圾要小心了
可能罰得你肉疼!
近日,《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修訂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提出對個人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最低罰100元,最高罰500元。
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規定,未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依法處以罰款。
在固廢法規定可對個人進行罰款的基礎上,此次我省修訂條例,擬進一步對個人罰款的罰款幅度明確為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這些亂扔垃圾的情形會被罰款
根據條例規定,單位和個人應當在指定的地點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還可以交售至回收服務點或者回收經營者。
條例特別指出,廢棄沙發、衣櫃、床等體積較大的廢棄物品,應當預約環境衛生作業單位、再生資源回收站處理或者自行投放到專門收集點。
因此
違反上述兩款的個人
將會收到罰單
目前各地都已嘗試對未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的個人進行罰款,但處罰力度不一,其中北京、深圳、蘇州、杭州處罰區間在50-200元,天津在100-500元之間,浙江則在新制定的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將對個人的處罰力度最高可達3000元。
連結
廣東早在2016年就開始施行《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這是國內第一部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立法的省級地方性法規。
按上述條例,廣東城鄉生活垃圾分成四類:
● 可回收物:指適宜回收和可循環再利用的物品。
● 有機易腐垃圾:指餐飲垃圾、家庭廚餘垃圾和廢棄的蔬菜、瓜果、花木等;
● 有害垃圾:指對人體健康、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物質,如廢棄的充電電池、紐扣電池、燈管、醫藥用品等。
● 其他垃圾:指前三項以外生活垃圾,如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菸蒂、紙巾、家庭裝修廢棄物、廢棄家具等。
與此同時,近年廣東還先後制定垃圾分類相關規劃、實施意見、技術指引等,為全省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供了法律、政策和技術依據。
英德市融媒體中心
來源:廣東發布
編輯:餘向怡
編審:羅家裕
來源:英德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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