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城區出臺了《普惠性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工作方案》,普惠性幼兒園每年認定兩次,符合條件的幼兒園都可以自願申報,獲得認定後,普惠性幼兒園享受各級政府專項財政補貼政策,政府通過以獎代補、師資培訓、生均撥款、結對幫扶等方式,扶持普惠性幼兒園發展。認定為普惠性幼兒園在分類定級、評估指導、科研項目申報、教師培訓和職稱評審等給予重點扶持。
嚴重違規者取消
普惠性幼兒園資格
據悉,普惠性幼兒園是指依法設立、辦學規範、科學保教、收費合理、面向大眾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的幼兒園。符合普惠性幼兒園認定標準的幼兒園均可申報。普惠性幼兒園每年認定兩次,認定後有效期為三年。每年3月中旬、10月中旬,符合認定標準的幼兒園提出書面申請。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對申報的普惠性幼兒園進行評審,將評審認定後的情況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將認定名單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普惠性幼兒園原則上實行自願申報和退出機制,舉辦為普惠性幼兒園的新建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除外。普惠性幼兒園在有效期內申請退出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退回有效期內獲得的財政補助。
普惠性幼兒園在認定後有效期內,出現未履行辦學承諾、違規收費、違規使用補助經費、年檢不合格、違背教育規律教學、剋扣幼兒夥食費、教師工資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其普惠性幼兒園資格,終止對其的扶持政策。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保教質量嚴重下滑和嚴重違規辦學行為的,取消其普惠性幼兒園資格,追回財政補助,並視情節嚴重程度,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罰或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保障普惠性幼兒園
覆蓋各鎮街村社
方案提出,認定為普惠性幼兒園享受各級政府專項財政補貼政策。政府通過以獎代補、師資培訓、生均撥款、結對幫扶等方式,扶持普惠性幼兒園發展。認定為普惠性幼兒園在分類定級、評估指導、科研項目申報、教師培訓和職稱評審等給予重點扶持。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規範全區普惠性幼兒園的布局,以方便幼兒就近入園為原則,儘量保障普惠性幼兒園覆蓋各鎮(街)、社區及農村。
普惠性幼兒園在按程序獲得認定後,由法定代表人籤署《普惠性幼兒園辦學承諾書》,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教育行政部門要不斷完善普惠性幼兒園督導評估體系和年檢制度,加強對辦學方向、辦學行為、辦學條件、保教質量和管理水平的有效監管,督促普惠性幼兒園改善辦園條件,提高辦園質量。要加強對普惠性幼兒園保教活動的過程性指導和監測,鼓勵和幫扶普惠性幼兒園創設有益於兒童主動探究和社會交往的教育環境,推進保教人員在保教工作中有效落實《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和《廣東省幼兒園一日活動指引(試行)》。
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兒園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運用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做好普惠性幼兒園的數據統計和信息監督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向社會公布普惠性幼兒園名單和財政補助補貼情況等,並適時通過暗訪、隨機檢查、調研、舉報核查等措施對普惠性幼兒園進行監查,幼兒園要將辦園行為公示以及投訴舉報電話966723或2677408上牆,接受社會監督。
應定期公開經費收支情況
根據統計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居民收入,區教育行政部門測算出每年普惠性幼兒園收費最高標準。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各類幼兒園運營成本、政府投入、幼兒園等級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分層次指導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面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各職能部門要加強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監管,確保各項收費規範、公開、有據、合理。
據了解,普惠性幼兒園保教費不超過教育主管部門發布的最高標準,幼兒園學年保教費收費標準價格區間以惠城區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下為參考數,鄉鎮普惠性幼兒園保繳費收費標準以上年度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為參考數。水口、小金口區域普惠性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相對市區普惠性幼兒園價格區間略低。省、市、區等級園收費可在參考數基礎上分別上浮15%、10%和5%。區級(或以上)科學保教示範園收費可在參考數基礎上上浮30%。
普惠性幼兒園應當定期公開經費收支情況,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財務審計。教育和財政部門要健全普惠性幼兒園的資產財務監管機制,對財務管理混亂、挪用財政補助或抽逃資金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普惠性幼兒園資格,停止享受政府的扶持政策,三年內不得再申報普惠性兒園。加強對獎補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虛報、冒領、擠佔、挪用專項資金等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普惠性幼兒園認定條件:
(一)依法規範辦學。辦學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上一年年度檢查合格,內部管理規範,在申報日前1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區級以上通報批評或處罰。使用校車的幼兒園,遵守幼兒園校車使用的相關管理規定。
(二)收費合理合規。收費項目符合規定,保教費標準不高於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普惠性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指導價,並在規定時間(一個學年以上)保持穩定。收費行為規範,按規定進行收費公示,無亂收費現象。
(三)保教有序科學。遵照教育部頒布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兒園工作規程》和省教育廳《廣東省幼兒園一日活動指引(試行)》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科學開展保育教育活動。教育教學環境創設、活動組織形式及內容符合幼兒年齡特點和發展需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無「小學化」傾向。
(四)教職工配足配齊。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配備教職工,各類人員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教師持證率、學歷達標率、年流動率符合相應等級的幼兒園督導評估要求。
(五)保障工資福利待遇。全園教職工工資總額佔當年保教費收入的比例不低於50%,教師個人最低工資不低於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與教職工籤訂勞動合同,依法為教職工足額購買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六)管理規範安全。建立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幼兒園辦園條件達到規範化辦園標準以上要求,運轉正常。當期經費核算資金足額存入惠城區幼兒園三方資金監管帳戶,委託銀行代發教職工薪酬。幼兒園財務實行獨立核算,依法依規進行年度財務審計。園舍建築安全完好,設備設施能正常使用、定期更新。